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考政策解读100问(4)
31.公务员试用期如何考核?
[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指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
[解读]:《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指出: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3)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4)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
第十一条指出: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2)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4)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32.公务员入职后有培训吗?
[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指出: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养锻炼,使其尽快胜任录用职位工作。
第六条指出:招录机关应当按照职位要求明确新录用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帮助其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第七条指出:招录机关应当在试用期内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根据需要安排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参加机关组织的培训。
[解读]:(1)招录机关会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培训。(2)组织部门也会组织各单位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时间一般一周。
33.公务员的定级规定是什么?
[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二条指出: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解读]:(1)新录用公务员的定级是在单位空缺职数内定级。(2)定级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34.新录用公务员如何定级?
[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指出: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2)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解读]:一般情况下,本科定级科员,硕士定级副主任科员,博士定级主任科员。
35.公务员可以调动吗?
[规定]:《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指出: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解读]:(1)公务员可以在不同区域、不同层级(省直、市县和乡镇)的单位之间调动。(2)调动的前提是,必须有接收单位,并且接收单位有空编。(3)公务员可以调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
36.国企事业单位可以调入公务员吗?
[规定]:《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指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解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能调到机关担任单位领导职务,或者调任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37.公务员调任有哪些条件?
[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第六条指出: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2)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3)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5)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6)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读]:公务员调任,一般是同级别调动。
38.哪些公务员不能调任?
[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第八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上述情况人员,不允许调动。
39.基层公务员如何进入高级别的机关?
[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二条指出: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
[解读]:公务员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通过遴选考试,基层公务员能够进入国家、省直或者市直机关。
40.公开遴选的程序是什么?
[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五条指出:公开遴选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布公告;(2)报名与资格审查;(3)考试;(4)组织考察;(5)决定与任职。
[解读]: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法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