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面向对象的六大原则
2018-04-25 本文已影响27人
任振铭
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简单来说,一个类中应该是一组相关性很高的函数、数据的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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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闭原则(Open Cloes Principle)
软件中的对象(类 模块 函数等)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修改是封闭的,当软件需求变化时,应尽量通过扩展的方式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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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只要父类能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出现,体现在extends和implements上,里氏替换原则看起来和开闭原则是同一个意思,但具体来讲,开闭原则更像是一种思想,而里氏替换是这种思想的一种实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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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指代了一种特定的解耦形式,高层模块不依赖底层次模块的细节,说白了高层次就是不依赖细节而是依赖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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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ation Principle)
类的定义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接口隔离原则将肥肠庞大,臃肿的接口拆分成为更小的和更具体的接口,这样客户将会只需要知道他们感兴趣的方法。接口隔离原则的目的是系统解开耦合,从而容易重构、更改和重新部署,让客户端依赖的接口尽可能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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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少知识原则(Law of Demeter ,又叫迪米特原则)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通俗的讲,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者调用的类知道最少,体现在代码中就是一个类中包含另一个类中相关代码要尽可能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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