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咪蒙的文章《咪蒙粉丝不能娶?呵呵,是你娶不起》?

2017-03-24  本文已影响0人  4d417d228158

谢谢N多小伙伴邀请我这个从来不追热点的人。手机码字,请忽略错别字。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一直都以为二次创业的咪蒙写“戾气文”是“迫不得已”——毕竟我知道她是南方系的以后补读了她以前的所有的文字。

我一直在等着看她的“转型(转性)”——或金牌编剧,或个性主持人(言语犀利那路的),或搞一个自己的XX平台(独播剧那种)、或话题类综艺节目的创始人,或回到她的以前,全部精力去搞影视公司。

但现在看来,我是太看得起她了,我的判断错了

——“咪蒙”看重的就是“上升速度最快的微信公众号”这点荣光(快钱)。

而说到她说她要转型——

比较现实的就是:她说公号只是副业,梦想是影视,但她在影视圈没有什么积累,她的团队走这条路也会很辛苦(不是指没有现金流的苦,是没有核心竞争力的苦),她团队“真正能扛把子的人”居然只有她自己一人。她在不缺钱的情况下,居然没有建设团队。这是创业的大忌。

最遗憾的是——这个“真正能扛把子的人”,你去看她的文字,事到如今,还没有明确的价值观,思考逻辑也没有成体系,有的只是套路和一些文学知识的积累。一把年纪了,咪蒙还是一个靠直觉写字的人——虽然她极其懂人性,架构能力也很强。我认为这并不矛盾。

看看她这一路走过来,确实也不容易——虽然没有写过什么小说,以前的文字,最多的是时事评论和历史散文。却也有很多佳作。但她没有珍惜她这种“对文字高度敏感”+“对人性观察入微”的才能,她对市场对自己的读者没有敬畏之心。这也是创业的大忌。

更遗憾的是——她通过“一心讨好别人”挣到一些钱,让她误以为这是高超的商业手段,事实上,不是。这正是她转型困难的原因。

夸她懂商业的人,你也太看得起她了。她才开始创业的时候,她的资源已经好到暴暴暴好吗?若她懂商业,加上她那么好的资源——#%^#*^%

她创业(内容)的本质——所有的一切,都是没有自己人格的东西,没有自己符号的东西,我是说——她不敢有(自己的人格),她放不下的东西太多,她只能去讨好。她做不了她自己,这也是创业的大忌。

可惜了她在《南方都市报》工作过12年的青春,人生能有几个12年?她创业那么多年,作为一个创业者,走了那么多的路,经过那么多的风口,遇到这么好的时代,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惜啊,一个在媒体工作了12年的人,一个那么挚爱影视的人,一个经历了纸媒的黄金时代的人,一个有那么丰富资源和经历的人(懂的人都懂)。而今的她,除了有这个公号,却什么都不是。

自己的文字连自己的人格都没有。这与能力无关,这与贪念相连。而她贪的也不过是眼前的利益。

而今,她应该只追求“每天活在高潮里”。这就是她,一个曾经把影视当梦想的人,后来靠公号挣了一点钱,就把“戾气”当作了——核心商业价值。

那么懂人性的一个人,却不知道——她自己已经被人性利用到没有退路。

说到她公号本身,一直以来,我对咪蒙的态度是——“她是互联网文化的一种”——高大上的说法是“她是自媒体的缩影。”

但,这以上这些,我没有资格展开说。

总而言之吧,本质上很简单,她在利用粉丝,粉丝也在利用她。

她利用粉丝就不扯了,粉丝也在利用她怎么解释?

我来说一个我自己的故事,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骂人,但碍于种种原因,我得忍,于是,我就发个这样一个朋友圈来宣泄——

“书名就是心情”

看到的朋友都说,啊,这种吐槽方式真好。

明白了吧,很多小伙伴想要对仇人说的话,都是借她的口。“她”就是用来骂别人的不费吹灰之力的“工具”。解恨的“春药”,她却以为自己统领着“世界”。

谁特么一辈子活在“怨气”里?而“春药”的本质又是什么?

所以,你还在坚持利用人性弱点的东西可以天长地久?

下来的文字,就要扯到“人性”和“创业”。

2015年9月15日以前,“咪蒙”还是马凌。

2015年9月15日以后,马凌成为“咪蒙”。

这一天,她的公号发出了第一篇文章,《女友对你作?你应该谢天谢地,因为她爱你》,很久以后,我们群里有一个小女孩出于泄愤,文章看都没有看,就转发给了她男朋友。男朋友道歉以后,她就一直“粉”着咪蒙。

那是我第一次认识“咪蒙”。

咪蒙在接受采访时说过一句话“大多数人在朋友圈点开一篇文章是基于本能,而不是思考。”

让我想起一件往事,这个经历,我在我16年的答案里提过——

很多年以前,我和几个朋友一起搞了一个CP工作室(才大三啊我够努力吧),专门做手机娱乐内容。当时有个甲方——上海一家互联网大公司,增值业务部门有个项目经理“产品做得特别好”,只要是他写的短信群发语,回复率都特别高(用户收到短信回复字母就完成定制,公司就扣到钱了)。

他的群发语,风格简单粗暴,有些甚至于不堪入目。和现在的咪蒙就是一个风格。

但,你若模仿他去写一个,群发一下试试?大把的银子花了,根本达不到他一半的效果。

一群人圆桌会议辛辛苦苦研究半天的营销方案,不如他一个路过听到,3秒钟后的一个回头建议。

嗯,你让咪蒙花5秒钟给你改一下你的文章标题,你的阅读量肯定就上去了。

看吧,历史都是惊人地相似。

(我没有夸谁,我说的只是产品,在我眼里,只有产品,没有人。)

这大概就是互联网文化的本质。但,这个时代就要过去了,就要被改写了——把用户当SB,自己早晚沦落为SB。

前不久,我听过一堂live,教写作的,我以为这个老师会学着咪蒙和我说话——

“一定要找到你和读者的共振,你得讨她们开心,你不能只写你自己认可的内容。”

但他没有,他说的是“你要写启发别人思考的东西,别人总有一天会明白过来你在说什么的。”

我感同身受。是的,即便鸡汤才是刚需,每一个写字的人,也应该有“原则”。

“找到和读者的共振”,我的解读是:要找到共情,这需要的是同理心,而不是代表谁去灭了谁。真的不是利用人性弱点。

再说说我自己对于创业的理解:

我18岁的时候,有过一次创业经历,搞了一个CP工作室,那个时候,我本能的知道——“靠欺诈、靠耍宝,是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创业者,也不可能持续赚钱的。”我那个时候的创业思考已经是——创业要赚钱,要对人性有非常透彻的理解,你如果懂人性,你甚至于可以不懂商业。同时我们人性有好多的弱点,真正的创业者不应该利用人性的弱点赚钱。这是作死。

——我的创业思考,这一辈子都只能是“我决不去做违背商业本质、或者违背商业道德的事”——我这个人啊,其他本事没有,“不忘初心”做起来绝对是发自内心,难以遮掩。这是种本能,我,不费吹灰之力。

我们的团队是技术性创业公司,我会用我的一生去证明——“真正的创业者不应该利用人性的弱点赚钱。”

作为一个年轻咪蒙很多很多岁的女性创业者,我发自内心的觉得我没有资格点评她的创业思考。

作为一个女性,我在知乎也几乎不回答“女权问题”。

只是今天,我突然很想分享一下“我此时此刻的真实感受”。

基于科技创业的性质,基于社会发展的趋势,基于我的核心竞争力,我认为我到了她那个年纪,肯定超越她,所以,不存在“我妒忌她”。

废话这么多,谢谢大家看到这里,评论区的小伙伴对我也都是真爱。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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