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时,如何使文笔新鲜不落俗套?
【造语篇】语不惊人死不休
老杜说:“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讲他自己是个琢磨文字的偏执狂。
可惜后人引用“语不惊人死不休”时偏离了老杜的本意,通常用这句话来形容故作骇世之论的取宠邀名之辈。看来很多人都不曾有过耽溺于文字的“心流”体验,因此不了解“语不惊人死不休”是多么地契合于情境。
如果全面一点来讲,“语不惊人死不休”可以理解为誓死以精准的,富有画面感、音乐感和新鲜感的文字惊艳于人,这是文学的永恒准则,大约也是“文笔好”的定义。
任何作品,哪怕受了诺贝尔奖的加冕,获得世界性的赞誉,倘若不符合这些标准,也还是上不了文学的台面。
不过今天主要是在新鲜感的层面上讲这个“惊”字,直白一点,就是出奇制胜,靠一点出乎意料的妙趣来令人印象深刻。
大家一定都知道那首史上最著名打油诗:
天地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为什么这首诗流传颇广?
在百度知道里摘得一段分析如下:
此诗描写雪景,由全貌而及特写,由颜色而及神态。通篇写雪,不着一“雪”字,而雪的形神跃然。遣词用字,十分贴切、生动、传神。用语俚俗,本色拙朴,风致别然。格调诙谐幽默,轻松悦人,广为传播,无不叫绝。
读毕我只想翻三个90度的白眼。
首先,雪不是小马驹那样的活物,形神跃然从何谈起?
其次,这么一大段中,有几句是说到点子上的?
说该诗遣词用字十分“贴切生动传神”,这和说一个方圆百里有名的美女十分“漂亮养眼可人”有什么区别?说了等于白说,浪费人的期待。
出于撰写机关公文的悲惨经历,我一向痛恨写文章言不及物言不及义,大而化之,充斥着陈词滥调。
而令人叹息的是,建国以后的所谓文学评论或作品赏析大多是这样大而化之的路数,动辄牵强地分析时代背景挖掘思想深度,而在核心的美学层面上,却如抓瞎一般,经常是草草扯上几个淡就了事。
其实这首打油诗好就好在我上文所说的一点出乎意料的妙趣。
在作者以无厘头的方式凑出了前面三句之后,第四句会是什么?如果没有一个漂亮的煞尾,这首诗简直交代不过去。
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还是白啊,看你如何结尾?
就在读者还执着于颜色时,作者志得意满地交上了答卷:一句“白狗身上肿”真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效果,出乎意料却又合情合理,令人哑然失笑。
鲁迅也有类似的出奇制胜策略。他同样写过一首打油诗,题曰《我的失恋》: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
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
冰糖葫芦。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
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
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
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
这首诗真当得上顾随评论他的几句话:“上下左右,龙跳虎跃,声东击西,指南打北”。老虎行动迅疾,身爪利落,你不知道它下一秒从哪里就扑来了。
尽管迅哥儿这首诗我已经读过很多遍,再读之下还是觉得妙趣横生,不落窠臼。顾随又说除却鲁迅其他人的文章都“如虫之蠕动”,意思就是行动轨迹完全可预见,哪怕你出门打了趟酱油,回头看它还是在那里不紧不慢地爬着,“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切实加强......”,蠕虫就是生物界的机关公文,看一眼都要强忍住呕吐感。
前面两例都是旨在搞笑的打油诗,似乎缺乏说服力。再来看一个正经点的例子吧。
台湾的简媜是个将散文写得如诗一般惊心动魄的作家。她将女作家惯有的清丽婉约与一种瑰伟卓荦、磅礴丰沛的张扬生命力结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具魅力的风格。记得她的不知哪篇散文中有这样的句子,是写她的“姆妈”(奶奶)的:
我是她胸襟上的丝绣帕,髻上的红彩花,岁月碾过的茅茨土屋里忽然照见的一只乳燕。
一连三个比喻,前两句相似,都是讲姆妈视长孙女有如乡间妇人难得的饰品,万般宝爱,意象本已十分出色,第三句神来之笔,突然化静为动,由短及长,又夹杂以动词造成语法的参差,在各个面相上都与前两句有别,但仍能以一种欣喜、珍爱的情感,将三个句子统一成规律的序列。
有了出乎意料的第三个譬喻,整个句子就如完睛之龙凌空而来,任谁都会被它的鳞鳞金光击中性灵,引发情思摇曳。
我大概是在大学时读到此句,如今十年过去了,仍念念不忘,不时缱绻唇齿间。
使文笔新鲜不落俗套的方式有很多,上面几个例子虽是蜻蜓点水,但订阅本专栏的诸位大概在文字方面本来就有一些敏感,估计能够成功启发。(不拍读者马屁的销售不是好水手......)
“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最坚定奉行者始终还是诗人,他们因此能够更新我们的语言。
但我一直认为现代诗人在这一条路上走得有点太过了。大概是自恋的缘故,他们过于重视自己的片羽灵思,常常将通感运用到昏天黑地的程度,强调特异的感官直觉而忽略审美的基本规律或曰共通性,忽略文学的沟通功能。
这也许就是现代诗“不好看”,无法得到广泛阅读的原因。
天才的诗人+评论家T.S.艾略特说过,诗人不应该致力于表现什么个性,而只应该表现寻常的感情,他只是一个工具,寻常的印象和经验在这个工具里以种种特别的、意想不到的方式结合。这意思明明白白:诗人的任务是造语,而非寻情。
刚才所举简媜的例子也可佐证艾略特的观点。
她那句话里的感情不过是人世间最最普通的舐犊之情罢了,难得之处在于以“特别的、意想不到的”画面和音乐(节律)结合着来呈现,给读者带来强烈的审美体验。简媜写的虽是散文,但诗意淋漓,原因也正在于此。
我读现代诗时手持的就是“造语VS寻情”的标准,凡寻情的,在内容上炫奇立异的一概略过,只有造语的,精工于技艺的部分才细细品咂。功利地挑拣出诗中的零珠碎玉,企图以诗人的敏锐语句来刺激自己日渐麻木的文学肌体。这个方法也不妨推荐给大家,读现代诗可以更新我们的语言,拓展我们的造语思路,即便缺乏阅读的快感,为了提升文笔,也还是忍受一下下吧。
当然我说的是真正的现代诗,不是经常得鲁奖茅奖的口水诗,也不是故意的生堆硬造品。
据说用google翻译把几句大白话翻成日语,将日语翻译成俄语,再依次翻译成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最后再翻译成汉语,就能得到一首现代诗。
浑水摸鱼的现代湿人太多,保险的做法还是阅读那些具有现代性的古典诗人的作品吧,比如老杜啊李贺啊温庭筠等。
老杜同志诚不我欺,他身体力行地留给后人多少佳句?《野人送朱樱》中有绝妙的一句,“数回细写愁仍破,万颗匀圆讶许同”。“细写”二字是齐齿呼,令人觉出樱桃之娇嫩以及涤洗时的小心翼翼,“匀圆”二字撮呼,果实的圆润形态则呼之而出。通感运用得如此浑然天成不着痕迹,直接将那些现代诗人们甩出十八条街。
最近为采访一个95后的少女作家,我读了她的许多文章。这孩子初中的作品里就有很多令人过目难忘的奇句了。一篇小说写小女孩读到父亲记叙恋情的日记,她感慨道:
那对不知来日方长世界之大的恋人,他们从诗的深处,走向诗的更深处。
这与黑狗白狗句有一样的妙趣。按庸俗的文法,读者一定以为他们要从诗的深处走向眼前,走向近处,走到如今,可作者偏偏让他们背道而行,进入诗的更深处。这一逆转,竟造就了无限的圣洁静穆,意韵绵绵。看到文学界有如此后起之秀,我真是老怀欣慰了。
今天的【造语篇】是计划之外的写作,盖因少女作家的文章牵动了一点思绪,拉拉杂杂地写成这么多。仓促间有征引文字未及核准,诸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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