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
我坐在一个安静的屋子里,尝试写一些东西借以回忆我的挚友。空气有一些安静,便打开手机播放喜欢的歌单。耳边的一点喧闹,无端地漾开了脑海里面她明隽的笑,所以笑着摇摇头,还是关掉了。因为怀念她的时候,这样还是聒噪了一点。
对于感情,我一直是不知所措的,对于未知也是充满好奇与畏惧。就像躲在箱子里面,只露出一双眼睛,观望外面的世界,等待着对外界的应激反应。那种感觉,一如我刚刚接触她的时候。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初中食堂的小超市里。记忆里的食堂很暗,唯独她别样清晰。超市里的一张张脸被白炽灯光线耀地有些晃眼。我一如既往地安静排队,握着手里的面包。事情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在脑海里都演进到晚餐结束,面包的包装纸已经安静地躺在垃圾桶中,或是边上。有个女孩突然打破了一切演进的秩序。接近收银台马上就可以结账走人了,一张熟悉的面孔突然冲到我面前说“同学不好意思让我们先结吧。“她后面的女孩附和的点点头。”好。“风风火火地离开了,只剩清瘦的背影。我好像经常碰到她呢。虽然有点莫名其妙,我却不知道这个举止奇怪的女孩会对我将来有如此大的影响。后来聊到这个话题的时候她总是笑着说因为当时听说过你,就想看看你的脸。我了然,依照她的逻辑,这样的行为再正常不过了。那个时候的她还是瘦瘦小小的,带着白框眼镜,穿着水手校服笑起来一口白牙的短发女孩。
再遇见不过结束了初中最后的暑假。当时的我们还形同陌路不过人生轨迹却异常的相同,同一所初中,如愿升上了同一所高中,她是我隔壁班的女孩,我的舍友。她蜕去了那副白的反光的镜框,露出了一双清秀的眼睛。不对,这眼睛,可不只是清秀那么简单。根据可靠的源自我母亲的说法,“这一双眼睛,能勾魂。”
逃不脱眼镜的女孩就这样渐渐的融进了我的生活,不经意的,我总能发现她的很多美好。我曾经在午睡的时候有过梦魇,不过我求之不得。因为梦魇的所有内容就是她一双明目,以及阳光下勾起弧度的嘴角。这个女孩是无庸置疑的美丽,当然也绝对地单纯善良。
在学校发生过不好的事情。这件事情,有一个奇怪的男主角,不过索性后来解决的妥善。当我与她再提起的时候,我简单的想要减少潜在受害者,她却想到不要伤害那个奇怪的男主角。大致我这样的描述也很奇怪,不过这样的描述也算顺从了她不伤害别人的心愿。我心里暗暗感慨,玲珑心不过如此了吧。
她总是有无限的热情,像一只轻快的小鸟,我的生活的灰白,是她用叼回来的浆果染上色彩。我们在学校的操场上转呀转,在天台的围栏边望呀望,想着怎么逃离这个牢笼。却没想到还会有一天,对这个牢笼抱有深深的想念。我不敢说是因为她所以怀念,但是没有她,我不会再想念。
她的热情,绝不仅仅体现在精力上,更多的是她充沛的情感。对于追星抱有很大热情的她,就像一只小母鹿蹦蹦跳跳,满心欢喜,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又恨不得全世界都不能够得到。我时常想念那样的声音在我耳边,尽管我木讷的接话仅限于,“对!“”我也觉得!“”是挺帅的!“”眼光超好!“但是我是快乐的,因为她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啊。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
我怀念的,是绝对炽热
人一生所为,不过寻找万事万物的定义。那我愿意分享,于我而言,她的定义:
她是人间的精灵,是我挂在嘴边的欢喜,也是不愿分享的宝藏。
请你再给我时间,修饰如此定义。
祝你万事胜意,平安喜乐。奔三之际,你最亲爱的小杨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