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评荆轲刺秦王
臣光曰:燕丹不胜一朝之忿以犯虎狼之秦,轻虑浅谋,挑怨速祸,使召公之庙不祀忽诸,罪孰大焉!而论者或谓之贤,岂不过哉!
臣司马光曰:燕太子丹不能忍受一时的激忿而去冒犯如狼似虎的秦国,虑崐事轻率,谋划浅薄,以致挑起怨恨,加速了灭亡之祸,使供奉燕国始祖召公的宗庙祭祀忽然中断,罪过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了!而评论的人有的还把太子丹说成是德才兼备的人,这难道不是太过分了吗!
夫为国家者,任官以才,立政以礼,怀民以仁,交邻以信;是以官得其人,政得其节,百姓怀其德,四邻亲其义。夫如是,则国家安如磐石,炽如焱火,触之者碎,犯之者焦,虽有强暴之国,尚何足畏哉!丹释此不为,顾以万乘之国,决匹夫之怒,逞盗贼之谋,功隳身戮,社稷为墟,不亦悲哉!
对于治理国家的人来说,任命有才能的人为官,按照礼制确立政策法规,以仁爱之心安抚百姓,凭借信义结交邻邦。如此,官员由有才干的人担任,政事得到礼教的节制,百姓人心归向他的德行,四邻亲近友善他的恪守信义。这样,国家则会安如磐石,炽如火焰,触犯它的一定被撞得粉碎,挨着它的一定被烧得焦头烂额。似此,即便是有强暴的敌国存在,又有什么值得畏惧的呢!太子丹放弃这条路不走,反而用万辆战车的大国去排解个人的私愤、炫耀盗贼式的谋略,结果是功名被毁坏、身命遭杀戮,江山社稷化作废墟,这难道不是很令人悲痛的事吗!
夫其膝行、蒲伏,非恭也;复言、重诺,非信也;糜金、散玉,非惠也;刎首、决腹,非勇也。要之,谋不远而动不义,其楚白公胜之流乎!
跪着前进,伏地而行,并不表示恭敬;言必行,重承诺,并不表示守信义;过度耗费金钱,散发玉器,并不表示施恩惠;自割颈部,自剖肚腹,并不表示勇敢。这种种问题的关键在于,只顾眼前利益不能深谋远虑而行动不合乎礼义,似此不过是楚国的为复仇而丧生的白公胜之流罢了!
荆轲怀其豢养之私,不顾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不亦愚乎!故扬子论之,以要离为蛛蝥之靡,聂政为壮士之靡,荆轲为刺客之靡,皆不可谓之义。又曰:“荆轲,君子盗诸。”善哉!
荆轲心怀报答太子姬丹豢养的私情,不顾及全家七族之人会受牵连,想要用一把短小的匕首使燕国强大、秦国削弱,这难道不是愚蠢之极吗!所以扬雄对此评论说,要离的死是蜘蛛、蝥虫一类的死,聂政的死是壮士一类的死,荆轲的死是刺客一类的死,这些都不能算作“义”。他又说:“荆轲,按君子的道德观念来看,是类如盗贼之辈了。”此话说得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