郭秀平:历史教学能用“人造史料”吗?(三)
其次,“人造史料”违背了“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历史学习基本方法。《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的过程与方法部分指出历史学习的基本方法是:“学习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努力做到论从史出,史论结合;注重探究学习,善于从不同的角度发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养成独立思考的学习习惯,能对所学内容进行较为全面的比较、概括和阐释。”其中“论从史出,史论结合”是针对建国后我国史学界曾经出现过的“以论代史”、“以论带史”、“以论导史”等偏颇观点而提出的,即实事求是,依据人类社会发展的实际得出相应的结论。
虽然历史学科的过去性的特点使我们不能直接面对历史事实,更不能亲身去经历这些早以湮没的历史事实,也不可能借助实验加以再现,但我们却能通过史料作媒介来认识历史事实,所以史料在历史教学和历史研究中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史学大师傅斯年先生的“史学便是史料学”的观点也许有些偏颇,但没有史料一定不会有史学,没有史料的教学一定不是历史教学,用不真实的史料的的教学更不是历史教学。
那么什么是史料呢?葛懋春在《历史科学概论》中指出“所谓史料,就是以往人类所留下而为我们今日所见,并能为我们进行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发展规律提供的痕迹。这类痕迹有实物,有遗址,也有用大量文字记录下来的东西,简单地说,史料就是研究历史和编纂历史所用的资料,或称之为历史的信息。”关于史料的概念,史学界的主要分歧在于有的学者认为只有第一手的资料(原始材料)才是史料,即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的当时所产生的、可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资料才是史料。有的学者认为第二手的资料即后人对第一手的资料所作的诠释或解释也是史料。虚拟的历史人物及其活动是子虚乌有的,既不是第一手的资料也不是第二手的资料,绝对不能算作史料,不能作为我们学习历史和研究历史的证据使用。
胡适曾说过:“有一份证据说一份话”,即结论不仅要严格遵循“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史学基本原则,而且作为证据的史实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历史学习的重要目标之一是知道什么是结论,什么是证据,什么是第一手史料,什么是第二手史料,哪些史料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哪些不能。“人造史料”既然不是史料,那又怎么能作为证据用之于历史教学呢?梁启超先生曾说过“治玄学者与治神学者或无须资料,因其所致力者在瞑想、在直觉、在信仰,不必以客观公认之事实为重也。治科学者,无论其为自然科学,为社会科学,罔不恃客观所能得之资料以为其研究对象。而其资料愈简单、愈固定者,则其科学之成立也愈易,愈反是则愈难。”“史料为史之组织细胞,史料不具或不确,则无复史之可言。”“人造史料”是典型的“有几分话造几分材料”,“史”从论出,根据结论的需要任意编造“史实”,违背了“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历史学习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