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埃里奇•西格尔《爱情故事》读书后记】
掩卷后,脑中徘徊的并不是书中几句点金的对话,也并非阅读时臆想出的画面,取而代之的是以前看到的一句话“有时我们读书落泪,不是为了书中的人物,而是为了自己,‘我何时才能有这样热烈而真实的感情?’”
这本百页的小书非常好读,因为作者似乎是擅长写剧本的,所以这本书极易使人产生画面感,而且很多篇幅以对话为主,故事也丝毫不复杂:大致就是男女主角身份地位悬殊,但他们顶着压力相爱、结婚,最后以女孩生病离世作为终结。这样的剧情似乎看了百遍不止,但这本书依旧赚取了我的眼泪。当然,不是能让人哭的就是好书,但我最近有这种看法,能以温情、幽默等为主基调,但让人读后或听后开心之余却不得不长叹一声的,才可谓之高级。所以常有人说喜剧难写,多难啊,又要有悲剧的内核,又要有喜剧的外衣,惟有天赋之人敢为之。
这本书有特色的地方在于其叙事方式,它开头的第一句是这样的:“一个姑娘二十五岁就死了,关于她,能说些什么呢?”一开始就把结局铺开了,所以料想的到,整本书是以倒叙的方式来写的,或者说,追忆。追忆这个词这几天在梁文道先生的一些音频中听到了很多,他似乎很喜欢“追忆”这种写作方式,像是《追忆似水年华》《暗店街》等,这几本我都没看过,所以也没感受过这种方式的魅力,而在看完《爱情故事》后,我才意识到,这也是一种形式的追忆,这也才初尝其味。我对这种方式最大的感受,就是温情,因为回忆总是会剔除到不完满的,留下温情的,这是人天然的情感选择,所以从这本书里读到的都是男主对女主的依恋,总也有些抱怨的时候,但都描述得聪明风趣。如果是记叙的手法,观感或许会截然不同。
文中也有些被网络用烂的话“爱,就是永远也用不着说对不起。”以前我可恶心这句话了,矫揉造作,可放到情景中,感觉就不同了。
整段是这样的:
“詹尼,对不起——” “
别提了!”她打断了我的赔礼词,接着心平气和地说:
“爱,就是永远也用不着说对不起。”
我登上台阶走到她坐的地方。
“我想睡觉了。行么?”她说。
“行。”
我们上楼来到自己的那套公寓里。在我们脱衣服时,她以抚慰的眼光望着我说:
“奥利弗,刚才我说的是真心话。”
在这里,短小的句子显得温柔而深情,可见碎片化阅读对文章的毒害有多大。
最后在詹尼生病的那段时间,男主的一系列心理描写都很动人,比如他一个无神论者,有过这样一段心理独白“比方说,我早晨醒来看到詹尼在那里,还在那里,那时我真希望有一位上帝可以让我向他表示感谢,感谢他让我醒来还能看到詹妮弗。”看的时候觉得这真是有趣又幼稚的想法,人们总是在有需要的时候才想到“神”,可这又是多么真实。这就是我最近喜欢的那种,令人悲伤的有趣。
我没有资格评判书的好坏,可能有些人觉得它过于简单俗套,但这本确实是我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