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百态(3)有些罪过,原罪却是你本身。
儿子自己挣得零花钱,也有一小堆儿了,他把它们随手放在书架上。
一元的,五元的,都打着卷,像缺乏安全感。我说把它们拿走吧,放在太显眼地方,难免会引起别人的贪念。
是啊,其实有些“罪过”本可以避免,却由于某些人的疏忽,反而增加了发生的概率。是因为你“给一颗飘忽的信念,放弃的理由和机会”。
你把钱放在人多的地方,自然增加了被偷盗的机会。而有些人不想偷,但遇到如此好的机会,他没能忍住。
有句话说的好,你把屁股在我面前撅的高高的,我如果不踹上一脚,我都感觉对不起,脚下这双钉子鞋。
小时候看书,我喜欢用钱做书签,因为两者都是自己最喜欢之物。喜上加喜,喜上眉梢,每当看书的时候,翻到夹钱的那页,我真的体会到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感觉。
可是,书也难免有被借阅的时候,于是,自己总要在借走之前,好好查看一番,就是害怕遗忘,产生不快。而一次疏忽,让我彻底失去了一个朋友。
小时候,家里穷的嘎嘎响,孩子手里自然没有钱。所以,谁如果能得到个五分钢镚,都能握出来汗。有一次,我无意中得到了一张残缺的一角钱纸币。
这张纸币的一边,被整整齐齐剪掉一小条儿。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这是父亲卖大葱的时候,收到的,再也花不出去。扔了实在舍不得,一气之下,父亲把它送给了我。
这张残缺的纸币,成了我的宝贝。父亲很好的把那种“鸡肋的感觉”甩给了一个孩子。我每天拿着它,爱不释手,尽管它毫无价值。可它却在无时无刻不在诱惑着我。
我想把它花掉,实现它的价值。于是在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我的“贪婪”完全占据了内心。终于,在一天放学后的傍晚,我趁着夜色,走进了那群小卖部。
小卖部每到此时人很多,我夹杂在人群里,站在角落,一言不发。顾客在减少,最后店主问我要什么。我故意跑到黑暗的角落,哪里灯光照不到。
我说买张白纸,然后把手里早已经,被汗水打湿了的“一毛钱”纸币,递了过去。店主并没有因为忙乱,而放过仔细纸币的机会。他翻了一下,拿到了灯光下。
我知道,完了!我的心,扑通通,扑通通,似乎要跳出来。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要跑吗?可是我的腿,早已经失去的直觉。我等待着,店老板的羞辱。
最终,店老板把纸币扔给我,带点恶狠狠。我慌里慌张地跑出商店,脸上火辣辣,像丢掉了一层皮。
后来,我把它夹在一本书里,以至于慢慢忘了它的存在。直到有个朋友把书借走,再次还回来的时候,我才重新记起它。可是,打开那本书,那张残币,不翼而飞。
我不知道是自己记错了,还是朋友忍不住诱惑,偷走了它。我不愿意相信,我的朋友,会犯下如此“卑劣”的错误。当几天后,朋友极其不好意思的,把那张残币再次送到我手里。
当时,我看着他通红的脸,和尴尬,我知道,我们的友谊,到此结束了。
朋友的失去,源于我的行为,我太低估了人性的贪婪,而我的疏忽,才是最大的“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