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写浓墨重彩的法律人生

2018-05-09  本文已影响19人  勇行天下

抒写浓墨重彩的法律人生

王鹏程,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安徽儒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安徽省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委员)、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员、安徽电视台“法治时空”维权律师团特邀律师等。长期专注于刑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案件、合同纠纷等领域,以专业素养和真诚赢得当事人的信赖,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法律志愿活动,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市民法律素养,传播法律理念孜孜以求。

抒写浓墨重彩的法律人生

——访安徽儒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程

说起自己的律师生涯,王鹏程时而像一个哲学家那样睿智洞察,时而像一位文学家那样洋洋洒洒,时而又像一位优秀的合作伙伴,给你指点迷津指引方向。他总是给予你不同的视角,让关注的焦点始终处于其职业范围之内,“三句话不离老本行”,使我们对法律、法务工作者有了全新的解读与诠释。精彩的阐述,在笔者面前展开了一位优秀律师浓墨重彩的法律人生……

职业与兴趣碰撞出夺目光彩

有的人也许一辈子找不到自己的兴趣爱好,只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人生;有的人经过曲折的道路,最终找寻到自己理想的一片天与地;有的人很幸运,一开始就走在自己钟爱的领域,纵横驰骋……王鹏程很幸运,他刚步入社会大舞台三四年,就迅速找到适合自己的角色和位置,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形象地说明了职业和兴趣相结合的重要性。王鹏程受益于自己职业与兴趣的统一,更受惠于对律师事业的钟爱。

兴趣和爱好,职业与事业,很多时候是分离的,这或许是中国教育的痛点,更是很多失败者惨痛的人生教训。王鹏程上大学报考的是经济学专业,毕业之后,自然而然从事和经济学相关的财务工作。朝九晚五的生活销蚀着他的意志,安步当车循规蹈矩不是他想要的,平凡的日子就这样顺着指缝间溜走。这让王鹏程萌生了换种活法的强烈愿望。大学读书时他听过一场法律讲座,当时的情景突然浮现脑海,启迪了他,点燃了他的热情,激发了他的潜力,开启了他的律师人生。

事业和兴趣爱好的结合,最终成就了王鹏程。他主持和参与了安徽省高校省级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高校兼职律师多元培养与社会责任承担研究”(项目编号:2013sQRw122ZD)、安徽省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法学教学改革与创新——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2jyxm745)等,参加了安徽省首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2012—2013)和安徽律师行业发展报告(2014)的撰写;在《宿州学院学报》、《中国律师》、《哈尔滨学院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这些成果,是王鹏程对法律实践的总结和理论性学习的提升。

在其执业期间,办理了安徽省某故意杀人案(裁判文书号:2012皖刑终字第00249号)、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冬虫夏草案(裁判文书号:2014包刑初字第00429号)、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裁判文书号:2叭4界民一初字第00642号)、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红木家具毁损案(2015榆民二初字第20号)等各类刑民事案件,赢得当事人及社会的认可,受到高度赞誉。

担起当事人沉甸甸的托付

王鹏程常说的一句话是:“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个具体案件,都隐含着不同的法律,讲述着不同的人生故事。面对不同的案件,作为律师,挑战无处不在。正是在好奇心与兴趣的多重驱动之下,我在法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6年9月9日,王鹏程受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一起贩毒案的被告人牛锋提供法律援助。

在这起案件中,牛锋被侦查机关认定贩毒数量5克,每次均为1克。因犯贩卖毒品罪,牛锋被淮北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牛锋不服,提出上诉。

“我去看守所会见牛锋,调阅了刑事侦查卷及补充侦查卷宗中牛锋本人的讯问笔录、称量记录、同案其他被告人的讯问笔录等大量资料,对案件进行预判。”王鹏程说,综合该案的各种因素,他将辩护方向锁定在“代购”性质上。

王鹏程分析,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代购毒品的,行为人主观上有为他人贩卖毒品提供帮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买卖毒品的行为,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但提供毒品者韩杰是牛锋十几年的朋友,牛锋每次花200元购买1克毒品,仅用于自己一个星期的吸食,而且牛锋不知道韩杰实施了毒品犯罪,缺乏牛锋贩卖毒品的直接依据。两人不是买卖关系而是代购关系。

王鹏程从法律规定、事实证据、被告人悔罪等方面综合确定辩护大纲,并在此基础上撰写辩护意见。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书面审理决定,及时将辩护意见送呈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10月24日,该院裁定发回重审。

律师这个行业,除了专业知识之外,还要求具备一定的社会经验。因为律师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律师办案,总会遇到不懂的情况,接触到不熟悉的领域,那样的话,就要求律师的知识面更广泛一些,社会接触更宽广一些,才能胜任律师岗位。

“刑事案件的主要证据材料不是律师提供的,我们要做的是研究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法律依据是否准确。必须用心、细心、诚心,才能很好地完成辩护使命。”王鹏程说。

“辩护的目的不在于对抗,而在于说服。”王鹏程说,“如果诚心面对被告人,他们就能敞开心扉,把过程和细节透露给你;如果诚心面对法官,法官就会知道我们是认真负责的。”

“有人认为法律援助案件就是没人干的简单案件,但我深深体会到,每一个援助案件都不简单,对当事人来说可能会影响他一辈子。更重要的是,我们接受了沉甸甸的委托,用心办理才能对得起托付。”这是王鹏程在“十佳案件”评选会上有感而发的一段办案心得,引起了其他援助律师的共鸣。

做到触类旁通 勇于挑战自我

办理案件,在王鹏程看来就是“入戏”,就是进入别人的世界,感受别人的喜怒哀乐。律师执业,既需要全面发展,又需要专业化的培养,这两者之间并不矛盾。专业化不是排斥全面发展,譬如你专业是刑事案件,但对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也要能够办理。所以律师既要专业化发展,更要拥有办理各类案件的丰富经验,不然就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

王鹏程最感兴趣、最擅长的,还是刑事案件。有位法国名人说过,即使最善良的人,也不能保证和刑法没关联。我们都生活在复杂的社会中,自认为不犯罪就不会和刑法产生关系,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河南的赵作海案件就是典型。所以学习法律很有必要,特别是现在,国家搞法治社会建设,更和法律密切相关。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才能为法治国家做出贡献。

婚姻法,是王鹏程关注的另一个领域。我们知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更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家庭和睦,从小的方面看,影响父母、孩子以及邻里关系;从大的方面看,影响到族群、单位、社会的稳定和谐。婚姻不和谐,可能会造成人一辈子不幸福,那么,为什么不能选择另外一条路,开启一段新的历程呢?

婚姻法调整的是家庭婚姻关系,不能简单用对错判断。既然事实已经发生了,就要正确对待,运用恰当的方法处理好。因为虽然离婚了,但是父子、母子,父女、母女血缘关系依然存在,这不是靠离婚就能解决掉的。所以律师要从法律、伦理、哲学、感情角度来考虑,帮助当事人,同时帮助法官。只不过律师的角度更独特一些,这是其他角色不能替代的。

有感于此,王鹏程总结道,婚姻家庭很重要,但更要注重婚姻生活的质量。他见过很多离婚诉讼案件,为了财产或者子女问题久拖不下,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多困扰。作为律师,他真心希望每个家庭都能真心呵护每份感情,假若不幸降临到自己身上,要理智地解决问题,不能久拖不放,这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他觉得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速战速决,见好就收。可谓一针见血。

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重任时,要坚守自己的底线,使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同时要有政治敏感度、熟悉了解相关政策,防范职业风险。

律师的出现,就是尽力避免出现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律师应帮助法官、检察官以及公安机关,从另外的角度来查明案件事实。律师更多看到的是对当事人有利的一面,而检察机关看到的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不利的一面,这就是矛盾,一个硬币的两面。两个面都要鉴别,都要衡量,才能接近客观事实,尽可能地避免冤假错案,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公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加强公众普法教育不断与时俱进

王鹏程认为,法律和人情是一种悖谬关系。中国几千年的人情社会,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建立法治社会,应该大力加强公众普法教育。

律师代理案件就是一种普法宣传行为。对当事人做宣传,现身说法,对其家庭、邻居以及朋友都是普法;法律与证据,法律与感情、法律与程序的关系,都需要普及。如果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都能这样身体力行,那么我们的法治社会就会越来越完善。

面对复杂的社会情况,律师必须不断学习,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自我,否则就会被社会淘汰。王鹏程一直在充实自己,不断迈向更高的阶梯。把经手的每一桩案件做扎实,做成具有示范意义的高精尖案例,从小处来说,能起到积极的普法教育作用;从大处来说,能为推动建设法治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这是他最大的愿望。我们衷心祝愿他,在律师工作岗位上为中国法治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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