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产权保护——墨家的基本主张
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1763年在国会的一次演讲《论英国人个人居家安全的权利》一文中指出:“即使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能够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淋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这段话被浓缩为“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以凸现和阐述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思想主张。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现代文明即私有产权保护文明。政府和国家的根本目的与重要任务就是保护国民私有产权不受侵害。
实际上,私有产权保护思想的提出是墨家学说的基本主张,比起英国提出这样的主张要早一千多年。在墨学《非攻篇》墨子首先提出了私有产权保护的主张,“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私有产权不可侵犯,在墨子看来,即使小到诸如“桃李”这样的普通果实,也不容被侵犯,推而论之,墨子认为,“至攘人犬豕鸡豚,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拖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所以“为政者”应当进到保护的责任。刘清平教授在《中国第一份私权宣言》中就明确指出:(墨子文中)尽管找不到“私有财产”和“权益”这样的严谨概念,其中彰显的不正是每个人在私有财产和个体生命方面不容侵犯的正当权益吗?
墨子为啥要积极的强调私有产权不可侵犯呢?因为在墨子看来,人的生产生活完全依赖于个人的劳动,劳动创造价值,劳动者自然要绝对拥有其创造的价值。人创造的价值是维护人的生活的基本需要,墨子称之为“周生之本”。所以对私有产权的保护即是对人的保护。剥夺了人的一切资源,人只能死亡。所以,控制资源成为统治者的基本手段。
儒家主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提出“君养民也惠”“王道仁政”的主张,即统治者把土地分配给个人:“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这种仁政叫做“明君制民之产”。虽然这可以看做一种进步,但是与私有产权保护却并没有关系。因为根本来说,统治者分土地给百姓种,百姓并没有拥有土地的权力。而且这种分土地的手段实际上也是源自封建分封的体制。在这个体制下,统治者既有分封的权力,同时也有收回土地的权力。正是在这样一种体制下,儒家才认为君养民,是民之父母,而民要忠孝于君。
所以,刘清平教授指出:说破了,私有财产权和个体生命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主义理念之所以到了21世纪的今天都很难确立,精神文化层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主张“血亲至上”和“移孝作忠”的儒家思潮,……残酷打压了坚持“不坑害人”的“正义”底线的墨家学说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