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后感
魔幻现实主义。
这个词完全服务于文学归类,丝毫不考虑它本身的奇怪。就像深海的鱼,既然看不到彼此,索性长得随便些,抗压能力强就行。
《百年孤独》被归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
加西亚·马尔克斯为西班牙语添上了翅膀,他让语言归顺于自己的意志,忠实的向世人转述了拉丁美洲热土上的奇迹。翻开《百年孤独》,马尔克斯用他那常年夹着烟草的手向你指着世界尽头的河流,你们穿越时间的隧道看着同一经纬下的人类历史,世界之大,万千文明翻涌尘上,世界之小, 所有的文明对人生都有着相似的思考和疑问。
《百年孤独》跨越了语言、民俗、还有时间。如果《百年孤独》是一幅画,那得用上好的颜料一遍又一遍的上色以保持它最初生长在热带时的艳丽。马尔克斯有时坐在书中的某个场景里,他吞吐的烟雾抬高了正午日照的气温,让时间安静下来,他随手掰下一枚豆荚,挤出豌豆,你盯着他手里翠绿的豌豆,再看看脚下贫瘠的土地,生命就是在这样的土里抽出了条,用风的速度结出了豆荚,空气携裹着数不清的温热水珠,它们抢走了氧气,连阳光都无能为力。时代的剪影微缩成一个家族的变迁。在这个家族里,时间可以任意变换形状,因而有些人的生日变成了云雀在月桂树上唱歌的最近的一个星期三,而有些人的一生只能用来遗忘一个偶然出现的人,痛苦与欢乐交织,无聊同智慧共舞,平凡历经沧桑后成为传奇,传奇穿越时间后归为平凡,马尔克斯笔下的女人有着蜂蜜色的头发和牛奶般的皮肤,回忆的气味再次布满鼻腔,当某种喜好成为你的秘密时,你眼里的巩膜会本能的记住他们带给你本身的悸动,生命始于疼痛与希望,孤独和远方静默在路的两旁,人拥有的只能是回忆本身,当那变成秘密的喜好再次跳跃在回忆里时,瞳孔因盛满秘密而再次放大。我终将老去,皮肤薄如蝉翼的挂在肉和骨架上,在永恒的长夜来临之时,我经脉突兀的手是否还会记得到那些曾感受过的温度。
阅读有时候像喝中药,有时候像喝可乐。《百年孤独》带你出逃你的城市和际遇。人们因经历痛苦,因经历成长,因经历区别你我,马尔克斯让你把经历里的记忆架在冒着浓烟的火山口,任它翻滚、冒泡、咕嘟咕嘟,析出某些晶体,请把这些晶体揣进口袋,好好保管,至于其他的,轻装上阵才能跋涉远途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