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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给我一首歌的时间

2016-08-17  本文已影响0人  毫升

01

你喜欢的人总有一天你会不再喜欢,你不喜欢的人也会在某一天莫名其妙开始喜欢,这就是人生。所以当在一段恋情失败的时候,不要以为全世界都抛弃了你,因为全世界可没空理你。

记得每一段爱情的美好,因为不好不会变成好,而好可以变得更好。记得过往中的美好,用一首歌的记忆,不长不短几分钟,匆匆微笑扬起,久久不要逝去。恋上一个人,爱上一首歌,你又曾记得几首?

我16岁就谈了第一场也是真正意义上唯一一场恋爱,谈的惊爹动妈一点也不夸张。那个时候我读初三。

男孩子姓白,178的个头,瘦的像竹竿,挺直的鼻梁,浓浓的眉毛,只一眼我就喜欢他。那个时候初三为冲刺中考,学校重新分班,他坐在了我后面。

年少时的爱恋是永生难忘的,单纯而美好,没有任何的杂质,每每想起总会不自觉嘴角上扬。

后来我回忆了好久,我们之间并没有过真正的表白,我也不记得我们在一起的具体日子是哪一天,所有的事情就像是夏天应该吃冰淇淋,冬天应该堆雪人一样自然而然就发生了。

他是单亲家庭,妈妈很小就没有了,跟爸爸还有两个姐姐一起生活,不太爱说话,没事喜欢安静的待着,不惹事不闹事甚至稍稍有点怕事,照理说女生都喜欢英雄,可是年轻最大的好处就是喜欢就是喜欢,纯粹的喜欢。

16岁,什么都不用愁的年纪, 那时候的喜欢很简单,就想天天能在一起说说笑笑,吵吵闹闹就好。

他不爱说话,却偏偏喜欢跟我说话,他不爱周杰伦却为我买周杰伦的海报,他中午本该回家吃饭却为了我留校吃食堂;那时候我们的约会方式就是偷偷跑到广场上吃刨冰,偷偷去果园摘苹果,没有什么刷卡购物看电影。 这些事情如果放在26岁时候的我应该会觉的幼稚的要死,可是16岁就是美好啊。

他不爱唱歌也不爱听歌,却偏偏独爱一首张宇的“趁早”,那个时候没有手机,没有MP3,只有收音机。

中午的时候河北音乐广播有一档节目可以点歌,我们俩会戴着一副耳机,一起趴在桌子上听里面的歌,然后很安稳的午睡,没有一丝杂念。

为了给他一个惊喜,我用妈妈的手机偷偷打进电台在他生日那天的中午点了一首“趁早”给他。

我到现在还记得我让DJ姐姐说的话:“白同学,和你在一块,我很开心,无论以后会发生什么,我们会不会一直在一起,我都会记得你,这首趁早是你最喜欢的歌,我点给你,也许很多年以后你不再一直记得我,也希望你能在听见这首歌的时候偶尔想起我,想起我们趁早的爱情。”

是不是很矫情,现在想起来我还是会有一阵悸动,虽然不再心动,但依然会扬起嘴角想起那个甜蜜的午后,我们带着耳机相视一笑的温暖画面,我想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那时候最爱上的课是实验和微机,因为可以自由结组,我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坐在一起了。就像诗里说的,我们站着,什么也不说,就十分美好。我们也就那样坐着,什么也不说,偶尔抬起头看见正在看自己的对方,互相笑笑,就十分美好。

那是个流行照大头贴的日子,我们也照了一打,贴的到处都是,爱的那么肆无忌惮,爸爸妈妈很开明,没有任何阻拦,在我们吵架的时候还会给我出主意。我真的很感谢我爸爸妈妈,让我有了一个相对美好的初恋。

后来我去了重高,他去了技校,我曾闹过舍弃重高随他去技校,是他及时制止了我,我感谢他。

再后来他喜欢上了别人,我们的爱情在我高一后半年终结了。其实对我打击挺大的,直到现在我也没敢再谈过恋爱,害怕失去,可是我不怨他,就像我自己说的,记住好会变成更好。

时间长了这个人已经不会再有多大影响,可是“趁早”这首歌,还有那个甜蜜的午后我想我会记一辈子的。

02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2013年李荣浩的“李白”红极一时。

2013年我在一家保健品公司实习,那年我21岁。带我的主管也是瘦高个,比我只大2岁,开始我不喜欢他,严苛古板,一点不像20出头的人,于是总抱着一种反正我就实习几个月,你管那么多干嘛的心态工作。

也许他看出来了,对我更加严苛,给我定的任务量要比同学多一倍,我不服气找他理论,他总是一副不干拉倒的状态,我这人脾气倔,经不起激,你越说我无能我越要展示给你看。

于是我变得异常勤奋的跑客户,每天累得半死,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完成了任务量。我一脸骄傲的找到他,以为他会打击我,没想到他说让我早点下班带我出去庆祝,我着实吃了一惊。

晚上我们去了一家氛围比较好的餐厅吃饭,趁着光晕看他点菜感觉他好像没那么讨厌了。吃饭期间我去厕所,出来的时候发现他在外面等我,心里竟有些暖暖的。

吃完饭我们去了附近一家KTV,我正默默吃西瓜的时候,他上去点了一首“李白”,难得一笑的冲着我说:“这首歌送给你呦。”从此李白就成了他的专属铃声。是的,我喜欢他了。

自那天开始我们俩缓和了不少甚至开始变得亲近,慢慢变得无话不谈。

他不是本地人,还没有足够的资本在这扎根,家里一直催促他结婚回家,可是他不想,希望可以奋斗在这个城市。我默默地听着,没有只言片语。

他会开车带我出去兜兜风,会带我出去吃饭,会告诉我下班注意安全,生病记得帮我买药,会有意无意给我讲他的人生规划,我知道,他也喜欢我。

可是我害怕了,我不会跟他回去,我有爸爸妈妈在这儿需要我,我不愿意这么早就结婚,我还小,还有好多梦想好多事情没有去做,总之有很多很多的不愿意。我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他,事实是的。

我会在看不见他的时候想他想到哭,会无数次的回想我们在一块的画面,会在知道他的处境时而心疼落泪,还会害怕他开车的时候出事而天天不停地打电话叮嘱,但是,我们从未有过告白。

也许是我的犹疑让他伤了心,他走了,回了老家。那天我一个人躲在厕所哭到差点抽搐,然后强装镇定回到办公室继续工作。他走后的第二天,我住了院,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这样,只有我清楚,自作孽不可活。

一个月后的晚上十点三十二分,这首“李白”突然唱起,我还以为是幻觉,看着手机上的来电显示发懵,直到第三次响起我才反应过来,哆嗦着接过电话,听筒里面的声音说:“我回来了,现在在你家楼下。”

我什么也没说,抓起外套就往楼下跑,打开门的那一刹那,哭的不能自己。他抱着我,轻轻地拍着我的背,一句又一句的说着我回来了。我躲在他的怀里拼命点头。

我没想过这次一见会是最后一次,我还憧憬着他说下次回来给我做银耳莲子粥的时候,还期盼着李白再次响起的时候,他结婚了。

我不知道他再次回去后的一个月发生了什么,这辈子也无从得知。我想知道吗,刚开始的时候想的要死,后来就不想了,结婚是爱情最后的底线,多爱也不能跨过。

就让李白在那里静静的躺着吧。

03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正在午休,办公室里一阵超大的铃声响起,把我气得半死,睁开眼看见一口大白牙正冲着我咧嘴笑,气一下子就消了。

这个不是瘦高个,是瘦矮个,但是一笑像极了金贤重,我对一个痞笑的男生是没有抵抗力的。

刚开始就是喜欢他冲我笑,露出一口大白牙,我多坏的心情也能立马放晴,但还不是爱情的喜欢。

也许是异性相吸,也许是互生好感,我们很喜欢坐在一块聊天,说好多废话也不觉得对方烦,后来知道这就是爱情的喜欢。

他会在休息的时候给我买瓶饮料带过来,顺便聊一会儿;他会在回家的时候给我发短信有没有想要吃的东西给我带过来;早上办公桌上会有一瓶热牛奶,抽屉里还多了藿香正气。

我搬家,他会开车帮我,看我房间空空如也,帮我买了壁纸贴画,帮我装饰我的新房子。看着他帮我贴壁纸的背影,我有一瞬间的恍惚,如果我可以和这样一个人有一个家,安稳的生活着,该有多好。

我其实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喜欢他,我偷偷地把自己的闹钟和手机铃声换成了和他一样的,我在看他手机相册的时候偷偷收藏了一张锁进了自己的微博里,在家里的时候就把他设置成手机屏幕,看着就会笑。

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像我喜欢他一样喜欢我,但是人总想要有一个结果,那他到底喜不喜欢我,答案是。

一天晚上加班,我忙完了,他和他的同事还在,他招呼我过去帮忙。

今年的夏天格外热,即使开着空调,还是会感觉燥。而那天的我正巧披着头发。他说让我套上我听话的套上了,然后低头帮他们写文案,突然感觉后面有人在弄我的头发,我没回头,感觉头发被重新套紧了。村上春树的“拨发论”又成立了:

如果我爱你,而你也正巧爱我。你头发乱了的时候,我会笑笑替你拨一拨。然后,手还留恋地在你头发上多待几秒。

但是,如果我爱你,而你不巧地不爱我。你头发乱了,我只会轻轻的告诉你,你头发乱了喔。

而他是第一种。我忘了那天我的心情,但我记得那一夜我没拆头发就睡了。

时间长了,边上的人都会问我们是不是在谈恋爱,我永远都会强装镇定笑笑说怎么会?是啊,怎么会,我24岁,他才刚刚20岁,我没有办法接受。

也许你会说我封建,会说我矫情,其实我只是有些不确定。一个20岁的男孩子刚刚开始长大,最好的年华刚刚到来,他有他的梦想和事业,爱情只会是他前进路上的一道风景,可是我却是一个傻乎乎把爱情看的最重的女生。所以我其实没有多大奢望我们会走到一起。

都说暧昧期是最幸福的,你却忽略了他的年纪。十七八岁,二十出头的小男生和小女生之间不谙世事,不懂世间复杂的那种纯纯的暧昧才是最动人的,我即使不大,却也懂得不是有爱饮水饱。

我纠结了好久,但我们始终没有说破。也许缘分本就浅薄,也许命该如此。

没多久,公司变革出现问题,我们部门突然解散,大家都急着换部门换工作,我却突然有些许开朗,也许走了就会好一些,虽然是逃避的思想,但是会解决很多问题。于是我辞了职,我本想着可以多看一天是一天,多看一眼是一眼,但是有句话说的好,不是你的每一次出现我都会觉得开心,越看越难以舍弃,于是我匆匆收拾桌子离开了公司。

他发短信问我去哪了,我淡然的回了句:随遇而安。

距离我离职刚刚过去几天,我仍喜欢他,铃声也会时不时响起,短信也会时不时的发送,但我想暂时不会有结果吧。

04

在爱情里,我是个勇者也是一个懦夫。我憧憬爱情,每一次遇到心动的人都会义无反顾,即使知道结局也许差强人意仍会一头扎进去。可是我只喜欢一个人的爱情,因为我害怕更差强人意的结局。

我讨厌这样的自己,却又喜欢那个每次都能爱的很投入的自己。

我是个悲观的人,总会想到最差的结尾,但我会铭记过程的美好。

人生总会遇到一些人,爱过、错过,不要慌不要乱不要学我的懦弱,勇敢一点去遇见你的良人,共同谱写一首属于你们的歌,旋律唯美,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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