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不再需要提前还贷,多地宣布“带押过户”,你家那边可以了
还没有还清贷款,还有抵押的情况下,也可以完成房子的过户。要知道过去二手房交易是一定需要卖方先还清所有贷款,在抵押之后才能把房子过户给下架的。但你想这大部分的人之所以卖房,就是因为手上缺少现金,那这剩下的一大笔没有还完的房贷,很多卖房人就不得不找过桥贷款来填上,背上了一笔利息不说。而且因为要满足银行对买家放贷的条件,卖家还得先把房子过户给买家,再让买家去申请房贷,顺利的话才能拿到全部的购房款。
而对于买家来说,一旦过户后发现这个房子有产权或者其他的经济纠纷,再想要维权也会非常的困难,所以这整个流程不仅麻烦,而且会产生很多的交易成本和风险。但现在这个代押过户的政策就是,如果你想卖房,房贷又没还完的话,可以直接用买家的购房款来还卖家剩下的房贷了,也就是两方交易的成本和难度都大大降低了。而且从安全性上来看,因为大家过户的整个流程是买方的资金或者是贷款都是在专用的资金监管账户中的。就以这两天公布要全面推开贷押过户的南京为例,买方的购房款一旦到了监管账户以后,房子就可以在抵押状态下进行过户,然后由资金监管账户直接把买家的购房款划给卖方的还款账户,剩下的钱再划转到买方的银行账户。那在这个过程中,一旦遇到什么问题,过户交易可以及时的解除,然后房款原路返回。
但我查了一下,目前还只是部分城市有这个政策,而且在试点的大多数城市中,都还是要求买卖双方都是要在同一银行进行贷款的。但其实要知道,氮押过户本身早都有了相应的法律依据, 21 年新的民法典就有相应的规定,民法典第 406 条,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也就是说不需要抵押权人,银行同意了,卖家就可以通知就可以转让。而在 21 年民法典之前,我们国家对于抵押物交易的限制都是非常严格的,那现在在这样的法律框架下推行的政策,未来就很可能会在全国逐步的实行,包括银行和银行之间跨行的结算应该也会越来的越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