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珍珠
金珍珠
作者 丨 骆尔迦
金二十出头一点的时候,在旧市中心附近的一间蛋糕店做学徒,每天通宵学做糕点,操作间门口的冰箱上放着一台小收音机,那年电台总是在放着那首《好心分手》。临近清晨,他就躲出去站在街角抽上一只烟休息休息眼睛。整个城市灰蒙蒙的,泛着一层水汽。
那年夏天他喜欢在每一个下午时分跑去隔壁便利店买一听汽水,坐在蛋糕店门口看对面某个高中的学生仔放学回家。他理了很短的寸头,汗水从头皮渗出来,闪着光,一路滑下脸颊。有很多学生跨过人行道跑到这边的便利店里买一支冰棍,从他面前路过,咬着走去最近的公车站坐车回家。这所学校多得是艺术特长生,金老是看见背着各种乐器吃力地迈上公车的小孩。
同年冬天他交了一个女朋友,就是隔壁便利店的柜台小妹。他们交往的那段时间,一起看过几场电影,小妹总在等金能在影院黑下来的时候做点什么,紧张的等,但转头看看,人都已经在座位上舒舒服服的睡着了。他们在春天之前就分了手,小妹很快和对面富豪饭店的帮厨阿豪在一起了。
金继续躲在糕点店的操作间里做各种甜丝丝的东西,生活也没有因此甜起来。那个学期临近期末的时候,有学生仔经过蛋糕店和他说,有人写了一首歌是关于他的。
“二年级的一个人。”学生说,“那首歌很好听,叫《珍珠》。”
金也不知道他和珍珠有什么关联,兴许是夏天的时候,自己额头上总是淌满了珍珠一样的汗水。他没有听到那首写他的歌究竟好听到什么程度。没过多久,糕点店的老板卖掉店子,跑回老家开洗车店去了。金学了一半本领没了下文,只有最后那晚电台里还在执着地放着《好心分手》。
后来有个老乡来联系金,让他和他一起去演艺公司跑龙套。金那段时间手头很紧,到后来连烟都戒了。他们工作的演艺公司大楼贴着一所大学,他有时候探头往窗外看,看到那么多和自己同龄的人还背着书包,自己手里已经拿过各种工具了。
做了沒几天,总有个男的来找金,约他一起去喝酒吃宵夜,末了再把他送回旧市中心的出租屋里。起初他只当是要交个朋友,后来有一次,那男的拉了拉金的手。金忽然轻声说道:“靠边停下车,我想吐。” 然后就真的下车扶着墙开始吐起来。
金有一次半夜回家的时候,在路上捡了一只猫。那会儿他已经在一间二十四小时的饮品店打工,总在黎明和人交接班后走路回家。那只猫肥墩墩的,躺在路边,伤了一条腿。他没有养宠物的经验,也不太爱宠物。偶尔连自己也养不起。不过只要他吃什么,就给猫一份。
他在饮品店做了三个多月,晚上,对面大厦的很多加班族都会过来点杯咖啡,再拖着疲惫的灵魂飘回大厦里面去。嘉就是他在那时碰见的,总是戴着一副耳机,走过来买杯可可,然后坐在店里的沙发上打五分钟的盹,最多五分钟,醒过来抿一口热可可,又重新回去上班。
金知道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有大大小小的不容易,他可以做的安慰好像只有把中杯的热可可换成大杯的。
“我点了中杯的。”嘉同他说。
“我请你喝大杯的。” 金回答她。
后来他们就熟识了。周末不上班的时候,会一起约了去江边走走。从老旧的步行街一路晃去富人区,路边的建筑从密集的老式住房慢慢变成精致的别墅,大楼。他们从未说过自己未来也想有一套这种话。嘉最大的愿望只有做一个普通人的太太,生两个孩子。
他们交往的那几年,金辞去了饮品店的工作,又开始在科技公司当文员。他有时候去接嘉下班,有时候加班到深夜。因为连猫都养不起,就把它送给了二楼独居的奶奶。他没有上过几年学,对付那些文件都很困难,但金最好的品质就是韧劲十足。
同年秋末的时候,嘉给他过生日,他才恍然发觉自己也不过二十五出头的年纪。但因为已经在世界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总觉得自己老得不成样子了。他的生活到那时,也不算有步入正轨,偶尔有人问起他有什么愿望,他也没有话好讲,没有愿望,也没有期望。今天和明天之间去掉计时的钟表,根本没有分别,是黏在一起的一回事情。
他后来和嘉和平分手了。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太适应。他开始早起两个钟头去隔壁公园跑步,跑好了买一份早餐坐在路边吃下去。晚上加班到凌晨,再坐午夜班车回出租屋去。
有一回坐下后没多久,金就开始打哈欠,五分钟不到脸就抵在了车窗玻璃上。整个车厢里只有他和司机两个人。公车的小电视正在放音乐台节目,最近新发的一首单曲,是一个年轻的歌手推出的,那是他在学生时代就写就的歌,名字叫《珍珠》。
公车缓缓地滑过城市的街道,黎明开始爬上脊背。就好像是由这辆车拉快的进度条。电视里的歌声在车厢里摇晃,也不知道有没有几句漏进乘客的梦里。
金醒来的时候,差不多到了自己家那一站。他拿起公文包,慢吞吞地站到后门口等着。下了车,还要再走十分钟的路到家。那个小区是本市人口最密集的小区之一,连车库里都住满了来讨生活的外地人。
他回了家躺在客厅沙发上就睡了过去。结果才睡了不到四个小时,就再也睡不着了。他睁着眼睛等待着天光大亮。
那天清晨走去车站的路上,对面商厦已经开始放起了圣诞歌。金这才意识到,原来已经到平安夜了。孤身的人是没有资格过节的。但那天下了班,金再次经过商厦的时候,定定看着大门口巨大的圣诞树,忽然很想进去给自己挑个什么圣诞礼物。什么都好,就当自己安慰自己。他坐着扶手电梯下去负一层的时候,放在扶手上的手被人轻轻碰了一下。金从放空中回过神来,看见嘉站在反方向的电梯上朝他笑。他们互相看着,慢慢变远。金想着,可能这就是圣诞老人特意送给他的礼物了。
没过多久他们就和好如初了,继续一起走路散步。有一次散步的时候,嘉把手里的耳机分给了金一只,让他听听一首歌。
“这首歌很好听。” 嘉笑着说,“歌名叫《珍珠》,但和珍珠好像一点关系也没有。”
金总觉得模模糊糊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一下子却没有记忆。他们靠在一起,一边走一边安静地听着歌。江边的围栏上总有人边晒着被子边晒着自己,舒舒服服地趴在那里吹着温甜的江风。
嘉说,太可爱了,好想结婚有个家。
后来他们就真的结了婚,有了一个八十几平的简陋温暖的家。金总在傍晚六点一刻带着满身的困倦疲惫推开家门,嘉比他早到家,一般都已经在厨房忙着做饭。
那天金开门进屋。嘉从厨房里冲过来,忽然伸手抱住他,然后问他:“温暖吗?”
金有些疑惑,没有张口回答,任由她抱着。
“因为现在有两个人在抱着你了。” 嘉把头埋在金的胸口。
金还有些恍惚,恍惚得似乎一下子想起了很多事情,这几年的心酸,忽然涌到这一刻,就释然了。
他也紧紧地抱住了嘉。
在那瞬间的恍惚里,他居然想起了四五年前,据说有一首写给他的歌,名字就叫《珍珠》。他知道自己从来不是稀世珍珠,也不是什么保值的黄金。但只是他自己,有时候竟然也是一个很珍贵的事实。
_THE END_
作者简介
骆尔迦:我家不在这星球,太深业力的地球。
故事大概:一个叫金的年轻人早年辍学打各种零工糊口,某一年某个歌手以他为原型写了一首歌叫做《珍珠》。
写作初衷:来自一首歌的乐评,讲到自己早年打工的某段经历。普通人的故事也是闪闪发光的。
注:文章首发于『萌芽论坛』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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