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儿状告九旬老母,待产孕妇跳楼身亡等事件,问题到底出在哪?
如果生孩子的时候出问题了,大人小孩你只能保一个,你保谁?
如果看到这个问题,你心里有了答案,那么你也有问题。
女儿状告九旬老母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一桩罕见的官司,六旬女儿状告九旬老母,诉称自己常年被盘剥,因为已经退休,自己的养老金不够缴纳敬老院的费用,希望法院判决母亲将养老金拿出来作为自己的养老开支,不足部分再由郑女士与妹妹共同承担。
原来这一家人家庭情况复杂,老母无人管的担心和恐惧深深地扎根于自己的心底,所以才拼命攒钱,打算哪个子女对自己孝顺就把财产给哪个子女。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家庭的裂痕逐渐弥合。
待产孕妇跳楼身亡
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于8月30日15时34分,“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入院。“
经初步诊断,马某第一胎41+1周待产,经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主任霍军伟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检查后医护人员就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在榆林市第一医院外科护理记录单上显示,17时50分,产妇向医护人员提出剖腹产的要求,医护人员征求家属意见时,家属称表示理解,但拒绝手术,继续观察。“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里说疼得不行,想剖腹产,但家属一直不愿意,坚持顺产。”霍军伟表示,将病人劝回待产室后,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安抚,随后再次建议家属剖腹产,但家属仍坚持顺产。
20时左右,待产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抢救无效身亡。
9月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政工科获悉,经过现场勘察,经公安机关鉴定,初步排除他杀,属自己跳楼身亡事件。
问题到底出在哪?
是闹出了多大的矛盾才能让60多岁的女儿能把90多岁的母亲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看完新闻详情,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竟然是樊胜美和她那对奇葩父母。
果不其然,最终的结果是老太太决定自己由小女儿即郑女士的妹妹赡养,所有养老金和存款也都交给小女儿保管和支配,但郑女士必须对老太太尽义务,对其他子女是否尽义务不做强求,而因多年照顾老太太,花费无数精力钱财,实在无力支撑才把老太太告上法院的女儿则一分钱拿不到不说,估计接下来每个月还得出不少钱。
总会有那么些父母,把自己一辈子的财产留给自己最喜欢的孩子,然后把所有的麻烦交给自己最不喜欢的孩子,作为孩子还没办法拒绝,因为这是中国“传统美德”。
把财产给谁,是他们的自由,自己去谁家待着,让谁负责解决麻烦,是他们作为家长的权利!
待产孕妇因无法忍受顺产痛苦跳楼身亡。
没有哪个人喜欢在自己肚子上开一刀!
有个段子,在网上广为流传的女孩问男孩自己生孩子时候保大保小的选择,一直以来也没太过重视,甚至因觉得自己肯定会选择保大而自豪。
但,在这次事件发生后,我忽然想到,是谁在新时代赋予了丈夫决定妻子生存与否的权利的?为什么每个人都觉得这个问题理所当然?
然后在网上查找资料,发现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以下是14年时候的一起类似事件
每个人都是独自自由人,在对方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没有人可以为他人做决定!尤其是父母!还有夫妻!
这不是中华传统美德!而是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封建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