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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落不觉晓(十二)

2016-07-22  本文已影响30人  夜小漾
叶落不觉晓(十二)

前景回顾

第十一章:

心安理得沉醉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它会让你把全部的筹码都压在当下,迷失在自己编织的梦境里,全然不顾接下来的世界会有多么风雨飘摇,这就是为什么信奉“今宵有酒今宵醉”的人基本上都没什么好下场一样,因为你失去了危机意识,也逐渐丧失了抵御危机的能力。

中考之后,权景报了市级高中,霸气的拿着通知书,挥挥手,从此与我们分道扬镳。

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留在了县城。

班长进了一中的实验班,而其他人,则留在普通班垂死挣扎。陶子,一鸣和吕小云退而求其次去了二中,就这样,六班从此解散,彼此散落在了天涯。

第一天报到的时候,我瞪大了眼睛,在炎炎烈日下寻找熟悉的名字,吕小龙,他依旧在六班,然而,此六班非彼六班。找来找去,和我离得最近的,也只有胡世龙了,他十九我二十。

一中和二中只有一墙之隔,而一中的女生寝室,就建立在两所学校的交界处。很多次,我站在阳台眺望,企图寻找陶子或者一鸣的身影,然而都无果。

一中是个重男轻女的学校,单看寝室的设计就知道了。女生寝室就三层,共用一个卫生间,并且洗漱都在一楼,露天!下雨天绝对淋成落汤鸡。

而男生寝室就不一样了,那个豪华,就差没安装电梯了,说多了都是泪。

刚到班级那几天,心中的落差难以言表,每个人脸上都是一副事不关己之态,或是置身事外的冷漠,或是落井下石的嘲讽。

有人说,你的内心是什么样的,你眼中的世界就是什么样的。现在想来,高中的我,是因为太迷恋初中的一切,守着那方净土不愿迈开脚步,所以才会紧紧抓住回忆不愿放手,才会哭着喊着想要回到过去,那种得不到的妄想,像极了一刀又一刀的凌迟。

但是人不能拒绝成长。

我心中的女神涂涂,是我高中的同窗,我们在寝室相逢。

她是个特别的女孩,很有文采,博览群书,我还在看意林时她就已经开始钻研文学大作了。那天在寝室,我央求着她给我推荐小说,她询问了我的品味后,直接甩出“郭敬明”三字,我如获至宝,一口气读完了《幻城》和《梦里花落知多少》。

那时候,小四已经火遍了大江南北,他的文字细腻而感伤,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在他的字里行间读到希望,那种感觉不像读安妮的文字,照不到一丝阳光。

我孤独的心像是寻到了慰藉,写日记,变成了我生命中不能缺少的执念。

我开始拼命地找寻“天南地北”的朋友,从与身边朋友的字条,到与远在他乡的朋友跋山涉水的鸿雁传书。

我收到过许多封信,走的近的,或者走得远的,大家的文字里洋溢的活力让我望而却步,我无法回应他们的快乐,又不想给他们传递悲伤,我被巨大的痛苦吞噬,忘记了成长。

某一天,陶子的一封信一语点醒了画地为牢的我,“大家都已经走了,为各自的未来而努力奋斗,只有你,还留在原地张望,快点好起来呀,小贝,你以前多么快乐!”

我才知道,我病了。我的生活开始呈现出大片大片灰暗的色调,一个人走在街上,我会下意识寻找阳光直射的空间。

有人说,抑郁症都是自己想出来的。现在已经康复的我,看到这样的评价只会呵呵哒。感冒发烧需要治疗,抑郁为什么就不需要?

药物只是辅助,心理才是关键,这一路,我走了三年。

二十班是文科班,而我,是肯定要学理的,我若有若无的穿梭在班级,除了学习,什么记忆也没有。所以文理分科之时,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理科。

涂涂是我唯一的牵挂,我自私的想,如果她能和我一起,说不定会在同一个班级呢?

我们在高一下半学期期中时一起搬出了寝室,不过这也是迟早的事,谁要是在女生寝室住上一年,她就是大家心中的英雄!

学校附近都是民房,因为在古城里,且为保护建筑而考虑,小区什么的影子也见不到。我和涂涂选择了一家以卖菜为生的农夫,住过去不久才追悔莫及。

楼上阴冷且长年无日照没关系,窗户封死关上门之后空气不流通也没关系,但旁边住着带小孩的小夫妻就不能忍了,小孩,想想就好可怕!彻夜哭哭啼啼无休止,最要命的是随地大小便有木有?

可是被搬家折腾的筋疲力尽的我们,已经没有力气再去找房子搬家再适应,于是一咬牙,竟然坚持了一个学期!

涂涂最终没有跟我分在一个班里,她在九班,我在十一班,我们中间隔了一整间教室。那时我跟海霞有过几次照面,跟一鸣吃过几顿饭,也跟胡世龙互相送过礼物,但是最让我难忘的,还是陶子。

陶子和赵倩还有另一个女生三人住在一起。那是我第一次接触赵倩,之前只知道她是五班的,个子很高,印象里她与几个女生形影不离的,孤傲清高。接触后才发现,她也是个逗B,大学时她偷偷跟我说,她对我第一印象特别好,因为我见她第一句话就是,“赵倩长得好漂亮!”

我当时一脸茫然的问她,“难道别人没跟你说过?”

她一巴掌拍过来,笑的前仰后合的,“从来没有人跟你一样有品位,没错,我,就是美女!”

都说摩羯座的女孩善妒,可是这一点在赵倩身上完全没有体现,整个高中,她就是我和陶子的“传信大使”,陶子写完在寝室给她,而她在课间时从四楼气喘吁吁的跑到三楼递给我,就这样,我们开始变得形影不离。

教育类的书本上经常说,越是听话的孩子,越会出事。这话说的一点不假,表里不一这个词在我身上体现的淋漓极致。

理科班的女生为数不多,十一班加上我就七个。要说为什么八零末九零初的女孩子大多数贤良淑德,在我看来,都是被风气逼出来的。

那时候女生只要有一点夸张,哪怕上课期间上个厕所,甭管有没有老师在讲课,坐在后排的“害群之马”们都会发出嘲讽的唏嘘声,仿佛女生只要不在座位上安分守己,做什么事都是企图吸引男生注意一般。

很多女生在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羞辱下都会畏首畏尾,唯独我。

所以说班长说我有个性嘛。

我的声名是在一次数学课上“鹊起”的。当时泡泡糖和男友分手,听不下课,哭着跑出教室,后排自然少不了此起彼伏的嘲讽声,我是她同桌,身边的女生示意我出去看看,我得到老师的应允后还没走出前门,嘲讽声再度响起,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满腔怒火迫使我停住脚步,凌冽的目光扫视一圈,冷声询问,“谁?站起来喊,坐着我看不见。”

班级顿时鸦雀无声。

就连连数学老师也停下了讲课。我终于“一战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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