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道德经》之33-2:胜人者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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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人者有力” 出自《道德经》第33章,意思是说,战胜他人需要有力量,这句话几乎是耳熟能祥,心领神会的,古今中外也被广泛运用。
“胜人者有力”这个命题全民几乎心领神会,国家练武,民众练拳,健身强体,刀枪棍棒;
官大一级压死人,财大气粗不讲理,拳脚有力啥都敢,刀枪武力出政权。关于“胜人者有力”的命题,古今中外,男女老少,帝王将相,三教九流,几乎无人不知,没人不懂,个个心领神会,每每得心应手。只可惜,这一招,就是就是虎狼之理,狗马之念而已。
从古到今,信奉“胜人者有力” 几乎没有什么好下场,秦始皇创下的丰功伟绩,持续了不足三十年,后来的效仿者,蒙元帝国横行霸道,驰骋欧亚,完全依靠凶悍和暴力,结果称雄不过百年,却已沉寂千年,满清帝国,扬州三屠,嘉定血洗,虽然维持了近三百年的统治,结果却是亡国灭种。德国法西斯,日本侵略者,依靠暴力争霸,几乎亡国灭种。所以,“胜人者有力” 的观念已经是昨夜黄花,时过境迁了。
漫长历史,用力的虎狼,帝王,英雄都会烟消云散,唯有用智的人们,比如诗人,画家,思想家,科学家,却以优美,典雅的形象,伴随着人类的历史,经久不衰,历历在目,万寿无疆。《道德经》第33章的其他命题:“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却是人类永远的诉求,永恒的进步,也是文明永久的参数,准确的尺度。
张守晟教授说的好,总结人类历史的最本质的,第一性原理就是“笔胜于剑”,也就是“智胜于力”。明白力量的作用,喜欢使用力量,是从低级动物,到高级人类,个个明白,人人熟悉的方式,太普遍,太通俗,而且,结果越来越差,更是事与愿违。但是,用智慧,用理论,用交流,却是人类独有的,而且是文明的人类,成熟的人类,高尚的人类所共有的,共享的,共识的;必将代表人类的未来,光明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