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读书札记214】天性与习性之争
《传习录下》第314条(黄直录19)
“夫子说‘性相近’,即孟子说‘性善’,不可专在气质上说。若说气质,如刚与柔对,如何相近得?惟‘性善’则同耳。人生初时善原是同的,但刚的习于善则为刚善,习于恶则为刚恶;柔的习于善则为柔善,习于恶则为柔恶。便日相远了。”
在《传习录》第287条,王阳明说得很清楚:“性之本体,原是无善无恶的。”初看这第314条,似乎前后矛盾,不能相互一致。
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王阳明说,孔夫子这里说的“性相近”,相当于孟子的“性善”,也就是说他们说的都是人的天性,我们不可以从气质上去理解。何谓“气质”,即“习性”,习性是后天的,夹杂了人的私意,就是孔子的后半句“习相远”。习性有刚有柔,是不可能相近的。
孔子的“性相近”和孟子的“性善”,都是讲的天性,每个人的天性中都有善,这一点是相近的,但王阳明并没有说天性只有善。
所以,王阳明说,人刚出生是都有善,这一点是相同的,孟子称为四端。气质刚强的人,如果受善的熏陶,则成就刚善;如果受恶的熏染,则流于刚恶。气质柔顺的人,如果受善的熏陶,则成就柔善;如果受恶的熏染,则流于柔恶。
先儒周敦颐在他的《通书》里说:“刚:善为义,为直,为断,为严毅,为干固;恶为猛,为隘,为强梁。柔:善为顺,为巽;恶,为懦弱,为无断,为邪佞。”
也就是说,仗义、耿直、果断、严毅、执着等是刚善;凶猛、刚愎自用、强横等是刚恶。和顺、谦恭等为柔善;懦弱、优柔寡断、奸诈伪善是柔恶。
王阳明的这段话与他在第287条中所说的“(性之)发用上也原是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的”一句完全吻合。所谓性之发用,就是“已发”,就是孔夫子所谓的“习”。因此,久而久之,人们善恶习性的差异就越来越大了。
而那个良知的本体是不会改变的。子曰:“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就是圣人不会改变改变自己的天性,不会为恶,而愚昧的人不会下功夫去改变他的习性,无法教化。普通人虽然不断受到外物的干扰,但只要立志,时时事上磨炼,是可以回归天性的。
王阳明之所以强调天性和习性的区别,其实是针对朱熹的。
朱熹把人性分成“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前者是每个人共同具备的,是上天赋予的,因此此性即理。后者是阴阳两气在每个人身上相互作用的产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气质之性,气质之性有善有恶。在朱熹看来气质之性就是情。
朱熹进一步说:“性者心之理也,情者心之用也,心者性情之主也。”换言之,人心中有性和情两个部分。朱熹认为情是善恶产生的根源,情有先天的成分。朱熹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就是保留心中天性的部分,灭绝情的部分。天理成为心的主人,就是善,情成为心的主人,就是恶。因此朱熹认为孔夫子的“性相近”说的是气质之性。
王阳明完全不同意朱熹的二分法,也反对他对孔夫子语录的解读。王阳明认为天性就是良知,良知只有一个,无善无恶(我理解为真)。有善有恶是意之动,是人在社会交往中产生的,也就是说是习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