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毛虫的物种灭亡

2018-11-29  本文已影响0人  幸会白星

风云不动,烈日当空。老贾敞着怀,穿个大裤衩子躺在树下的摇椅里纳凉休憩,蝉鸣撕裂炎热到凝固的空气,平增几分爽风。

别看老贾一副老农民打扮,其实他有钱得很。他名下有三家炼铁厂,一家超市,一家KTV,还有一窑小煤矿和一个保安公司,可谓是当地有名的大户。

无人知晓他如何起家的,钱也不知是否正派,只知道他很有钱。老贾也很聪明,暴富之后经常上电台,说自己如何简朴之类的话,巧的是他偏爱布鞋麻衫,也吃不惯山珍海味,倒真成了全市学习的对象。

这天老贾和往常一样在树下午休,忽觉裤裆一阵刺痛,像针扎似的。他立刻忍痛站立起身,从大裤衩子中抖落出一只毛毛虫,他愤愤地一脚踩死,还在毛毛虫尸体上面啐一口痰。可刺痛从此之后仿佛附骨之蛆,不管找多少名医,用多少药都没用。他的那方面能力当然也受到极大影响,从此一蹶不振。

都说女人四十如狼,五十似虎,其实男人也一样,只是一般男人到了四五十岁便开始疲软,故装高雅,亦怕旁人提及。可老贾不一样,他虽然已六十有四,但身体一直很好,单看外貌,别人还以为他才四十来岁呢。

为了治病,他决定撒一个弥天大谎。他认为,这种怪病要是大部分人都得,那就一定会有解决的办法。

撒谎倒是不费什么力气,反正钱对他来说只是个数字。只是可怜了毛毛虫,它们无法抵抗,所以任人宰割。

差不多半年光景,整个城市,包括附近乡镇的毛毛虫,全部被消灭殆尽。专门寻找毛毛虫的捕虫队,若是能不小心碰到一只,都会像中彩票似的大笑道:“我发财啦!我发财啦!”

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老贾的一句话——毛毛虫能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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