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必言志,歌以咏志3-10

2017-03-10  本文已影响0人  晴风村

高中三年同班,大学四年同校的女生发了个朋友圈,“午后的阳光放肆地在脸上撒野~”。

我回了一句:“你若撒野~”。

想唱就唱,压根没过大脑。不知文山杰伦二老怎么看。

然后瞬间局促不安——后面可是那句“今生我把酒奉陪~”

乖乖不得了,说这话可是要负责任滴。

于是机智的我佯装无事静观其变,等待对方的回敬或者嫣然一哂。

……

时间过得很快,又仿佛高中操场上赛跑;跑着跑着也不知道是男追女,抑或女追男……

ps:此句致敬anti-human——footman日记&夏侯惇大战赵子龙的作者。

连心理活动天人交战都用上了哲学循环论+守恒率。——此处惋惜我的知音康帅父……

走题了貌似,回到现实吧。

回过头果然回复了:“接着唱~”

接着唱~诶好嘞“姑娘大声唱”……?貌似错了。重来。“忽悠,接着忽悠。”咋又成范厨师了……

咳咳装严肃啊。“是在下输了,在下不敢唱。文山杰伦老兄准了才敢贻笑大方”

?怎么话到嘴边(应为手指尖,此处运用通感手法)给变了?

怂了。我竟然怂了。我果然怂了。

想当初我可是利用《对不起,我爱你》调戏女同学的脸皮赛城墙。唉,彼时年少。

百年以后的某天,一位苍颜白发的智叟颓然扼腕叹息:“当初怎么,没有唱出来那句……”

“大河向东流啊,逝者如斯全都有啊”

结局借用后面那句“饮尽了风雪……惹尘埃是非~”

笑天问智叟:“为何是百年之后?莫非要百年孤独?果然有慧根啊都准备六根清净了”

智叟给了笑天一脚:“在我的故事里,人生最美好的岁月,总是12岁到102岁之间……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我只敢活到那年。永恒的时光折磨人的记忆——我宁可孤独终老、黯然逝去,也不愿忘记这一切……”

笑天笑,智叟亦笑。

红颜弹指老,何不笑一笑?

201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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