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爱写小说短篇小说故事

轮回

2018-11-21  本文已影响58人  雷神小托狗

这是一篇两年前的文章,也是一篇加入了很多意象和经历的文章。

篇幅很长,并且没有完整剧情,表层信息比较枯燥。

每个人都带着独一无二的经历来完结他的一生。

不求看完,如能从几句中获得一丁点感同身受,那已是莫大的知足。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轮回

她披着圣洁的白色的婚纱,用最完美的姿态走上红毯,她在这座古老而又庄严的图书馆前回眸一笑,幸福的笑容永久的定格在了底片上。照片里有两只红蝴蝶,在白纱的映衬下犹如两滴鲜血。

(现在,这种基调和情怀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消失,还是会有形形色色的画面,还是会有种种关于味道的幻想和遐想,但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柳暗花明的故事已讲不出。不知多少个夜晚,梦见同一片空旷的大地、同样的陌生人,但是倏然之间半梦半醒,所有似乎真实的记忆却只有一个带着震荡波纹的黑洞。那里没有希望、没有幸福,但也没有分别、没有痛苦。)


01. 黄昏

闹钟响了。

醒来的时候是深秋的早晨。窗外碧空如洗,几抹流云。

除此之外天空再无点缀。

我坐在床上想了想,这座年轻小城里没有低调奢华的咖啡馆、没有装潢文艺的茶坊,也更不会有这种老式的图书馆。这里的大学校区都是刚建的,投入使用不过五年。我也许没有到过这种有着泛黄色调的地方。于是我摇了摇头,将此事置之一边不理会了。

我起身,开始一天新的生活。洗漱对于我来说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因为我不需要涂脂抹粉。温水洗脸,用毛巾擦干。最原始的高露洁牙膏,白绿色的。最普通皮筋,黑色的。我将头发随性向后一绾。

我无需过分打扮自己,只要得体就好。

我是一名中学语文教师。书桌上是我一丝不苟的备课本,我必须教孩子们如何更好的考试,基础知识、古文翻译、诗歌鉴赏、阅读、写作,我也在努力的让孩子们爱上自己的母语。我尽可能的在上班时间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不把工作带到家里来。书桌上还有两摞纸,一摞是我的听课记录,一摞是孩子们昨天的作业。

我的家离学校很近,下楼出门左转,过一个路口,向东走500米,就是我在职的学校。学校新来了个保安,我叫他小刘,是个刚成年的孩子。原来看门的张大爷上周突发脑溢血走了。中午放学我是不回家的,因为我的爱人中午也不回家,学校食堂的饭谈不上好吃,但至少能让我不饿肚子。

我收拾好一切东西,出门。

其实这座北方的小城秋天非常短暂,现在已经是十二月,空气早已变得寒冷,但却异常清新,干净纯澈的让你能够感觉它在流动。还有我头顶的蓝天,蓝悠悠的,那般舒展惬意,像是不经意的从每一缕阳光里留淌出,然后汇聚成的一条蓝色的河流。天空下是灿烂金黄的阳光,阳光下是浅浅的海湾,以及海湾边整洁有序的每一条街道,街道两旁是四季常青的松树,树上缀着些晨霜,白白的,像撒了一层甜甜的霜糖。

这是座北方沿海的小城,北纬36.5度。

我叫轶凡,我的祖父辈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

这是我在世界上生活的第二十八年。

(那时,还不曾体会魔都的繁华和辛酸,也不能深刻理解一个职业对于人生的影响。很多人说在上海呆久了就会爱上这里的一切,但我仿佛灵魂始终没有真正融入过这里。也许是因为时间不够久,也许是因为固有的刻板印象和自己格格不入的画风。当然,生活,永远有进行下去的理由和方法。世界上少了谁又多了谁不过是一个虚有的轮回。生而啼哭,死而微笑。)


02. 晨曦

十二月的A市,大雪姗姗来迟。每一棵法国梧桐全部掉光了叶子,无数背着书包的学生从树枝下匆匆而过,硕大的鸟巢在冷风中显得那样坚强。

大雪掩盖了S大,那座有百年历史的图书馆被覆上了密密麻麻的雪珠子,平矮的老建筑远看上去像一处悠远肃穆的古迹。像每一个有历史的大学一样,S大也有着许多凄美的故事。

白衣少女在门前静静伫立,裙摆像白莲花一般绽开,阳光下深咖色的秀发上别着两枚小巧精致的红色蝴蝶发卡,让人不自觉的生出一股暖意……

很少有人知道这座图书馆前的秘密。

其实事情很简单,有人死在这座图书馆前面。

这是多年前的一个中文系女生。

S大作为省最好的大学,理所应当的会接纳大量的本省优秀学生。这些学生大都有过一段让他们流血流泪,回想起来却又无比幸福的高中时代。他们为了一个期许的目标,踏踏实实,披星戴月,这也使得S大成为高校中风气严谨、注重实干的代表。而从本省招到的学生中也就不乏携手前行,共同追梦的“小伉俪”们。他们曾经是老师口中"早恋"的坏孩子,却因为成绩并不是太差,而让老师们感到无计可施,只得静观其变。其实,他们只是没有抑制自己荷尔蒙的副作用,除此之外也没什么稀奇之处。一般而言,他们很难考到一个学院,就更别提一个专业了。或者原来就是一文一理,就更不可能完全学业同步了。

而这个死在图书馆前的人就是带着自己的梦想和男朋友来到S大的。她叫墨沫。

事情过去很多年了,S大里的人早已淡忘了这个叫墨沫的和与墨沫相似的成百上千个墨沫。在这个繁复斑斓的时代,人与人之间只是短暂生命中可有可无的过客,痛处往往会当做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努力也常常会成为被讽刺的理由。当然,这些都不重要。时间会泼淡一切。当年墨沫说过,我只是想要一个夜晚可以让我的灵魂得以安栖的家。

墨沫就是本省招生中普普通通的一员。事情过去很多年了,S大还是会出现许多表面和墨沫很相似的中文系女生。外表上她们不提倡个性,普遍朴素好学,但用当年墨沫的话说,我的内心从来没有和这座学校处于过同一个画风。

墨沫来自不远的北方沿海。S大从那个地方招生的人数并不多,因为那里只不过是一个小镇,当地也只有一所高中。

在女生们已经开始长卷发齐腰,穿着剪裁合身的连衣裙,雪白的鹅蛋脸上画着妆,踩着高跟鞋走在路上时,墨沫仍然把头发高高的梳成马尾或者干脆任头发飞扬,脚上的鞋子时不时会露出袜子边,很多人叫她沫哥,她也欣然接受,她脸上从不化妆但没有人说她长得不漂亮,这些反而让她在S大的女生里显得很特别。她会很多种球类,她也会和很多文学院学生一样练书法,看很多书,是一个骨子里文艺气息很浓厚的女学生。

她所来自的家庭给了她平易倔强的内核,她所生长的小镇给了她质朴随性的外表。墨沫从不会因为自身而骄傲,并且她的确觉得因外貌而感到骄傲是十分可笑的,直到她最终死在图书馆前。

(平心而论,这一部分臆想的成分比较多,应该说这是我曾经的假象世界里我可能会活成的样子。但是事实上,什么是平易,什么是漂亮,永远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话题。为什么息声了这么久,是因为我骨子中对活着的矛盾不再那么激烈了,我不是天生的写手,快节奏下记录生活的方式变得十分浅薄,再也没有心血来潮作画,再也没有时间说走就走。很多事情变得索然无味,很多情节也变得无话可说。在这样一个充满无限可能又十分乏力的年纪,没有同龄人中那份魄力和执着,似乎默默耕耘成为了我反抗一切的最后一根稻草。当睁开眼面对这个不得不面对的世界,匆忙的收拾,顾不上别人地嘲笑和不解,在浑浑噩噩的意识流中度过一生中再也不会重复的独特一天。)


03. 新月

对每一个沿海人来说,海边是周末放松最好的去处。早上我睁开眼睛,随手拽开手边的窗帘,阳光斜照在床上,空气中升腾起暖暖的金闪闪的尘埃,我的爱人还睡在我的枕边,睡梦中露出柔和的微笑。我收拾好家中的一切,留给爱人额头轻轻的一吻,带着一本书漫步到海滩。

我有那么几个可以赴汤蹈火的朋友互诉衷肠,有视我为宝的家人的关照支持,我还有一群未来有无限多种可能的可爱学生。我感觉我的存在很有价值,我得利用我有限的青春努力地去留下点什么,我不在乎我能挣多少钱,只要可以满足我的小家庭的日常开支,当然我也得开始为我肚子里的孩子考虑,但不管怎么说我现在很幸福,幸福对于我来说从来就不是什么Gucci,什么Dior……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就是我理解的全部生活意义。我在沙滩上享受着阳光的抚摸,感受着清风的亲吻,一个一个的汉字跳进我的眼眶,或深或浅的印在我的脑海中。“你是我最重要的决定。我愿意每天在你身边苏醒……”,是我的爱人来电话了。这时我才好像从某种梦境里突然活过来。

“记得吃饭”。

“好,中午记得休息”。

我爱我自己,我更爱电话那端的那个男人。多少次绝望都是他将我从灰暗的悬崖尽头一次又一次的救回来,尽管他并不帅气,但他就是我的骑士、我的王子。我是个情绪化的人,而他,则是一个生活方式简单又快乐的人。在我心中第3次燃起自杀念头时,我遇到了他,而在我心中第98次燃起自杀念头时,他向我求了婚。从此,我的第98次也成了的最后一次。我的生活里从来不缺乏异性,但如此相爱的,只有这一个。是的,一个人自杀的理由有千千万,但只要有一个想活下去的念头,那么,这个人就不会死。婚礼上我说,我不管,我只知道我爱着你,深深的爱。我不得不承认,有一个人这么爱我很难得,而恰好,我也爱他。

我是个非常憧憬女权主义真正能实现的人,但无疑我在写下女权主义的时候就为女权主义的实现拖了后腿。而很多时候,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性别身份影响了我的思考方式。我的思绪也会敏感,我的执念也会暂时摒弃。有时候我觉得很多事情不一定,不好说。可能每一个人看上去是一个人,但没准儿他的身体里有两个东西。没准他是一个人,但他的身边总是浮着什么,是灵魂?或许是什么其他的东西。可能我并不是一个人,可能我是两个人,也可以是半个人,也可以是一块碎片。这都不好说。但我很快的将自己拉回现实,的确,我现在是两个人。我摸着微凸的小腹这样告诉自己。

然而现实的琐碎和冷峻并没有让我真正的走向平淡,我知道,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的内心、我的幻想。我快速闭上眼,再睁开眼看这个世界,我到底是谁?我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我叫轶凡,为什么我会是一名中学教师?一个“我”存在之前还有没有另一个“我”的存在?还有这个世界,为什么会有它的存在?它之外还有没有另一个空间?就像我眼前这个流动欢快的空气,如果我有一把剪刀将它剪开一道口子,会不会缝隙的另一边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我躺在海滩松软的砂砾上,胡思乱想。

周围是光着屁股的小孩和海浪声,是男人和女人的谈话声,是游泳圈和喷水枪的叫卖声,我吸了吸鼻子,还闻到了海滩烤肉和自制虾酱的味道。

这就是我活着的时代呀。

我不后悔一辈子生活在这个海边的小镇上,我想我必须过好人生的每一天,不然在垂暮时总得留下许多欷歔和悲叹。

头顶还是不变的蓝天,又高又远。光明经由我的太阳镜显得温馨又古典。

有时候我会梦到一颗开花的凤凰树,不曾亲眼见过的鲜红和泼辣,一路摧枯拉朽似的烧下去,好像要将自己烧到折寿。

活的寂静。

死的热闹。

我叫轶凡,今年二十八岁。

 (似乎早已在生活中看淡了生死,可是当夜晚来临,你不得不闭上双眼经历短暂的死亡,那种惶恐不安伴随着天然的困意一齐朝你身体涌来,那种对于未知和深夜的恐惧和对辛劳生活的不舍就像洪水般冲垮了思绪中理性的围墙。)


04. 晌午

墨沫在大一时曾晕倒在宿舍的阳台上。

她最后觉得,人真的有时脆弱的不堪一击。当初执拗,有一大部分原因还是因为世面见得太少。但那又如何呢?她隐隐意识到,她的身体可能垮了。

她的脚步回荡在图书馆前沉闷的空气中。她一直在努力辨认阳光的色彩,却发现头脑一片模糊。唯一记起的,是自己要找一个女孩。

什么女孩?长什么样子?为何要找到她?她不知道。

她很早就听说有关这个古老图书馆的秘事,据说它有一条隐蔽的通道,通往终日不见天日的辅助书库。辅助书库里,有一个喜欢看书的女孩。

她在今天居然找到了这条通道,却发现这条长长的楼梯很长,它向上无限延长,没有尽头。

她的心跳在浮尘与寂静中回响着……

咚……咚……

好似命运在一点一点掐着她的咽喉。

她死亡的原因没有人知道,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去医院检查。

执拗如墨沫认为,每一个人生命如果要有意义,必须要拥有心甘情愿用生命去捍卫的东西,至于那东西是什么,墨沫觉得无关紧要。她心中装着希望的种子从图书馆旋转楼梯上下来,回忆着与男友酸甜苦辣的点点滴滴。她一会觉得自己很委屈,一会又觉得自己很幸福。所有人都说她活在自己的幻想中,包括他也这么说。但她清楚的记得自己对他动心的那一瞬间,简陋的球场上,走得只剩她和他,他认真的检查每一扇窗户是否关好,刹那间,她觉得,这个男生可以给予一世的安稳。那是魂魄上的触动,尽管这个动作过于细微,她不是没想过找一个人一起舞文弄墨,像萧军和萧红,钱钟书和杨绛,张爱玲和胡兰成……只是,在遇到他后,她才意识到,只要这个人给得了他自己,总比虚幻的蜻蜓点水来得实在。她喜欢的是他的沉稳,他的生活态度,还有很多她也说不明白的东西。她苦心经营的爱情,是从牵手到拥抱,从耳语呢喃到雨下亲吻的,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带着玫瑰的淡淡香气。她从不在乎家庭背景,她反而跃跃欲试的想与他白手起家,她的爱情里没有“利用”两个字,哪怕她承认她对他也有私心。但她自己也无法得知,她的爱情到底现实不现实。

她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眼前开始间接性的出现眩晕的白光,她一边安慰自己只是应该休息一下,一边告诉自己只是需要晒晒太阳。小镇上的人理所应当的没有经历过多少繁华景象,她始终还太单纯。她生来便接受了那个小镇的简单和纯粹,至于这个省会昔日的栉风沐雨,她从来没有什么具体认识。她也坐在美丽的咖啡厅里喝茶看书,然后透过透明的玻璃窗看这个高速运转着的城市,她感到心慌,她觉得无论她怎样跑也追不上现代化的生活。没有人关心她读了多少书,身体健不健康,大家只关心她的成绩会不会抢占了自己的保研名额,而只有从高中一路携手走来的他,才会给她的生活以支撑和希望。有时她自己也不太相信了,她觉得她的存在似乎都离不开他的日夜呵护,尽管他试图带她去看病,但她用十几年的生命培植起来的倔强在这一点上不肯做出一丝让步,她知道他爱她,可是她不愿意面对自己的疾病,她更不想让别人知道她的疾病。最后的结局怨不得别人,是她自己选择相信,选择珍惜可以呼吸的每一天,以为这样就此可以永远无忧无虑,她却忘了,当一个人再也不存在的时候,这个人连做梦的权利也没有了。

她其实是真的热爱生活,热爱一切可以带给她感动的细节。可惜她的小腹钻心的疼痛,时常不能让她欣赏身边的美景,她努力的克制住不去想他,强迫自己认真的听完每一堂专业课,每到黄昏时刻,她知道,今天又快要过去了,在风中她的双手已经冰凉。她为了自己的执拗而隐瞒了她的病情。当他发现她的世界里有一种不对现实妥协的幼稚,有一种对于生活处处要求完美的可怕时,他也开始痛苦。两个人越是相爱,就越是被彼此伤的体无完肤。

好在疼痛和眩晕并不是每天的必修课,她也时常可以享受到没有苦痛的一天。她多么渴望这样的日子可以一直持续下去。

她踏出了图书馆的大门,像红丝带般的血流从嘴角微微溢出。

图书馆的旋转门还在旋转,越来越慢。

她在正门口倒下了。

来自沿海小镇的普通女孩悄悄的死于一个省会小城平坦的地面上。

她觉得自己在变成一只蝴蝶,一股巨大的力量将她身体里的一些东西生拉硬拽出来,变成了雪白的蝴蝶,猩红的翼。她对蝴蝶说,飞吧,飞回去吧。然后她闭上双眼不再看这个世界。

就在这时这个冬天开始飘第一场雪,一切即将银装素裹,一切即将掩盖。

除了几支老梅,寂静的绽放无人识别的香气。

一朵一朵。

像一滴一滴,

鲜血。

 (很多人在努力的摒弃并同自己的过去划清界限,诚然换一个童年、换一个环境就会拥有完全不一样的人生。但走到如今,对于过去,我开始不舍,开始用自己的意念试图还原一大片不再完整的思维碎片。所以,有些桥段、故事也许完完全全来自于内心的杜撰。实际上它们毫无意义并应被丢弃。就好比一颗小小的水晶球,在现实中,它连做个小装饰都显得多余,可你硬是要每天把它带在身边,供闲暇时玩味。一周两周,一月两月,终于所有人都对这个水晶球失去了兴趣,你成为了群体中的异类,你感到委屈、感到怨愤,感到无助。但是你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安放它,你怕再也找不到它,怕它当着你的面彻底破碎。于是,你更加执着,在睡前也要把它放在床头。)


05. 暮晓

有个女孩在微笑,我却看不清她的脸。婚礼在进行着,红色的,不是礼炮纸片,却是红蝴蝶。红蝴蝶越飞越近,而那张幸福的脸却越来越远。

我再次从这个梦境里惊醒过来。

我已经记不清楚这个梦境折磨了我多久。它像一把魔幻的剑,直戳进我的心胸。

我记得这个小镇有一所学校,那个学校里也有那么一座挺老的图书馆。

我记得非常真切。

我去找,我下了公交车。柏油路两边的松树挺立着,我的影子在上面移动着,由短变长,再由长变短。路旁的高楼,一座在起来,一座在坍塌……

最后我只找到一片没有玻璃的即将拆迁的房子。这个小镇不过几十年的历史,一个地区繁华起来,随之而来的是另一片人的凋零。作为这里最初的学校,它早已搬去了。

看门的老人说,你长得可真像老杨老师的女儿。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说是吗?我是一名中学教师。

他继续道,那个小姑娘挺聪明好学的,去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念书。

后来呢?我问。

不知道,再也没见她回来过。看门人道。她从小就喜欢来这里看书,一看就是一天,怎么都不肯走。我算是看着她长大的,虽然我从来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

我信步走了进去。

这座还未拆除的图书馆是正方形的结构,昏黄的色调,中间有一个很大的天井,从一楼直通最高层的天花板。天花板是彩色玻璃做的,映着斑斓又苍凉的色块。

我一步一步的走进去,心跳在寂静空旷中回响着。

咚……咚……咚……

每响一声,每层楼的走廊上留下的枯死绿植便渐渐复苏一点,我看着它们在我制造出来的声音中舒展,像慵懒的少妇伸懒腰。直到恢复到最鲜绿的颜色。

那个有旋转门的正门是那么的熟悉,它似乎就在等着我的到来。我走下去,步下最后一个台阶,像一个中学教师那样耕耘着她的讲台。

一个熟悉的鱼池在等着我。

我站在原地久久不能动弹。

“卟——”一声,水面开始有了动静,像一个孩子久久含着一块糖,嘴巴突然动了一下。

然后水声越来越大,房子开始摇晃。

我突然十分不安,怅然若失,像是弄丢了一件弥足珍贵的东西。急忙转回身去找,却发现四周尽是模糊的灰白,周围在一点点破碎,一点点破碎。但我觉得不够,我想找到梦里的那个女孩,那是我的命格。

我从来没有这么急切的渴望过一件事。心口的疼痛像滔天巨浪席卷而来,歇斯底里地撕扯着我的精魂。我不得不弯下腰去捂着心口,拼命地掐着指甲根,我竭力地想让自己清醒。

周围所有突然逝去,我置身于潜意识的旷野上,金色光芒照耀在我脸上,狠狠地刺痛了我的双眼。彩云聚拢了又分散,美若仙境的湖泊连同身后的群山开始剧烈地摇动,湖水以惊人的姿态摇荡着,我捂着心口,来不及抹去溅到脸上的湖水。

心口的疼痛早已蔓延全身,一种生无可恋痛彻心扉的绝望正将她牢牢地包裹起来。景象在迅速地破灭,湖光山色一点点地蒸发殆尽。   

隐隐约约,头顶一阵清风拂过,熟悉的温暖,我慢慢地平静下来。

眼前是漫天的鹅毛大雪,荒草丛生又突然向我往两旁的分开去。我露着袜子边拼命的向前奔跑,没有荆棘来阻挡我的路,我在朝着我自己奔去。

古老的图书馆,大雪纷飞,我只穿着T恤衫,却丝毫感受不到任何凉意。哪怕是一点点呢。

 (不可替代的躯壳,承载着每一个鲜活的冷暖自知的人间过客。在一个目标或利益或责任的驱使下,人们在竭尽所能让自己生活的更好。共情、同理心在各式各样的 task 面前变得脆弱不堪。)


06. 晨晚

阳光下,浮尘扬起,我的脚步回荡在图书馆前沉闷的空气中。我一直在努力辨认阳光的色彩,却发现头脑一片模糊。唯一记起的,是自己要找一个女孩。

什么女孩?长什么样子?为何要找到她?我不知道。

平坦的图书馆正门前躺着一个年轻的女子,她仰面躺着。一缕鲜血从她的嘴角里不断流下来。她的面孔是那样熟悉,只是比我现在稚嫩许多。

我静静地注视着自己。看着自己过去死去过的躯体慢慢化为飞灰,而魂灵呢,她站着呢,哪怕即将也零落成雪。

有个女孩在微笑,我却看不清她的脸。婚礼在进行着,红色的,不是礼炮纸片,却是红蝴蝶。红蝴蝶越飞越近,而那张幸福的脸却越来越远。

我追赶着那些红蝴蝶,一只只红蝴蝶越飞越远,我停下追赶的脚步,却发现,有两只就在我的身边……

我闭眼,眼眶干干的。

空旷里继续回响我的心跳,一声一声,我走出图书馆,回眸一笑。

我能看见我自己。

没有镜子,也不用反光玻璃。


 (在一片热火朝天、热闹非凡后,只剩下麻木的自我魂魄和所谓的 “ should do ”,今天看到一篇快餐,那是一种深切的感同身受,仿佛还没开始事业就失去了梦想。)

尤其是下面这一段:

这其实就是我现在的状态,手机刚一放下,可能不知道几个@,几通未接电话,就会出现在你的手机。你知道不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情,可是你不得不去一件一件处理。很长时间,打着三份零碎的工,头上有无数个Boss、无数个甲方。做完一件事,接着投入到另一件,没有为什么,只有无尽的 ddl 。再到后来,记性开始变差,逼着自己把重要的事列在 calendar 上。其实老实说,我的心态并不是太差,这么多年也的确习惯。但是,三年、五年、十年。我还有全身心投入生活的热情和纯粹的感受 “ 活着 ”的勇气吗。曾经对于很多东西的执念,在这些琐碎的事务中变得可有可无,而这些最负面的情绪却产生在了一个没有小孩照顾、没有老人担忧最轻松自在的阶段。那如果生活的担子再加几桶水给你,你还能掌握平衡吗?你还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内心升腾欢愉的自己吗?其实,我能理解某种“ 为赋新词强说愁 ”的情怀,但是,但是……

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大街上。

这不是几句空话,也不是什么诗歌鉴赏题目。这就是一种带着完美主义的对于生活的终极追求。当前瞻的看到这一点无法得到大众的认同并且也无法在世俗中解脱自己时,带着《圣经》、《瓦尔登湖》、《孤筏重洋》和《康拉得小说选》、两个橘子和一封遗书,潇洒地写着:我的死与任何人无关,安静而通透的躺在铁轨时,便是对自我灵魂最大的救赎。

但,我,终究是个理想主义俗人。

祝各位近期各自安好!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