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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常识——要钱超过诉讼时效 ?

2018-02-27  本文已影响112人  MAGIC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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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何为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还能不能告了?

西方法谚有云:“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的睡眠者。”亦即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重要意义。该制度意在督促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要积极主张权利,而不能消极懈怠,否则法律将降低对其权利的保护。这样一来既有利于尽早确定法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二来也可有效避免因案件时间过久造成证据难以搜集的困境。所谓诉讼时效,是指请求权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超过法定期间,义务人即享有抗辩权的法律制度。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由2年延长至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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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超过诉讼时效还能不能告了?答案是肯定的。诉讼时效届满后,虽然义务人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了诉讼时效抗辩权,但是权利人的权利并不消灭,其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果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判决驳回权利人诉讼请求。这里要注意的是,若义务人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不主张,法官也不得提醒被告或者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超过诉讼时效后向法院起诉,若被告以此为由进行抗辩,债权人将承担败诉风险。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若债务人一直拖延不还或者明确表示不还,建议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尽早起诉。

二、普通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包括三种:普通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普通诉讼时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特别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最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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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关系主要如下,首先,特别诉讼时效优于普通诉讼时效。例如,《合同法》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4年;《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其次,普通诉讼时效与特别诉讼时效是择一的关系,在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只能出现一个,但最长诉讼时效可以与前两者任何一个并存。譬如,债务人乙明确向债权人甲表示拒绝还钱,那么诉讼时效3年从此时开始计算,期间可能会因为中止、中断而延长,导致时间实际上超过3年,但总体有个大框架,即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若超过这个框框的,就要以20年期限届满那一天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此外,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还有一种情形,即债权人一直不知道损害事实,这种情况下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不得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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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这篇就先介绍到这里,希望大家有所收获,仅供参考。

PS:这里提到,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是督促权利人尽早行使权利,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在现实生活中,基于人情和各种考虑,在债务人拖延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往往并不会直接向法院起诉,一般会先找对方要钱。

那找对方要钱的行为,也是属于积极主张的行为,并不是怠于行使权利,那么,这会导致什么样的法律效果呢?这会对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哪些影响呢?这就涉及到中断、中止和终结的知识啦,下次再回来接着介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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