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洞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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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一口气跑完半小时,已是汗如雨下的我踩上单车,跟着美女教练的尖叫声闭上眼拼命冲刺、挥洒汗水时…那一刻,我什么都不想…只觉得好迷恋这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当看到体重称上数字奇迹般地减少了时,傻逼的本宝宝顿时觉得自己好牛逼。
可当对着镜子,捏着自己依然圆润的脸时,我便不这么觉得了。
因为我不过是从一只蠢蠢的大胖纸,变成了一只笨笨的小胖纸而已。
从宿舍楼赶到健身房的路上,人很多,车水马龙,仿佛只有我一个是横冲直撞的傻帽,可我的内心,依然是快乐的。
正如我韩大爷所说:我们只是恰逢这慌张匆忙的年纪,我们深陷在车水马龙的时代洪荒里,我们渴望被人爱与接纳,我们渴望有人能够懂自己。然而,我们忘了,人永远是论个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太复杂…心太累…
这个世界上,变态那么多,傻叉从不少我一个…
在这个人人都把孤独挂在嘴边的时代,仿佛每个生命都害怕独处。大家都羡慕灯红酒绿中那芬芳四溢的红玫瑰,谁都不甘作那平凡山谷里的野百合…
然而,红玫瑰也终究会变成床单上的一滴血;那野百合,也总有春天。
2
青春期的时候,特烦我妈,神烦。
觉得她话特多,巨多,还基本都是废话。
我爸虽然是我妈的脑残粉,可在关键时刻,他却总是奇迹般的倒向我这一边。
于是李氏家族里常常会出现一个中年男人护着一个小傻帽与一个中年女人吵得不可开交的画面。
————也是神奇。
好比当初我自作主张要跑来山西读书一般。老爸在听完我一顿胡侃这煤都如何如何好后,两眼放绿光,举双手双脚赞成。
而我妈,则用一种"老娘杀死你"的眼神蹬着我爸。
直到今天,我妈都还会一边做菜一边跟我爸抛出一句:"你把我的宝贝闺女弄到那种鬼地方去了,老娘跟你没完。"
可一说完,没多久,她又会将刚出锅的热菜端上桌,为我爸盛好一满碗热乎乎的米饭。
从小到大,他们俩一路磕磕绊绊,小吵小闹常常有,可几乎从未有过像别的夫妻那样摔盘子摔碗的可怕场面。
记得我妈曾经腰椎出了点问题,半个月动不了都躺在床上,我爸每天上完班回来就赶紧做好饭,然后一点点地喂我妈。可等我妈好了之后,他们就又开始胡搅蛮缠了…
他们几乎从不会说任何煽情的肉麻话,而是一直用行动默默支持着彼此。
是他们,让我知道,什么是家。
家是什么概念?家不是我有故事也有酒,妹妹你跟不跟哥走。家是我爹在外面喝高了之后,回家罚站三分钟,往床上一趟,权力反转,振臂高呼:浓茶!我要喝浓茶!然后我妈就蹑手蹑脚地过去泡浓茶。
家是什么概念?家不是当窗理云鬓,皓腕凝霜雪。家是我妈住院卧床半个月,身材臃肿发型凌乱,疼的面部扭曲成一团,嘴中念念有词:我可不能死,我死了相当于给贱人腾出了地方,我还得再折腾你三十年。我爸就得乖乖地表忠心:别想那么多,我活不了那么长时间。
家是什么概念?家不是动不动就断舍离,总想着有个更好的人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等着你。家是做买卖赔本了,割双眼皮割残了,你满腹委屈,对方说你智障,冲你发脾气,你玻璃心模式启动,大嚎一声:你是不是嫌弃我了?对方说嫌弃。你说:啊?对方:不嫌弃,不嫌弃。
家是什么概念?家不是他说这世上所有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看到你。家是你上了一天班,要么当了一天的孙子,要么做了一天的侍女,回到家里,桌上摆满了热腾腾的饭菜,你一边吐槽着领导事儿多,一边骂着甲方是傻逼,深夜钻进他的怀里,情不自禁的问了一句:猪肉现在多少钱一斤?
荷尔蒙负责一见倾心,家的感觉让你难分难离。
嗯,没错,在我眼里,我爸和我妈,是世界上最恩爱的夫妻,我爱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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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很懒,可越是懒,事就会越多。
别人可能没这么多破事儿,因为一般人也没我这么矫情。
这么多年来,我矫情出了新高度,更矫情出了强迫症。
记得刚上大学不久吧,在图书馆借了本弗洛大爷的《梦的解析》。
哦?你在说我装逼啊?
嗯,可能的确有这一层的原因,毕竟是逼格这么高的书。可促使我借这本书的根本原因就是:我到要看看我有没有把这本破书读完的不屈精神。
可上天错了,我的确是一个爱看书的好孩子。
我常把读书比喻成吸毒,如果这批货质量高的话,吸起来倍儿爽。
实践证明了两点:一、 这批货质量真高,劲儿挺冲。二、吸毒不能吸太猛,一股脑吸过量了人容易翘辫子。
记得那天我是早上八点多醒来,脸都没洗抓起书来趟床上就看,中间吃了几次屯的口粮,一直看到第二天晚上九点多。
本我、自我与超我,潜意识、前意识与意识,性本能与自我本能,弗洛大爷的盖世才华,当真把本宝宝给吓傻了…
现在还记得读那本书最后几页时的感觉,真是一种透入骨髓的绝望。
当时室友们都拿着脸盆去水房洗漱了,
我读完整本书的最后一句,长舒一口气,感觉寝室的四面墙都惨白了(虽然本来就是白的)
“天啊!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死了算了。”
于是当老二老三老四陆续进屋的时候,
就发现我一人躺在床上,拿着个枕头死死地蒙着自己的头。
“大姐你要干啥?”
“别管我我想死!”
“死也别用枕头啊,旁边不就是墙么,撞。”
我一咬牙一扭头,
“算了,活着挺好。”
说了很多遍,世上变态那么多,傻叉不止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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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最近,"有趣"似乎是一个很火的话题。
我们身边都不乏有趣的人,他们或是社交人际小达人,能够穿梭在各种学生会与社团之间,仿佛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或是幽默风趣、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逗比,似乎只要张嘴就能金句连连;或是能活跃在各大社交媒体上的文字高手,短短几句话就能激起千堆雪万层浪……
我有时也会羡慕这样的人,觉得他们都好牛叉。
有时会有人这样跟我说:"感觉你的生活好无聊啊"。
嗯,我就是一个很无聊的人啊,无聊到常常连追部电视剧的心情都没有。
接下来再说回关于什么有趣是人生的什么药的话题,说实话纠结这个东西真的有点浪费脑细胞。
我就是一个很无趣的人,我的生活里处处都塞满了黑体大号加粗的无聊。
我平时也没太多爱好,在闲暇的时光里,喜欢看看书,听听英语,搜搜东西,翻点视频,听听歌,逛逛小摊位,想些有的没的,默默看看身边的人和事,在心中发表一下感悟,码码字,基本就这些了,我连网游都不会打。
社交方面我更是简单到苍白,真正能常保持联系的知心好友一直停留在个位数,而且聊起天来冷场是常事,好在大伙彼此交心,早都习惯。
至于些什么没节操的玩笑,当然也开,但也就是跟几个好姐妹儿之间,具体内容的尺度已经达到了不宜外传,剩下平时也都是有事说事,没事滚蛋。
没错,我很无聊,只是跟很多人稍有不同的是,我自暴自弃一些,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天空依然很蓝,地球依然在转,太阳照常升起,我就这么的活着,双手承接生活里的苦辣酸甜。偶尔跳脱世外,对众生的喜怒哀乐冷眼旁观,突然一个激灵,发觉自己也是众生的一员,骂自己一声智障,再继续把手伸向柴米油盐。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生命个体,人是一根会思考的苇草,没有谁有那个资格,更没有那个能力,对你的人生妄加定义,指手画脚。
有趣这东西,只是偶尔的体验,要真把几十年的日子都硬生生地往这个标准上靠,你会发现你的人生无比辛酸。
别人那么活是别人觉得精彩,硬是把你的路也往上靠,到最后你只会觉得你的人生成了一部《厚黑学》,虽然《厚黑学》或许也并没什么不好。
开心与难过都是少数的时光,不开心才是常态;有趣跟没劲也都是小部分,塞满你生活这床大被子里的棉花,多半叫平淡。
怎么算有趣?怎么算没劲?同样一个你,不同的人走过来有不同的解读与定义,这个对你满脸嫌弃,可能那个就跟你正好对路,把你视为小公举,最大的真理不叫绝对正确,叫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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