扪心六问,为什么同意收房产税
首先是站立场,我肯定是不会反对征收的,作为靠近体制的人,毕竟政府越强大,设定更多的限制来管制市场,我可能获取的租就越高嘛。觉得自己好恶心,短期看来损人利己;从更加长远来看,还损人不利己。
价值观:所有不理性行为的背后其实都是为了短期收益。
其次看行为,对于这事,我也就只是看看了,毕竟也不愿付出什么,也做不到什么,关键还是先让自己成长。做着有价值的事情,成为更好的人,这才是最重要的。
下面谈谈几点看法。
1.房产的供需双方都亏损了
房地产税的直接受益人是政府有关部门内人员,地方征收房产税就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内人员;直接损益人是房地产市场双方,房产供应商的利益受损,房产需求方的利益也受损。当然,这两种角色可以共存,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也可以是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双方。
单纯的价格变动,需求量减少、供应量减少;价格差PdPs为税收量,PdPo为需求者纳税量,PsPo为供应者纳税量根据需求第二定律,这个税收是由供需双方共同承担的;至于谁交的多,就要看谁对房产的需求刚性大。换句话说,如果我们限定于分析房子的居住属性,根据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住房的人,房子对其的边际收益一定是大于已有住房的人,也就是没有住房的人的需求刚性要大。由此可见,具有多套住房的人的税收会转移给租房者;税收越高,租房代价也就越高;当然,买房代价也将上升,毕竟是将未来税收负担折现化。
需求第二定律/法律无效定律/税负分摊原理:价格变化后,需求量对价格的弹性随着时间增大而增大;法律只是规定直接赋税人,最后实际税负是由供需双方共同承担,弹性大的一方承担少,刚性大的一方承担多。
为啥说租房代价和买房代价呢,因为房租、房价可能会被价格管制所限制,由此会产生房主挑人、搭售、中介等非价格竞争。而分析非二手房市场,可以将房地产商看成一个具有更多数量房产的房东。
2.亏损的钱慢慢转移给弱势群体
对于租房的反应平衡过程是这样的,开始征收的消息一出,租房者获得一定的租,房东直接亏损,政府直接受益。接着房东找租房者谈判,提高租金,将需求小的租房者筛选掉,或者是将租房者的租取回。
比如说,一开始1000元租金每月,租期3个月;接着政府收取100元每月税收(可能是一次性收取,那就按时间分摊),房东亏100元(包括白给租房者的60元的租),租房者亏0元(亏损的60元与获取的租抵消了);接着房东涨租金至1060元,要嘛租房者加钱,要嘛房子就会租给别人。
对于买房的反应平衡过程是这样的,开始征收的趋势越明显,房产的价值就下降得越厉害,可能亏损的价值会折现到房价上,直到征收消息正式发出,被房主知道。这时,所有有房者承担亏损。之后,房子都是按该亏损后价值进行交易了。
比如说,之前谈100万房子,税收3万,售房者亏3万。买房者更需要,最后102万买了,买房者亏2万,售房者亏1万。也就是最终,售房者损失1房子,获得99万;买房者获得1房子,损失102万;政府获得3万。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时间越长,对策越好。一开始,肯定是有房者直接吃亏;但是,越往后一定是越弱势的人吃亏。强者不争这点利益,毕竟成本太高;弱者根本没有能力替自己说话;中间层用此来获取利益。
也就是说,这种单纯的价格变动开始时不影响需求,只是筛选需求。由此,部分有需求的人,由于负担不起这些非价格歧视或者价格歧视就会转移到其他的解决方式上。当然,弱势群体肯定是该部分的主导,因为除了在金钱方面弱势以外,造成他们贫穷的其他原因一样会影响房东对其的筛选。最后,他们可以的选择是更差的没有登记的住房、说不上住房的住房、真没有住房。
无奈地选择住在路边3.这只是政府对已有财富做标记
印花税是政府通过出借公信力来保障交易的所得。而房地产税是一种财产税,就是你有钱,政府就是想要从你身上拿一笔;政府以税收成本换去税收收益,而房主什么都没有获得,甚至不进行进一步的价格管制的保障都拿不到,损益包括了金钱成本及纳税所需时间成本。这个交易并没法促进人们去做蛋糕,那么,肯定会使得做蛋糕的人减少。
价值观:要鼓励的是创造财富的人,而不是对财富进行标记的人。这样社会的蛋糕才会越做越大,这样才能省下大量保护财富的成本。——马粪案
也就是说,无谓的损失包括了:税收制度成本及其制度变迁成本;税收前后会使得房屋相关价格波动,引发一系列谈判成本。为了减少损失,人们开始转换资源的使用方向,本来应该投入房地产行业的人才、资金、材料转移到其他用途上,供应量减少,房价上升,再把这些其中的少部分吸引回来;但是总体上资源是流失的,因为该行业的收益被政府分走了,所以吸引力下降了,只能吸引到其中的少部分。
4.政府不一定有收益,这可能是三输局
这个工具不一定好用,因为税收成本可能很高。政府需要调动税务人员和宣传人员去寻求收税。当遇到抗税的则要调动暴力机器或者信用机器去损害其利益,使其为了避免损失扩大化,而选择妥协。
对于时间成本很低的人来说,你收税时他们完全可以选择拖延、扯皮等。对于时间成本高的人来说,会产生节约时间成本的纳税工具,比如通过互联网APP纳税等。
举个例子,这个片区能收2万每月,但是3个税务人员工资是1万每月,这样从资金上看是亏了的。
价值观: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掉的馅饼也是要抢的。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5.虽然不好,但取消还算方便
不像各种福利制度,比如国民医保、养老金、失业保险等,房产税的既得利益者是属于小众群体且属于政府内部。当需要取消房产税时,只要通过行政命令调节政府内部矛盾就行了,并不会引发广泛的社会矛盾,这些人能够付出的代价也仅仅属于离职范畴。可以作为短期政策抽上一笔,对社会造成影响,但不至于伤筋动骨。鼓励了不劳而获的价值观,但又不至于是强取豪夺。
对于养老金之类的其他的社会财富转移制度来说,一旦需要取消,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养老金是那年轻人的钱补贴老年人,要取消养老金时,对于已经付出大量代价的近老年人来说,他们会有足够的动力来斗争,使用他们通过年龄掌握的资源。但是不取消的话,又存在着落后的社会制度无法满足社会变化的现象,比如人口老龄化加剧,年轻人的钱不够补贴老年人,会加大政府赤字。
只是财富的转移6.看不清为了什么,这正是政府的价值
房产税收就是将一部分的私人所有制的资金转化为政府所有制。因为税收收入后就属于政府所有制的分析范围内,而政府是一个特殊的组织,我们无法知道其想要什么。
可能是为了补贴自己人,平衡多方利益需求?或者增加岗位数量减少失业率?或者就是为了打击房屋的需求双方?还是仅仅需要钱?
政府是多目标系统这种特点恰恰是政府存在的价值,用以平衡各种价值取向。既要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别是防止有人选择暴力竞争),又要尽可能促进社会发展(让大家有积极性去做蛋糕);存在的种种冲突需要政治家去权衡,引导双方去妥协。
总结
1.房地产税伤害房屋需求双方,有利于政府税收相关人员。
2.可能会有利于政府,也可能是三输局,因为税收是属于政府所有制的分析范围内,无法知道其想要什么,这是价值所在。
3.社会成本会上升,产生了无谓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