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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汉代的选举制度

2018-11-06  本文已影响95人  聆风堂主

讲到政治制度,需从选举制度、政府组织、经济制度和兵役制度四方面来介绍。

(一)汉代的选举制度

汉朝延续秦朝的政治制度,废分封,立郡县。可是什么人才可以做部门的长官呢?这在中国政治制度上是一个最主要的大题目。汉朝以前是封建世袭制度,做官是要看血统的;汉朝有太学,相当于现在的大学,当时的大学只有一个,这里的学生毕业分两等,甲科出身的为郎,乙科出身的为吏。郎官是皇宫里的侍卫吏是地方政府的官员。汉武帝之前是大官的子孙进宫当郎官,政府有空缺,从这里面选拔,这一制度虽非世袭,可官僚集团就是贵族集团。汉武帝之后,这一制度便改善了,不再是只有贵族才能上太学。所有毕业考试为甲等的学生就得为郎,这样郎官便都是知识分子,而不一定是贵族子弟了。当时的选举制度为乡举里选,各地方可选举人才到中央。

一种选举是无定期的,政府缺人时皇帝下诏,举行策问,选拔人才。另一种是特殊的选举,如政府要派人出使西域,需要懂外语,善应变的人才时,皇帝也下诏求才。等到后来,又合成了一种定期的选举,是为“选举孝廉”。一开始大家并不重视,后来汉武帝责备地方:你们偌大个郡,连一个孝子廉吏也举荐不了?最后武帝要处罚不举荐孝廉的地方长官,这才使得每年地方必会举出一两个孝廉出来应付差事。之后,汉代逐渐形成了一年一举的郡国孝廉,二三十年后,皇宫里的郎官就全都变成了郡国孝廉,这些孝廉多半是当年太学毕业为吏的那些人。如此,皇帝的侍卫都成了大学毕业的青年知识分子了。于是乎,当官的渐渐地都成了读书出身的了,发展到东汉时,选举制度就剩了孝廉察举一条途径了。

这一制度,又由分区察举,演进到按照户口数比例分配,制为定额。那时是郡国满二十万户的得察举一孝廉,于是孝廉成为了一个参政资格的名称。最后又由郡国察举之后,中央再加上一番考试进行筛选。这一制度至此便趋于完善。

当时,入仕当官的途径大体为:一个雄心壮志的年轻人来到太学求学,毕业后考了甲等便直接留到了宫中。考了乙等的话,被派到地方服务。有了成绩后,经长官察举到中央,再通过中央的考试,最后正式入仕。这样选出的官员都是读书人,是知识分子

从汉朝伊始,中国历史此后的政府,变成为一个“崇尚文治的政府”,即士人政府。天下的读书人登上了政治舞台,政府由他们组织,一切政权也都分配在他们手里。就此,汉朝开了个“文人治国”的先河。

(二)汉代的政府组织

秦汉之前,我国只能说是封建的统一,各个诸侯列国并存,由一个一个的“家”组成,周天子是一个家,齐鲁等也是家,不能算是有政府。到了秦汉,由封建转为郡县“化家为国”,中央才有了统一的政府,地方成了隶属于中央的郡县制度的行政划分。政府如何组织,要看政府的职权如何分配。

一、皇室与政府的职权如何划分

皇室与政府在政治上是分开的,皇帝是国家的元首,而实际政权在政府,宰相是政府的领袖,一切实际事权都在宰相手中。皇权与相权的划分导致了中国历代权力的争夺与偏移,皇权和相权有强有弱,正是封建政治不稳定的重要因素。权力又不能只有一个,中国领土广袤,人口众多,事务繁重,没有谁能独自处理,必然会有权力的分配问题。汉代皇权与相权的划分,可从各自的秘书处组织窥得一二。皇帝有“六尚”,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基本只和皇帝私人的衣食住行有关;宰相有“十三曹”,涉及军、政、祭、法、驿、书、粮等方方面面的事务,同时权位也很重,相当于后代的各部大臣。可见汉代宰相才是政府的真领袖,管理国家事务的一把手。

二、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如何划分

汉代的中央政府组织有三公九卿,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管监察政治设施,主要监管中央调查地方的结果与御史劾奏中央及皇室事务的意见。御史中丞负责管理皇室的事务,御史中丞属于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隶属于宰相,因此皇室的事务仍由宰相管。宰相有事务也由御史大夫转御史中丞,再转入皇室。御史中丞起着联系政府与皇室的作用。九卿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俸禄二千石,称中二千石。管着皇室的事务和财政经济,他们同样归宰相管,因此宰相管着皇室的事务,宰相的权利不可谓不大。

汉代的地方政府分两级:郡和县。县为最小单位,上面为郡。汉代约有一百多个郡,一个郡管辖10~20个县,共有大约1000多个县。郡的长官称太守,二千石,与九卿俸禄一样。汉代官级少,升转灵活,地方太守可到中央做九卿。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每郡每年要向中央上计簿,计簿就是各项统计表册,也就是地方的行政成绩。一切财政、经济、教育、刑事、民事、盗贼、灾荒,每年有一个簿子,分项分类,在九十月间呈报到中央,叫做上计。中央特派专员到地方来调查的叫刺史。

以上就是汉代政府的组织形式,优点是简单高效,缺点是权力容易偏移到个人手中,造成时局动荡。

(三)汉代的经济制度

政府的经济来源依靠赋税制度,田赋是汉代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汉代的田赋非常轻,农民只须缴纳三十分之一的税。但是汉代税制有个大缺点,当时井田制已经废弃,土地所有权归了农民,土地公有变成了私有。由于可以买卖,就出现了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形成了地主阶级,地主对佃农收租很高,达到十分之五。结果政府田税越低,只便宜了地主。

再说除了耕地,还有山,树林和湖等非耕地,这些没有明确的归属,致使民间私下烧炭伐木,捕鱼猎兽。政府为防止这样的违法事情发生,一开始采取派人看管禁止的手段,待后来防不胜防,也就开放了,只在出入的关隘收取一些实物,相当于现在的关税商税。这些收入都归了皇室私用,田赋归政府充当公费。这一分税制度刚制定时,由于非耕地的商税只占少数,田赋才是大头,因此并非是皇帝有很大的私心。但之后经济情形出现变化,盐铁之利超过了田税,皇室的收入超过了政府收入。汉武帝时期,征匈奴通西域,政府花费巨大,皇帝把自己的私房钱捐了出来,号召盐铁商人也捐钱,结果无人理会。汉武帝大怒,要不是我把山海池泽给你们经营,你们哪来的钱?你们不捐,我就把非耕地收回来,交由政府经营。这就是著名的盐铁政策,由私企变成国企,盐铁成了国营官卖。因为盐铁关系到民生,最易挣钱,交由私人,就出现了大量富商;国家收回,政府财政就大幅上升,为汉武帝平定匈奴,远征漠北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

汉代对盐铁等工商业做到了控制民营资本,并创造国有资本的制度。对于田赋做到了轻徭薄役,但无视土地私有化引起的兼并问题,导致地主阶级的产生,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四)汉代的兵役制度

汉代兵制是全国皆兵的,国民兵役分三种,一种是在中央作卫兵,一种是到边郡作戍卒,一种是在原地服兵役,每一国民这三种都需轮到。中央军有两支,一为南军,是皇宫的卫队,一为北军,是首都的部队。各地方壮丁轮流到中央作卫兵一年。戍兵需到边境守卫三天,如果不去的话,只要出三百钱给政府,就可免戍。地方部队由郡都尉管辖,每年秋天举行一次都试,为期一个月。地方就地理形势,分别训练各兵种。

中央有南北军,边疆有戍卒,地方有国民兵,国家一旦有事,这三种军队都可以调用。

除了服兵役外,还要服力役,力役是每个壮丁替国家做义务劳动,免费当农名工,一年干一个月,如果不去,出两百钱给政府就行。

除了上述义务之外,国民还需缴纳人口税。当时国家并未考虑民众就业问题,却要求人人为国尽责,若是不遵守,就是违法,被抓去当官奴,做苦工,特别惨。于是很多交不起税的人,出卖自己,当别人的奴隶,税款由主人承担。当时那些人不是出卖自由,只是出卖他对国家法规上应尽的责任。国家要禁此风,规定奴隶加倍征税,但有钱人靠奴隶做开采盐铁生意,挣得要比交税多得多,而且奴隶也比普通民户过得更好。

汉代的兵役制度还是比较严苛的。国民需履行的义务很多,既要服三种兵役,又要服力役,还需缴纳人口税。政府对国民的生活就业毫不关心,对国民的要求却很多,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在汉代生活还是非常艰辛的。

(五)总结

汉代政治制度,在经济方面没有解决土地兼并问题,造成地主剥削农民;兵役方面虽是全国皆兵,但训练简略,调动不便,一旦有事,也不好解决问题;政府组织方面,由于相权、皇权的分开与分配并没有明文规定,权力容易偏移到个人手中,造成权力交接时局动荡,如汉代霍光专权,王莽篡汉;选举制度方面,由于地方长官察举,会导致人情的存在,你上任推荐我的家族的人,那我家族上任就推荐你家族的人,最终资源都聚集到有文化的家族去了,导致后来魏晋时期门阀的出现。但这些不足也不能抹杀汉代制度在当时起到的作用:皇权外承认政府的存在,政府选拔人才依靠知识文化,经济上抑制资本,搞“盐铁国有”。这些都是制度的优点,不过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罢了,后来的朝代都是吸取前朝的教训而重新建立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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