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领回工资以后
那年,母亲虚岁十六,这是她到婆家做童养媳的第七个年头,祖母决定冬天给父母完婚。
母亲想着结婚是人生大事,总该买几身衣服吧,自己又无娘家关心帮衬。于是,等到生产队年终结算时,母亲便对会计说:“你给算算我今年的工分,除去买自己口粮的钱,看还有多少……”
那年,生产队的工价还不错,说是一个工可分一块五毛。除去买口粮的钱,母亲领取了属于她自己的部分一百元。
可正当她兴奋地憧憬着该买些什么结婚物件时,二伯却大发雷霆了。
在当时二伯的意识里,母亲这样无依无靠的童养媳就该逆来顺受,就算终年为了他们这个老弱病残(奶奶年老,大伯体弱多病,二伯母天生哑巴,两个堂哥年幼)的八口之家,早出晚归穷扒苦做也是应该的,根本不能擅自花钱。
因此,当二伯听说“满妹几”领走了自己的工资,他便暴跳如雷,而后骂骂咧咧出门,径直跑到离家门几十米的藕塘去“奔水”。他这么一闹,自然惊动了左邻右舍,大家将他劝上岸后,议论纷纷却也令人啼笑皆非。
父亲忠厚老实,一向以老娘与兄长为尊,因为他自小丧父。看着家里吵翻了天,便只能耐心劝母亲:“你还是把那一百块钱交出来吧。你看今天满哥若真出了事,哑巴嫂子和两个侄子怎么办,还不都是我们的事?”
母亲只是一个劲地流泪。她实在是太委屈,她想不明白,二伯为什么这样蛮横霸道不讲理,父亲又为何这般软弱愚忠。
结果,那天晚上,母亲将自己辛苦挣下的一百元钱作了如下如下处理:给二伯母十元,给奶奶十元,剩下的八十元交给当家人大伯父。
当大伯从母亲手里接过那带着体温的八十元时,母亲依然泪流不止,大伯看着,便悄悄退回给母亲四十元。而后大声对二伯说:“大满爷,满妹几把钱都交上来了,除了给你堂客和妈妈二十元,你看要得不?”
“要得哩。”二伯回答。
冬天,父母如期成婚。其时,奶奶已是六十七岁老人。既无权力也无能力,只给了父母一床新盖被,垫被都是旧的。母亲的新衣服是一件土红色棉衣和一条短内裤。
临拜堂时,看着母亲下身那条灰不溜秋的旧裤,奶奶拿出自己那条黑色大头裤对母亲说:“满妹几,穿我这条吧,显得青色一点。”
母亲说,后来当她怀上第一胎,我那从未见过面的大哥哥(比我大八岁,两三岁时夭折了)时,她那件结婚时的土红色棉衣就只能短到肚脐之上了,冬天根本不保暖。
……
现在,母亲纵然是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却依然勤劳节俭。看着衣柜里长短厚薄各异的暂新棉衣,总是慨叹:你们不要买了,这些衣服再穿十年也穿不完。而我们,每个季节总习惯性地给她买新的,从头到脚,都想给她置办最舒适的衣物。至于吃的,就尽她最爱的。
从前,母亲受过太多苦。现在,只想在能力范围内,给她最好的安排。我想,这是作为儿女可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