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4-25|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如此确凿无疑,在《数学简史:确定性的消失》之后,不那么确定了。
农场里的火鸡科学家确定的认为,每天上午10:00,会有两条腿的过来投喂食物。这件事确凿无疑,因为自打火鸡出生开始就是如此,而这样的重复,已经重复了很久,没有火鸡质疑。
直到第365天,上午10:00,上空没有投喂食物。这很不寻常,火鸡们议论纷纷,科学家紧急磋商但没有答案。正午12:00答案揭晓,感恩节到了,农场里的所有火鸡都上了餐桌。没有任何一只知道真相的火鸡活下来,农场里迎来了新一批出生开始就在10:00接受食物的火鸡。新的火鸡科学家观察到了这一切,农场里的火鸡生活在幸福的伊甸园。
那么问题来了,道法自然。在地球45亿年的历史中,人类科学家观察到了自然,四季更迭,太阳东升西落,万物更迭,生生不息。恒纪元持续了45亿年没有改变。不对,侏罗纪有过改变的,但是,知道真相的恐龙全都灭绝了,跟上一批知道真相的火鸡一样。
这个故事很有点血腥,但这个故事显而易见。在读过数学简史之后,来到我的面前。
也幸好是和数学简史一起理解了这一切,否则我怎么面对自己坍塌的世界观。《三体》里发现物理学不存在的科学家们可是一个个都选择了和物理学一起不存在的。数学的大厦倒了,其他学科又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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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数学不存在,但数学思维永恒。无法理解世界的我,只需要建构一个自己的世界观,不管对错,有就行。然后,拿着这套世界观,但不要笃定的迷信这套世界观,去和世界碰撞,在碰撞中随时修正,或者坍塌重构。
从火鸡科学家就可以成长为蚂蚁科学家,然后发现自己和蚂蚁科学家也并没有太大区别。道法自然,不过是在地球自然里有效,但仅仅知道这点也就够了,有人总结,有人实践,亦有人完善。
世界观不是唯一的,在唯一的自然里,规则是有效的。有一套逻辑,但不迷信逻辑就可以。
叶文洁站在山顶,看着接收器,目光穿越了。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解】
有种东西是自然生成的,它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它没有声音也没有具体的形象。它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存在,并周而复始地运行,从不停息。它甚至可以作为世间万物的母体。我并不知道它真实的名字是什么,勉强将它命名为“道”,勉强地形容它、描述它是广大无边的,广大无边的同时还运行不息,运行不息的同时还深远无际,深远无际的同时还会返回其本源。
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在天地间共有四者最大,而人就是其中之一。
人向大地取法,学习它的朴实厚德;地向天空取法,学习它的高明宽广;天向道取法,学习它的本源创生;道则向自然取法,遵从自然的规律而行事。
“道”是一种浑朴状态,也是一个和谐的整体,由不同因素构成,同时又孕育出世间万物。而“道”的本性是独一无二的,是不依靠一切而独立存在的,同时又不会因为任何外物而改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