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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与乔治》作者: [英] 朱利安·巴恩斯

2020-05-31  本文已影响0人  刘书朋

原作名: Arthur & George

内容简介:

要不是生活崩溃到了怀疑自己的地步,亚瑟与乔治的故事就不会发生了。

亚瑟,也就是鼎鼎大名的亚瑟·柯南·道尔——《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此刻正经历着人生理想的破灭:创作瓶颈、爱妻重病、信仰危机……

乔治,一个一心想当律师的印度移民。三年前他无辜入狱,永远失去了做律师的机会。

能还他清白的似乎只有“福尔摩斯”——亚瑟本人。为了找回乔治的律师梦,毫无侦探经验的亚瑟决定离开书桌,像福尔摩斯那样披挂上阵。

不过,这位冒牌侦探真的能相信自己,解开“亚瑟与乔治”的人生理想之谜吗?

作者简介:

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

出生于1946年,当代英国文坛三巨头之一。布克奖得主,被誉为“用智慧征服全欧洲的文学鬼才”。包揽英国、法国、奥地利、丹麦、意大利等国文学奖项17项,荣誉勋章5枚,获奖记录横贯欧洲各国!

《亚瑟与乔治》是除布克奖获奖作品《终结的感觉》外,巴恩斯最接近拿到布克奖的小说。2005年布克奖竞争异常激烈,凭借《亚瑟与乔治》,巴恩斯获得超过诺贝尔奖得主J. M. 库切和石黑一雄的票选。二选一终选环节,评委争执不下,甚至为了《亚瑟与乔治》延后了颁奖时间。尽管与布克奖失之交臂,《亚瑟与乔治》却得到了“布克奖无冕之王”的美誉。

巴恩斯以对历史和现实的深入思考著称,这在《亚瑟与乔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我看到柯南·道尔带着他的故事向我走来……这一次,我把故事带到了维多利亚时代的风暴中心,在那里,一个庞大的帝国正费力地迈向新的世纪。”

布克奖评委盖比·伍德称赞道:“这种受困于庸常生活的人生悲剧,如此感人,如此让角色深陷其中,以至于他们只能盲目地、片面地面对这种悲剧。而这,正是真正大师级小说的标志。”

精彩书评:

壹:短评

#  读过很多巴恩斯,他的历史向的小说值得一次又一次的布克奖提名。作者非常喜欢法国,而他也在这本书中通过柯南·道尔的口吻说:“我们都不是典型的英国人。”可以说,《亚瑟与乔治》是巴恩斯尤其好的一本,可以看出作者本人在这本书中投注了大量的情感,甚至可以认为这是巴恩斯本人的自传。

#  “很多人了解身为作家的道尔,身为戏剧家的道尔,身为旅行者的道尔,打拳击的道尔,曾击败过著名板球手W. G.格雷斯的道尔。但比这些都更伟大的是,道尔一直在为那些无辜的人争取公正。刑事上诉制度就是在他的影响下建立的。” 这样一部别致的传记是对这一传奇人物的恰如其分的致敬(虽然作者对乔治所受冤屈显然着墨更多),因为在集体记忆中,福尔摩斯简直比道尔还像一个真实存在过的人物了呢。这传记简直颠覆了精彩文学作品背后是苍白无趣的作者日常生活这一成见,道尔比福尔摩斯要丰富立体和有力得太多了。

#  语言不拖沓累赘,轻松明亮的讲述了故事。法律的公正和我只知道福尔摩斯不知道柯南道尔的故事联系在一起。中间那一段像极了又在看福尔摩斯的故事,但远不止于此。案件后期,乔治对亚瑟的怀疑让我对法律产生了深深的思考(一度怀疑就是乔治或任何一个人)他们的本质是一样的,什么才是事实,如何证明一个人有罪无罪?都只是在自己的立场上去推论,真正的理智存在吗?又陷入了怀疑论中。最后一点点的灵媒有点不太懂(或许就是他人生的总结,最后一句话虽早就料到却又有何用呢。)终究不能怀疑太多,没有永远的中立,正义或许存在,但是作为理念而不是实际判断。而现实中的人难以找到,难说孰对谁错,只是在顺应潮流中的某一种选择和信仰,在我身处的阶段,抱着自己的信念,做出一点努力,就像是命运的注定吧。

#  “每个人都认为,生活总要继续。很少有人问起,生活究竟是什么样的,为什么是这样的,这是生命唯一的样子或人生唯一的舞台吗?”WHO KNOWS?!

贰:

    据说法国人是浪漫的代表,英国人满地都是绅士。我们当然不能说法国人中没有绅士,而英国人也不知罗曼蒂克为何物。且让我们采取中庸之道:世界大同啊!然而又听说,英国绅士们最喜欢用不温不火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了。表现在文学方面,英国作家出产的作品中有不少就是虚虚实实,亦真亦幻。这方面的典型,已译成中文的,有D.M.托马斯的《白色旅馆》,麦克尤恩的《时间中的孩子》,彼得·阿克罗伊德的《霍克斯默》,以及下面下面将要说到的朱利安·巴恩斯的《亚瑟与乔治》。中国当代小说也出现了这类可喜的现象,旅英作家虹影女士以《鹤止步》为代表的一系列“新笔记小说”不可不谓近年来文坛的收获之一。

    朱利安·巴恩斯至少已有三部小说译成中文,尽管译文质量“好坏参半”,这位英国作家也渐渐为国内读者所熟悉。我们很难说这是一位原创性很强的作家,毕竟这三部小说在素材上都是有所本的。《福楼拜的鹦鹉》如题所示与法国大文豪福楼拜有关,《亚瑟与乔治》截取了英国历史上一桩真实案件,主人公之一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的创造者柯南道尔。

    巴恩斯的小说书卷气极浓,这在小说末尾的《作者笔记》中可见一斑。为了撰写这部小说,巴恩斯至少通读了柯南道尔的著作集(除了侦探小说之外,柯南道尔尚写有大量其他文体的著作),二十世纪初有关艾达吉案件背景的报纸、政府文献、议会备忘录。不管这些,书中经常有意无意提到的文学名著,通俗读物,展示了作者宽广的阅读层面,书中隽言警句时常有跳出眼眶之感,也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机智敏锐。经常有一种误解,以为小说家重要的只是创造力,无须过多的知识,壅塞的知识反而会妨碍创作。这句话我想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艾科等人的出现,让人领略特例的迷人。其实这也算不上什么特例,书写得好看又有广博知识的小说家比比皆是。

    一部小说,无论怎么标榜自己建立在现实基础上,它的核心仍然是虚构的那一块。大部分小说都像是空中楼阁,平地而起,然而可发挥的空间却比较大,而有依持的小说因为不能露出狐狸尾巴,所以只能在暗中作案,若想成功不得不更小心翼翼,操好那把弥缝现实与虚构的剪刀。作者毕竟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也未能参与案件的整个过程,所有信息都是二手,不免变形。而虚构并非异想天开,天马行空的同名词,小说的虚构归结到底只能揆之以情。所以我们就看到了柯南道尔那奇异的等边三角形之爱,乔治·艾达吉步步惊心的降神会之旅。

    与卡波蒂《冷血》为代表的一系列美国“非虚构小说”不同,巴恩斯并没有采取类似的新闻体,他的文字更加感性细腻,章节之间的时间跨度可以很大,又穿插了几个次要人物,所以看起来有点“散”,然而却没有那么凝重。小说中亚瑟与乔治的第一次相逢用了一种晦涩的笔法,直到结尾读者才恍然大悟:原来那时候他们就已经擦肩而过了,不能不感叹世事奇妙。那一份智性,是“非虚构小说”中很少见到的。这里涉及了一个问题,“非虚构小说”常常很“用力”,但是巴恩斯的小说为什么总能四两拨千斤?大概可以归结到卡尔维诺所谓“轻逸”的那一类里面。用小说人物乔治·艾达吉的话说:“最行得通的伪证就是巧妙的真假参半。”

    小说揭示了一位有血有肉的柯南道尔,他多少有些不道德的婚外情,他无意中为英国司法体系作出的贡献。但是我觉得巴恩斯用力更深的是那位默默无闻的冤屈者乔治·艾达吉。朱利安·巴恩斯常常觉得自己是非典型的英国人,深爱着法国文学,书中的柯南道尔也自称不是典型的英国人,似乎可与巴恩斯本人归为一类。他为乔治·艾达吉成功翻案的主要途径便是所谓的“制造噪音”,利用舆论对当局施压,并且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在程序上多少失当,乔治·艾达吉感激之余,暗地却不齿恩人所为。小说最迷人的地方正是一位非典型英国人创造了一名典型的老英国,而这位老英国还是印裔的,他所受的冤屈,最可能的原因就是他的肤色。不过,人们即使看出他别样的容貌,但是“如果你闭上眼睛听他说话,你会以为他是一个英国人。”再也没有比他更英国的英国人了,在受到冤屈之后,也并未想到真正去申诉,最想的只是作好本分。在降神会上,灵媒使用各种花招,没有实质性的胡乱表演一通,各种虚幻的人物在她口中似乎争着说话,以至于半天都没有具体的灵魂出现,这时候,以沉闷著称的乔治·艾达吉小小地调了下侃:“如果进入另一个世界的真是英国男人和女人的灵魂,他们应该知道先来后到的规矩,对不对?”

    种族间的沟通与隔膜是当今英国文学的重大主题之一,当然也并非英国这个最老牌的殖民国家所特有,当我看去年上映的电影《通天塔》时,最大的感觉便是无论是什么人,最难得的就是能用一双平和的眼睛看待平和的事物,以至于这世界分出无数畛域。在文学上,有现实与虚构之分,在现实生活中,什么都可以真假参半。我想,我们其实并不需要什么慧眼来洞穿世界的本质,理清纷扰的支流。就算懵懂,浑噩,总归是要走属于自己的那条笔直不分岔的道路的。

叁:

亚瑟是享誉世界的福尔摩斯侦探故事的创造者。正如他在小说中所体现的正义敢一样,亚瑟在现实生活中也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去伸张正义。乔治一案也促成了英国上诉法院的成立。

作者巴恩斯在小说中,以亚瑟和乔治双线叙事,有种为两人立传的感觉,最后两者的人生因为乔治的冤案而交叉在一起。私以为,作者对乔治这一英印混血的角色塑造得更为全面。一开始,他就在学校受欺负,对于不了解英文常用名称的国内读者而言,是很难从名字上就知道他是印度移民的后代。直到后来,他的棕色皮肤暴露了他们的身份,读者对他所遭受的来自同学、警察等不公正的待遇也就理解了。

但是备受种族歧视的乔治自己并没有利用种族歧视进行反击,更没有将他人的恶意解释为种族歧视。即使他蒙冤多年,在亚瑟为他找到新的嫌疑人后,他依然根据自己作为律师的职业素养,对仅仅根据嫌疑人过去的种种劣迹就断定残杀牲畜的行为是此人所为提出了质疑,因为这就跟自己蒙冤一样,是翻新的歧视。这样的独立思考,值得我们学习。

对于亚瑟,这位从小在骑士传说中长大的贵族后裔,自然也获得了行侠仗义的骑士精神。不过作者花了非常多的笔墨在他的婚外恋上,或许这一段并不为大众所熟悉吧。虽然正是乔治一案的出现,拯救了煎熬在亡妻与情人之间的亚瑟,但对于小说整体而言,这部分内容比较冗余,以至于我几度都想放弃读完它。毕竟吸引我的,依然是亚瑟处理乔治一案的经历。不过本书对乔治一案的后续介绍,也只是草草收场。可能作者更想呈现的,是亚瑟与乔治的生活轨迹。

书中有许多对宗教、对死亡的探讨,可见作者还是借着乔治案的壳,想加进自己对宗教、死亡的理解。

大量的心理描写容易空泛,婚外情的漫长叙述容易轻浮,亚瑟死后的招灵演出容易诡奇,节奏散漫,所以我还是觉得本书不是巴恩斯的好作品。

本书是建立在真实事件之上的虚构,有着非常强的现实意义。当无能的官僚宣判了你有罪,但你又无从申辩自己的清白,如果没有一个亚瑟这样的名流往舆论的湖面投下一块石头,激起千层浪,沉冤又岂能昭雪。如果不是极具毅力与骑士精神的亚瑟一路坚持,内政部也不会审查这一案件,律师协会也不会恢复乔治的执业资格。而此案所导致的英国上诉法庭的建立,倒是给了后来者以沉冤昭雪的可能。

法庭上有无罪推定。但是如果有人证明你是个不正常的异类,让陪审团觉得你会作出不正常的事情,你又如何能辩论得清呢?没有直接的证据不得判刑,这样的准则仍然需要专业的法官来坚持,但种族偏见、官官相护的沉疴,又使得正义的伸张难上加难。如果没有独立而自由的舆论监督,亚瑟本没有机会践行自己高尚的骑士精神,无法引导舆论向政府施压,乔治更能难做回一名律师。我们等着制度自我改进?但没有鞭策,牛车怎会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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