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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是否也可以这样理解

2019-06-23  本文已影响0人  人之书

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大自然之力

又曰:“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类包括所有的动物或植物都需要依靠大地才能生存。自古以来,土地、领土的归属都是各国争夺的焦点与核心。人与动物都要争夺与保卫自己的领地,因为我们需要依靠大地来供养!这就叫做“人法地”。

“地”同样也需要依靠“天”来供养,才能生生不息、绵延不绝。这叫做“地法天”。

什么是“天”?“天”应该就是天空、空气等。

天、天空

试问什么生命可以离开空气、离开氧气?土壤需要空气、树木需要空气、人类需要空气、动物需要空气、水中的鱼儿也离不开空气与氧气!“天”高而清、大而远、空而虚,人们可能都在无视它的存在,它却又是万物一刻也不可或缺的。

“天”又依“道”而行。“道”又跳不出“自然”,遵循自然法则。

何谓自然?“自然”既全面,“自然”既平衡,平衡中又有进步。

大自然

宇宙自然既有序又无序,有序既平衡,无序既毁灭。

宇宙万物如果在无序中不能趋于平衡,必然走向毁灭。

平衡可以被打破,趋于无序,但无序必需重归平衡。

域中有四大:“道、天、地、人”,而“自然”凌驾于一切之上。

道分两种:“道”和“常道”。“常道”即自然永恒之道,无论人类存不存在,有没有人理解,它都一直存在。“道”即人类所理解的道,它是人类对自然万物的理解与解释。抱持这种理念就不难理解老子的开篇之意。

悟道

《道德经》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可以这样演绎一下:

老子说:“我所理解的道,可以讲一讲,但不是永恒之道。我所理解的道、我所书写的道,也不是你们所理解的道。同一种道,一千个人会有一千种理解,但都不是全面的道。

比如我所写的‘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这是我对一种道的文字表达,至于你们怎么理解,怎么解释,那是你们的事,跟我无关。你们理解的是你们的,绝对不是我所理解的,也不是常道。

​再比如‘小国寡民’,这是我对另一种道的表达,可能会有表达不当,但我已经尽力了,你们理解的是你们的,跟我无关。”

人之初

常言道:“一千个人心中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很多事也是见仁见智,大家都是从道的一个方面去解释,不是常道。

人生就是一场修行——看谁对“道”认识更深、理解更准确,这之中没有裁判,无从比较。

“道可道非常道”,道理谁都可以讲,但谁都不一定是对的。因此平衡最伟大,平衡中又有进步更伟大。

地球的生态系统是平衡的、有序的,又是无序的!地球正是在平衡和无序的循环往复中不断转化和进步的。

大地之母

地球从开始的简单生命到高级生命,从最初的高含氧量到如今的较低含氧量,从以前的冰川世纪到如今的寒热均衡分布,这些变化应该都是经过从平衡到打破,到再平衡再打破的不断演化实现的。

人类最终不过是遵循自然之道,做到人地共存,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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