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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乖乖和周大富

2020-05-13  本文已影响0人  追风去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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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富是个好人,也是一个富人。

他有一百亩田产,分给五十户农家耕种,只收很少的田租。

他有一百间房子,分给一百户人家住,不收房租,但有一条规矩,谁闹事就收了谁的房子,赶出周庄。

周庄就是周大富的私人庄院,周大富就是周庄的土皇帝。但是他这个土皇帝和蔼可亲,乍一看就像个农家老头。三五岁小儿都知道,周老爷是个大善人,常常捐钱施粥救济百姓。谁家有个难处,只要跟周老爷说一声,立刻就能解决。

因此,周庄的百姓都很敬重周老爷,如果有谁说周老爷一句坏话,他们一定抄家伙打那个家伙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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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乖乖是一个孤儿。

他看见的第一个人是个满脸麻子的妓女,他一眼就记住了她脸上的麻子,比天上的星星还多,不像脸上长满了麻子,像是麻子堆里冒出几点脸皮。

麻子妓女姓周,院里的姑娘们都叫她周妈妈。

周妈妈从大门口把他抱回来,用一根细铁链子系在脖子上,当小狗养。

每天晚上,不接客的姑娘就是他的奶娘,他清楚地记得,有三十九个奶娘。

等他三岁时,三十九个奶娘还剩下二十八个,那十一个不知道去哪里了,他再也没见过她们。

等他十岁时,二十八个奶娘只剩下十个了。干这行的女人水流的快,十年就已经把四十年的水流光了,再也不复当初嫩的出水模样了。

十六岁时,院里来了一个新姑娘,叫小鸾。她穿着大红衣裳,戴着大红头巾,抹着大红胭脂,姿色一般,但那娇小的模样令人忍不住怜爱。

小乖乖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她第一眼也喜欢上了小乖乖。因为小乖乖长得既白又俊,还会说笑话逗她。

当晚他上了她的床,要了她的身子,他第一次萌生出逃走的心思。他想和小鸾一起生活,找个远离人群的地方,种田养鸡,生个孩子,简简单单过一辈子。

于是第二天晚上,他就带她逃走了。逃了三里地,被人捉了回来。

捉他的人笑出一口大黄牙,说他脖子上挂了十二个铃铛,别说三里地,就是五里地也听得清亮。

周妈妈给他喝了一碗汤药,他变成了哑巴。

周妈妈用粗铁链子把他绑在姑娘的床下,每天晚上他都能听到姑娘的惨叫和一个男人禽兽般的低喝,间夹噼啪的殴打声。

他愤怒,用力去扯链子,链子发出哗啦啦的声音,男人更加兴奋,姑娘更加凄惨。泪从脸颊滑落,打湿了床铺,从床单的缝隙渗下去,滴在他的眼睛里。

三年后,姑娘死了。

那是一个雨夜,姑娘给他喂了最后一勺饭,说我不想活了。然后房门被人粗暴撞开,那人醉醺醺的把姑娘扑倒在地,就在地上干了起来。他看到姑娘惨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那一刻,他知道她不再是一个人,她变成了一块肉,和他那三十九个奶娘一样的肉。

男人走了,姑娘就上吊了。

小乖乖哭昏过去。

第二天清早,周妈妈见到吊死的姑娘,直骂晦气。叫了两个汉子把小乖乖丢进了阴沟,任其自生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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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阴沟里躺了三天,苍蝇在他受伤发烂的腿上产卵,闷热的夏天,卵很快变成蛆,在他身上爬来爬去,探寻这个陌生的世界。老鼠飞快跑过他的身子,污泥溅在他脸上,盖住了他的眼睛。

幸运的是,飞奔的老鼠碰响了脖子上的铃铛,铃铛声引来一个拾破烂的老头,老头为了他脖子上八斤重的铁块,把他从阴沟里捞了上来。原本老头是要等他最后一口气咽下去再取下铁块,兴许是想到自己孤寡一生,想找个孙子来养老,便把他背回了家,几碗稀粥把他救活了。

小乖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他知道老头是他的救命恩人后,二话没说,硬撑着虚弱的身子跪在床上,冲着老头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

老头老泪纵横,真把小乖乖当做亲孙子看待,好吃好喝自己舍不得,全拿给小乖乖补充营养。后来老头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偏方,喂了小乖乖几服,小乖乖竟然能出声了,尽管每次出声时声带都像被撕裂般痛。

小乖乖年轻力壮,在妓院见得多听得多,虽不便说话,但心思活络,又能写一手漂亮的字,不到两个月,就带着老头从破帐篷里搬到了乡下一间瓦房。

老头终于不用到处捡垃圾度日,只可惜年事已高,旧病复发,没过几天好日子就死了。

小乖乖披麻戴孝,哭着摔碎了瓦盆。安排好后事,他锁了门,背了包裹,四处游荡,打听几个月前那个雨夜闯进来的男人,他固执地认为是那个人害死了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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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那座小城,小乖乖才知道,比那座小城大的城池比比皆是。人海茫茫,找一个人就像大海捞针。他既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也没看清那个人的长相,他只记得那个人耳朵上有一块小指甲盖大的红斑。

他找了三年,非但没有找到那个人,自己还卷入一场地盘争斗,左眼被戳瞎了,右腿也被打的半残。若不是他年轻,身子还算硬朗,能给人打点零工,估计也要走老头的老路,捡垃圾为生了。

打零工赚的钱不多,他又急着赶路,因而经常为了节省粮食只吃半饱。

这一日,他走到河南地界,正赶上水灾,街上多有难民,本地人都找不到零工,更别提他一个外地人了。

不知是谁传来消息,说有个大富人家的老爷来散粥,难民们互相搀扶着赶过去,小乖乖跟着人群一起涌到了领粥的地方。一人可以领两个大白馒头和一碗白米粥。

给小乖乖散粥的是个瘦高个,戴一个黑布小帽,穿藏青色马褂,蓄了三点胡须,看上去是个管家。他脸上有笑,但眼中的阴沉逃不过小乖乖的眼睛。他问那管家怎么不见老爷,管家笑着说难民太多,老爷去催厨子多烧点粥。

小乖乖不再多问,领了一份救济寻了个墙角蹲下,大口咬着馒头,呼噜噜喝着热粥。

两个馒头和一碗热粥下肚后,人群中忽然传来一片呼声:“周老爷来了!周老爷来了!”

周老爷就是周大富,也就是施粥的人。

小乖乖也想瞧一瞧是什么人好心施粥,他瞧见了,是一个圆圆脸蛋带着浅浅微笑的中年男人,乍一看就像穿了衣服的大号鸡蛋。好心的人面相总是和善的,他在心里暗暗感激周大富,想着哪天报了仇,就寻周大富报恩。

难民们齐齐围拢过来要一睹周大富容貌,小乖乖想走,却被蜂拥过来的人挤到了更里面。

周大富高举右手,笑道:“大家不要挤,还没领的人请到我右手边。”

他的声音富有磁性,上位者的气息透过声音传进百姓耳中,众人不由自主地服从他的安排。小乖乖自动走到周大富左手边的队列中,他本该离开这里去寻找那个耳朵上有红斑的人,却不知不觉停在了人群中,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是为什么。

也许真有命运这种东西,是命运拉住他离开的脚,并让他看到了周大富左耳朵上的红斑。那颗红斑在烈日下呈褐红色,是血干了后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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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为什么这样一个富人要去那小城一座没有名的妓院?为什么他正好闯进她的房间害她上吊?

小乖乖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他实在不愿意杀掉这个施粥的大善人,但是他的拳头已经不自禁握紧,发黄坚硬的指甲嵌在手掌心,指甲染上了鲜血。

小乖乖默默退出人群,靠在一面石墙上,远远地看着周大富。

周大富一连施粥三日,小乖乖一连饿了三天。他像一匹草原上的狼,紧盯着他的猎物。周大富施粥,他就远远看着;周大富回住处,他就趴在墙根听着。

他像一个忠实的保镖,‘守护’着周大富。

周大富回到了周庄,小乖乖紧随其后。

他装作逃难的人敲开一户人家的门,主人热情地接待了他,并指着周大富的房子道:“你去那里,那里有一位最善良的周老爷,你只要告诉他你的困难,他就会为你解决。”

小乖乖拜谢离开,敲开了第二户人家的门,得到了同样的待遇和同样的话。

当他敲完一百户人家的时候,他明白自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走,要么敲开第一百零一户人家。

他敲开了第一百零一户人家。

开门的是几日前见到的管家,小乖乖已经打听清楚,这管家姓周名康,是周老爷的书童。在周家,他既是管家也是护院、赶车的、做饭的、缝衣服的...他一个人可以顶十几个人。

若非亲眼所见,小乖乖决不敢相信,这样一个有钱人家,上上下下竟然只有两个人。他们为什么不雇一些仆人和丫鬟来做事?真的是因为节俭?还是说,周府里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不能让外人窥见?

小乖乖在妓院里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其中不乏高官富贵,他们平日里是廉洁爱民的好官、是为人尊敬的一方巨贾,但在女人的床上便原形毕露,炫耀自己有多少女人、有多少银钱。

管家面带微笑问道:“找老爷吗?”

小乖乖点点头。

管家又问:“找老爷有什么事?”

小乖乖道:“我吃了他六个馒头、三碗粥,来给他打杂。”

管家笑道:“小兄弟有心了,不过我家老爷施的是义粥,不必报答。”

小乖乖道:“有恩必报这是我的原则。”

管家依旧拦在门前,道:“小兄弟若是想报答老爷,日后若是有余力,便帮衬帮衬穷苦人家,就算是报答了。”

小乖乖探头看了眼院子,院中正有一堆柴要劈,他看了看身前瘦如竹竿的管家,道:“我劈完柴就走。”

管家无奈点点头道:“你跟我来。”

小乖乖跟在管家身后,对两旁的房屋、花坛一概无视,他心中只念着快些还了粥的人情,然后杀了周大富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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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不知是不是太久没有和生人说话,叽叽喳喳像春天里的鸟儿,小乖乖都嗯嗯啊啊地糊弄过去。管家也不介意,像小乖乖这样报恩的人有很多,有人沉默寡言把感恩都放在心里、有人问东问西嘴里说着感恩眼里瞟着素朴的周府不屑一顾。坦白讲,管家挺喜欢小乖乖这种,只干活不说话的。如果干完活直接走,他就更喜欢了。

小乖乖在周府打了三天杂,期间见过周大富一面,这个经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的老爷给他的印象很好,不像一个老爷,就是一个普普通通乐乐呵呵的老头。他心头一度升起放弃报仇的念头,但一想到姑娘那身大红衣服,眼中就要冒火。

三天后,小乖乖觉得是时候了。

那天中午,小乖乖向周大富辞行,周大富微笑着点头,道了一句‘一路平安’。

小乖乖心中默念‘一路走好’,右手伸出怀中,掣出一把尖刀,捅进了周大富的心窝。血从周大富的胸口流出,渗到小乖乖的手上,滚烫。

周大富看了小乖乖一眼,眼中没有痛恨和惊讶,似乎早已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他甚至还弯了弯嘴角,似解脱般长舒了一口气,接着便倒在地上,没了呼吸。

小乖乖不知做的是对是错,他退了两三步,噗通一声跪下,朝着周大富磕了三个头。这三个头也不只是磕给周大富的,还是磕给姑娘的。

磕完头,他脑门已经冒出了血,两眼怔怔看着前方,忽然膝行两步,拔出尖刀。

正在这时,周府的大门被人撞开,领头的是管家,他指着小乖乖喊道:“放下刀!”

站在管家身后的是拿铁锨持木棍的周庄百姓,百姓一看周大富倒在血泊中,一个个都红了眼,大骂狼心狗肺不是人的臭东西,呼啦一下全都冲上前,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阵棍棒交加,把小乖乖打得奄奄一息。

管家止住众人,把众人劝回家,看着倒在地上一死一伤的两人阴冷地笑着。笑声像毒蛇一样钻进小乖乖的耳朵,蛇信子仿佛已经舔到他的脑浆。面颊上是黏湿的血液,鼻尖是咸湿的腥味,小乖乖浑身都在发冷,冷的发颤。

他没有一丝报仇后的快感。

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会不会果断掏出那把尖刀,再杀周大富一次?他还是会,因为杀死周大富已经不是为了报仇,而是心中那一股执念——他余下的人生为的就是杀死他!

所以小乖乖会毫不犹豫地把刀送进周大富的心窝。

无论是什么感觉,事情总算结束了。

小乖乖将死的身体和周大富的尸体被管家牵来的几条狗吃的只剩骨头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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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情真的全都结束了吗?

周大富死了,他的千万家财怎么办?

当然是管家接手了。

现在,管家坐在他常坐的皮躺椅上,喝着他常喝的冰糖莲子粥,一对毒蛇般的小眼睛里装着淡淡笑意。

周康,不,也许叫他的真名周大贵更好一点。他对着面前无人的空气淡淡说:“我亲爱的弟弟,哥哥总算没白养你,你放心,哥哥不会忘了你替哥哥挡的一劫。”

说完,他不无得意地哈哈大笑。

他摸了摸左耳朵,那里经常有一枚小指甲盖大的红斑,和周大富那枚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这一枚可以随时拿下来。

聪明如你应该猜到了吧?他一直利用弟弟周大富这个身体上的标记,将他所做过的那些坏事都转嫁给周大富。小乖乖那晚看到的人,自然也是周大贵。

坏事做尽的人,多少有些心虚,害怕被仇家追杀。所以这些年来,周大贵把自己从胖子变成一个瘦子,并带着周大贵来到周庄所在的位置,建了周庄。

总想做坏事的人,是不甘于停在一个地方安安静静养老的。于是周大贵想了一个法子——让周大富抛头露面去做善事,他则暗暗地做坏事。

他隐藏的很好,所有的仇家都只认他刻意显示的红斑标记,所以他们都把周大富当成了他。

周大贵喝了一半冰糖莲子粥,打开了地下室。

地下室里有一个病美人,那是周大富的妻子,也是周大贵用来威胁周大富的筹码。不过现在,她只是周大贵的玩物。

周大贵不打算带这个女人走,所以他完事之后将她锁在了地下室里。

月是圆月,周大贵漫步在周府里,看着这里的一草一木,这都是他从各地移植过来的。这里虽然小,但很精致。一念至此,他有些不舍。但再不舍,也要放弃,要做一个浪子,就不能有留恋。

夜是黑夜,黑夜中忽然多出许多细碎的脚步。

是谁在暗处走动?

是一群蒙着脸,拿着锄头、镰刀和铁锨的人。

他们轻车熟路地跳进周府,砍掉了睡梦中周大贵的脑袋。

一团火焰直冲天际,周府成为人们的记忆,周庄的百姓各自散去,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每年都有许多人慕名来到周府故地,有些是来拜谢周大富的义举,有些是来碰碰运气,当然,这些人是一文钱也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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