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税率25%: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税率20%: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1)10%,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
(2)15%,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3)20%,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缴纳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计算为,每次收入*(1-20%)*70%
税前不得扣除项目: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职工教育经费”,“公益性捐赠”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考试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金额分别给出的,必须合并计算扣除限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公益性捐赠的计算基数为年度利润总额而非销售(营业)收入,“非公益性捐赠”一律不得扣除。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除北上广深非普通住房外,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房屋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