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期的爱情故事—记忆里的那抹蓝
正在热播的《重启之极海听雷》还没有来得及看,想来朱一龙演的吴邪不会差,而我最想看的是张起灵。每次盗墓笔记系列出新剧,都特别期待张起灵,只因期待杨洋演绎的小哥重现。记得那年,好友来找我玩,说,有个剧特别好看,就是她自己不敢看,所以拉着我陪她一起看。整整一天看完了只有十二集的《盗墓笔记》,好不过瘾,意犹未尽。而我被吸引,便是饰演张起灵的杨洋那挺直清冷的身影,如一个漩涡,在熟悉感中把我整个淹没,记忆里的那抹身影随之愈发清晰,一个淡蓝色的背影越走越近,从记忆的黑洞慢慢走出,站在我眼前,挥之不去。
时间回到高中校园,那时的我是个留着短发的假小子,高二重新分班,把我在高一结识的好朋友果果分开了。我在楼上,她在楼下,丝毫阻挡不了我们友谊的小步伐,我有事没事的在下课间放学后去找她玩。那天,阳光很白,我跑下楼站在她们班门口的时候,因为老师拖堂还没下课,就靠在墙边等她。当教室里躁动声响起,心知下课了,赶紧捂着脸抬头,从指头的缝隙里寻找果果的圆脸。一片蓝色的阴影从右划到左,带来一丝清凉。我慌忙松开手,一个背景走过,笔直笔直的,他微微扭头,给我留下一个清冷的侧脸。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有人说,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大磁场。宇宙里的星球运转是个大奥秘,人的精神意识受宇宙磁场的影响也是神秘的存在。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从那天后,我看见他的次数更多了。全校男生都穿着蓝色衬衣,只有他的衬衣是更浅的淡蓝色,像极了他清淡的眼睛,更像我心里悄悄荡漾的一湾湖水。
我问果果:“他有女朋友吗?”
果果说:“不知道。整天闷葫芦的不吭声。不过我们班有好几个女生喜欢她。”
我心里忿忿不平于“好几个”。酸酸的问:“那他喜欢哪一个?”
果果把她的眼睛睁成了像她的苹果脸似的圆形,看起来一点都不可爱,圆脸加圆眼,哪有这么瘦的熊猫。我顿时哈哈大笑:“别逗了,快把你的眼睛恢复原状吧。我只是好奇一下,怎么会喜欢他?"
果果这才放心的重新把眼睛笑成月牙:"就是啊,你才不会喜欢这么个大冰块,冻死人了。”
剩下的果果没说出口,我也知道。身高差,颜值差。对于一个不会喜欢我的人,我还是识趣的走开为妙。
嘻嘻哈哈中高二就过去了,心里的那弯湖水因为没有风吹过,平整的如一面镜子。踏进高三教室的门,从前排走到后排,总觉得眼角有片蓝色遮挡住光线,淡如白云,我微微抬头,一片蓝赫然出现在最后一排,把教室尽头后面的那扇窗户映出一大片阴影。窗户是打开着的吗?似乎有微风吹进来。
果果依然没有和我一班。果果转学了。家里让她考艺术生。我想象着拿着画笔的艺术家果果,能不能给我设计个最完美的婚纱。啊啊,又想多了。
讲台上的班主任姜老师,语重心长,口若悬河,那些“高三了的”已被各路人马轮番轰炸过的教导和激励竟让我忐忑。我扭头往最后一排瞅了一眼,依然清淡的脸庞,拒人千里之外。算了,我是要好好学习的,才不管你是哪路神仙,反正你也不认得我。
一曲《千纸鹤》带来一堆痴男怨女。我不是怨女只是觉得好看,也买了一个瓶子,下课间隙折各种颜色的纸鹤。折纸鹤的时候,觉得自己真是个心灵手巧的姑娘。这么可爱的姑娘,不应该让人不去记住的吧?
中午的阳光经过窗户玻璃的反射,更温暖的照在课桌上。大家都去吃饭了。教室里除了我只有前排一个男生在做题。我懒懒起身,往最后一排走去,那里的阳光更好。找到一个座位背对课桌面朝窗户坐下,双肘撑在窗台上支着下巴,闭着眼睛享受光线的温度。感觉眼前由黑蔓延成红,一转身,把光线甩在身后,面对课桌睁开眼睛,是他的课本和作业。我不经意的翻阅着,摇摇头又点点头,习题空着好多没做,看来是不能找他请教难题了,我教他还差不多,但是写的字看起来不错,潇洒飘逸,深得我心。总算是有个长处的。我竟窃喜。
一个漂亮的黑色封皮上印有火烈鸟的笔记本从教室的中间往后面传。同学们之间习以为常的交流方式。笔记本的目的地是他的课桌,里面夹着一张纸条和一篇剪报,纸条上写着:你的字写的挺好,请帮我把这篇文章抄录在这个笔记本上好吗?谢谢。你的前面的前面的前面的左边的左边的左边的左边,小晃。
我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偶尔会在课间,过道里走过的时候碰面,期待他会说点什么,却连眼神都未曾相遇。我的笔记本也没有按原路返回。
果果说的没错,真是冻死人了。果果很久没跟我联系了。
高考进入了倒计时,时间过的更快。一眨眼就到了整理课桌书包,准备打扫出考场的时刻。在同学们的课桌还是一片狼藉之前,从我的课桌上再次飞出小纸条,目的地是他的课桌。
最后一个在校园的晚上,我一个人走出校门,沿着学校旁边的小路,走到学校后面的小河边。夜风有点微凉。远处有三三两两的人,结伴成团,越发显的我孤单。一阵脚步声之后,一只印在黑色封面上的火烈鸟出现在我眼前,是我的笔记本,是他应约啦。我接过来打开,是陌生又熟悉的笔迹抄录的一篇《临水照花人》,我咧开嘴开心的笑了。
双手把笔记本抱握在胸前,在凉夜里似乎能带来一点温暖。他径直往前走,走出几步之后回头看着站立不动的我。终于,在我抬头看向他之时,才第一次觉得我和他相遇了。他扭头继续往前,我匆忙追上,从小河这头走到那头,他努力放慢脚步和我保持并排,然后绕回学校。尽管一贯的清淡,尽管始终没有一句话语,我却没有觉得冰冷。
后来,我们读了不同的大学。我和果果去了同一个城市,她有了男朋友,而我是那个最亮的灯泡。他没有消息。
时间切换到毕业后两年,我的头发早已留长,不再是那个假小子,鞋架上的高跟鞋也比运动鞋多了。那天,准备收拾下班时接到果果电话:“晚上有几个同学聚会,我把你报上了,这次不准不去,我马上到你单位门口。”
当那个背影再次出现,我以为是刷剧刷出来的幻觉。餐厅里满眼的五光十色,没有一丝淡蓝色,而记忆里的那弯湖水却越来越蓝,蓝的模糊了双眼。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那抹从黑洞里走出来的淡蓝色,竟真的走到了眼前。
果果的男朋友来接她,就丢下我跑了。全程无交流的他开口说了此生我听到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送你“。
我坐上他的电动车,风吹过,好大,他伸出手把我的双手环扣在他腰间,风太大,可我还是听到他说:"我刚从杭州回来。他们说晚上有聚会,听到你的名字,我一直记得,就来了。"
我笑着问他:“那你记得你帮我抄录的那篇文章吗?"
他说:”我也喜欢张爱玲。“
我轻轻把头靠在他的背上。
那个孤傲,敏感,卓尔不群的临水照花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