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坏事传千里

2023-06-26  本文已影响0人  陈玉_

晨跑后打开手机推送,看到市公众号推送一起女生因猥亵维权的公告,涉案人已经被拘留。

上班到公司,仅三小时,收到超过5个平台的此消息发布。从山东本地频道到齐鲁快讯,抖音等平台,有看到江苏现代快报发布消息来源于温州都市报,真是应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从视频中看到猥亵的片段,电梯内女生被一位男士的咸猪手触碰屁股。有些纳闷,这个也属于猥亵的范畴吗?同时也在赞誉这个勇敢的女士,现代女性能够真正的直面问题,勇于求助警方的理性思考。

我去查了下关于“猥亵”这个词的含义,同步又找法条解读。

百度百科:

猥亵指性交以外的淫秽性的下流行为。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相关罪名有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即使未成年人自愿,也可视为猥亵。

广义的猥亵包括除强奸乱伦外所有妨害社会风化的色欲行为,如鸡奸、兽奸、当众手淫等。

狭义的猥亵包括公开暴露生殖器官,强制在对方性感区进行抠摸、搂抱、吸吮、舌舐等行为。

对应法条,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年龄的界定,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再到《刑法》,都明确表示,这是触犯了刑法,大问题。而不是口头所讲开个玩笑或无知的娱乐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通过此案,希望无论何时要拥有道德约束,履行法律规范,不依靠低俗的娱乐而让自身悔恨终身。毕竟一人“刑”为落墨点,三代命运改。

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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