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的案例很有讨论意义
2019-12-23 本文已影响0人
槑槑子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gzODc5NA==&mid=2651777446&idx=1&sn=635ea90c2da1a96711e97852afc52f7e&chksm=8446e4c3b3316dd58164e3cb5ce9556d3d07b3fc31235f010ed5731ea770460c708701c71995&mpshare=1&scene=1&srcid=&sharer_sharetime=1573025347093&sharer_shareid=d7b8456b1b94d85a936d53155a761d19#rd
既然这么多的专家质疑的声音,我始终有一点不太明白,为什么药监部门能够通过上市批准?[疑问]
依据这篇软文条款来看,我个人认为“971”即使上市,也可能就是一个“半成品”。目前而言,仅停留在安全性合格阶段,尚不能断定其“有效性”。
这个案例,是不是可以断定:今后就是批准上市的药品,也不可以放心,依然有撤回的可能[骷髅]。只是政府监管机构更充分“尊重”市场,把百姓选择是否做“小白鼠”的权力还给了百姓呢?[坏笑]
业内人可以明白有条件批准上市的概念和意义(新规则,可能也有很多像我这样不学无术的也还弄不太明白[偷笑]),可是普通不是专业的百姓一定不会很更清楚。那么,这样的监管,会不会“牺牲”众多百姓的知情权,令他们盲目地购买也许被商业过度包装的所谓的新药,最后成为“出钱的小白鼠”?
怎么体现专业机构监管的意义?
至少在今天以前,我都认为获批上市的药品,前提一定是“安全有效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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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看看,有了图1、图2,特别是图3上了邮票!我们自己都被“鼓舞”着,一般百姓,能不“着迷”么?[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