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官瓷的创制
北宋官瓷的创制
南宋文人叶寘在其《坦斋笔衡》中言:“本朝以定州白瓷器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窑器,故河北唐、邓、耀州悉有之,汝窑为魁。江南则处州龙泉县窑,质颇粗厚。政和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中兴渡江,有邵成章提举后苑,号邵局,袭故京遗制,置窑于修内司,造青器,名内窑。澄泥为范,极其精致,油色莹彻,为世所珍。后郊坛下别立新窑,比旧窑大不牟矣。余如乌泥窑、余杭窑、续窑,皆非官窑比。”老人家不仅明确记述了在汝窑之后,两宋官窑从“政和中,京师自置窑烧造”,到南宋“中兴渡江”在新设都城临安“袭故京遗制,置窑于修内司”,再到后来于乌龟山八卦田郊坛下另外设立的“郊坛下官窑”“三段式”的历史史实,以及官窑作品相较于南方乌泥窑等诸窑的艺术品位,老人家更直接道出,在徽宗未设官窑之前,北方诸窑,“汝窑为魁”,并的存在有着取代定窑烧博贡烧多有不成人书俱中华》记为当时贡御瓷器,代表着当时中国青瓷的最高艺术成就。这一评价对我们后人来说,当不乏玄机,既然“汝窑为魁”,艺术品质领袖天下,况且还是哲宗敕命汝州烧造,徽宗当年为何还偏要“弃汝兴官”自置窑烧造官瓷呢?乃至使汝窑被废后基本绝迹失传,无人再烧,不像钧窑那样,历金、元、明、清,慕烧者绵延无绝,传承不息。对于这一奇怪现象,笔者认为,搞清楚徽宗何以“弃汝”?何以在京师设置官窑的根本原因,才能真正了解北宋官瓷的创制历史、历史地位及其艺术特色和艺术品位,并可能还有抛砖引玉之益,多少可以为官瓷研究者们提供一点参考资料。
关于北宋(汴京)官瓷的创烧,虽然由于其窑口是朝廷自己设置的“国有”企业,专烧宫廷用器,当时的生产工艺和制造技术因其制瓷的环境,以及为当时王朝家天下的管理体制所限制,一般人难以接触,在当时史志类的主流媒体上也少见宣传,或语焉不详,致使诸多史籍对其鲜有详细的记载或根本就不知如何记载,因此历史上也从没有一部专门研究和完整记述北宋官瓷创制方面的历史专著,这给后人对徽宗北宋官瓷的研究留下了许多谜团。但北宋官瓷是宋徽宗引入汝瓷窑系的制作精华,以及把当时开封陈留东窑独具特色的东(冬)青瓷釉和其“紫口铁足”的制瓷工艺用于官瓷的烧制,创制的中国青瓷巅峰之作的这一基本事实,却不是什么秘密,深具影响当然也广为人知,直至清末还有窑口仿烧宋官窑瓷器。从汝瓷和开封陈留东窑的东(冬)青瓷到徽宗汴京官窑的官瓷,由地方贡御到自己置窑烧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方面是历史发展和国家礼仪需求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实是徽宗个人艺术天赋发挥的结果。可以说北宋官瓷这颗璀璨的摩尼之珠,其所散射的永恒的艺术之光,是和徽宗艺术生命紧密相连的。
我国现代著名学者陈万里等考证,汝窑贡烧于哲宗元祐元年至徽宗崇宁五年,历时约20余年,随后因被弃而基本绝烧,这也是汝瓷存世不多的重要原因。值得注意的是,汝窑裹足支烧工艺,使得烧制的器物余受力点少,在高温下胎骨易拆裂变形,受其自身的工艺所限,注定难以烧制出厚重庄严的大器,只适合烧些精美的小器皿和日常生活用品。这一点汝瓷裹足器居多的传世品及考古发掘实料可为印证,加之汝瓷相对单调的器形和“素面朝天”、缺少变化的釉色,这便难以满足对陶瓷艺术有着更高追求也更为自负的徽宗,况且汝窑窑址远离汴京,按照徽宗的艺术标准去贡烧,当然难以近乎其善,徽宗终究难以紧盯窑口亲览烧制;另一方面,尤为重要的是,随着当时物质文化的高度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为契合天地自然之性,彰显国家的文化品味和文化修为,将陶瓷器皿纳入国家礼器以追求完美的礼仪,也是当时的时尚和潮流,呼声颇高。故而改造汝瓷的烧制工艺,引入汝瓷的制作精华,克服汝瓷烧制工艺的缺陷,创烧出一种经典的陶瓷作品纳入国家礼器范畴以追求完美的礼仪,且使之符合国家对礼器的要求和需求,这便是徽宗弃用难以烧制国仪之器的汝瓷而于京师自立官窑的根本因缘。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停止汝窑贡御后,于次年亦即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创烧官瓷,绝非是时间上的巧合,而是徽宗(朝廷)刻意的追求,是为家天下的徽宗顺理成章的一项事业,也为当时朝臣们所广泛认可和赞同。
可以考证的是,徽宗北宋官瓷的缘起,从星散于各种史籍的记述中我们能直接推出这种端倪。我华夏向为礼仪之邦,对礼乐的重视和推崇,是为民族的一种文化传统。《左传·成公十三年》就言:“国之大事,在祀在戎”,可以说,在中国漫长的封建历史上,自古以来,诸朝代的封建国君,出于统治的考虑,无不把祭祀和军事当成国家头等大事,以显示其“受命于天”的合法性和不可侵犯的权威,徽宗当然也不例外。虽然汝瓷当时正值日行中天,为魁天下,但缘于其作品因自身工艺的局限,实难以达到国家礼器的高度,徽宗弃汝瓷而决定自置窑口烧造官窑瓷器,究其根本原因,实如前文所述,首先与朝廷制作礼器用于国家礼仪祭祀有着直接的关系。其实不仅是徽宗,包括当时的大臣,也认为多烧日用品的汝瓷,器型精小,釉质寡薄,不合礼器法度,特别是烧制温度较低所造成的胎质疏松,使之缺失厚重之气,难合国仪之用,实应创烧出一种更华贵端庄、符合法度的瓷器来取代汝瓷,所以徽宗才颇为决绝的制定出中国陶瓷史上“弃汝兴官”的历史性决策,这方面也实不乏文献史料为之印证。《宋会要辑稿》礼一二之二言:“凡营居室必先建宗庙,凡造养器必先修祭器。庶羞不俞于牲拴,燕衣不俞于祭服”,其直截了当地指出,宗庙礼仪和祭祀是为家室及国家的先决事物和庄严事物,是国家尊严的保证,应予以充分的重视和维护,比日常吃喝的用品及衣冠华服更重要,故而完备和完善各种制度和秩序,尤其是礼乐制度,实为树立国家形象不可缺少的根本标志。哪怕到今天,这种理念也不可更改,一如世界各国都须拥有自己的国旗国歌,来象征和表达自己国家的尊严一样。故徽宗汴京官窑的创立,自然首先源自追求祭祀、国仪等庄严的因缘,这也应该是毫无异议的。据史料所载,宋代使用陶瓷作为礼器的时间大致应在北宋中后期,其实在徽宗朝之前已开始使用。《永乐大典》卷五四引用的宋《郊庙奉祀礼文》中,便有“礼院仪注,庆历七年,礼院奏准修制郊庙祭器所状,……臣等参详古者祭天,器皆尚质,盖以极天下之物,无以称其德者,……今伏见新修祭器改用匏爵、瓦登、瓦罍之类,盖亦追用古制,欲乞祭天神位。……故扫地而祭,器用陶匏,席以薰秸,因天地自然之性”的记载,记述了北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年)新造的用于祭天的祭器中,为顺应、契合天地自然之性,追求礼器质地,就有匏爵、瓦登、瓦罍等陶瓷礼器。神宗元丰六年(1083年),朝中的宰相、大臣等文士学者,考证了古代的祭祀活动,亦曾上言讨论礼器的材质及使用制度,致使神宗再次下诏将部分礼器改用陶瓷制作,以契合和随顺“天地自然之性”,并“追用古制”,以祈达到或符合“古者祭天”对礼器的要求。为此,清代学者蒋廷锡所编《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卷一五五《天地祀典部》汇考九之七,引《宋朝仪注》,也专门记有:“(元丰六年)郊之祭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椫用白木,以素为质,今郊祀簠、簋、尊、豆皆非陶,又有龙杓,未合于礼意。所设簠、簋、尊、豆改用陶器,仍以椫为杓”之言,明确提出“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且应“以素为质”的古制和古礼,否则就不合法度,由此也确立了陶瓷礼器在国家祭祀等重要礼仪活动中的地位。徽宗即位后,这个深谙书画艺术、收藏鉴定的风流才子型的帝王,在身边诸如蔡京、童贯、高俅等一帮奸佞之徒的阿谀奉承下,逍遥自在地生活在花天酒地的日子里,自认为其文治武功非同一般,所以才造就了人华物丰的太平盛世。基于这种四海承平的自豪感,徽宗确实觉得“功定治成,礼可以兴”(《宋史》),故决定举国之力兴修五礼、考订礼器形制,并由朝廷亲自制造用于祭祀的礼器。其实,此前朝廷已有明确掌控和制造瓷器的作坊,《宋会要辑稿》职官三O之七载:“东西八作司,旧分两使,止一司。太平兴国二年分两司……天圣元年始分置官局,东司在安仁坊,西司在安定坊,勾当官各三人,以各司副使及内侍充。其八作曰泥作、赤白作、桐油作、石作、瓦作、竹作、砖作、井作。又有广备指挥主城之事,总二十一作,曰大木作、锯匠作……青窑作、窟子作,二坊领杂役广备四指挥,工匠三指挥。”其中青窑作,当是主管青瓷烧造的中央属官机构,且由来已久。但青窑作似乎与主管东西窑务的修内司性质大抵相同,当时可能因无自己直接烧造礼器的窑口,或许只是朝廷对陶瓷业的一个订货和监管机构,还不是自行烧制陶瓷礼器的作坊,故徽宗为确保其事业的完美实施,再开朝廷亲自制瓷的先河,随于大观元年(1107年)专门设置仪礼局,作为新修五礼、考订礼器形制的国家最高领导和执行机构,开展陶瓷礼器的生产制作工作。《宋史》卷一六一《志》之十四为此记载道:“议礼局:大观元年,诏于尚书省置,以执政兼领。……应凡礼制本末,皆议定取旨”,将一切礼制方面的事物,通通纳入仪礼局的业务范畴内,令其“议定取旨”,精严法度。大观二年(1108年)十一月,徽宗又下诏访求古礼器,并敕命编撰《宣和博古图》以服务于朝廷制造礼器之用。该书的编纂遂成为徽宗制作其“新成礼器”的蓝本(“新成礼器”又称“渐成礼器”,《中兴礼书》卷五九《明堂祭器》也有政和三年及稍后制作的仿古礼器,时称“渐成礼器”之说),因“器用陶匏”,新成礼器中含有“陶器”乃毫无疑问的事情,故北宋官瓷的造型多为礼器,且“器印青铜”之形,其原因也就不难解释了,实乃源出《宣和博古图》,是徽宗关于礼器制作理念及要求的体现,当然也是徽宗引入当时“为魁天下”的汝瓷制作精华,追求复古的结果。清代文人黄以周等辑注的《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二“七月己亥诏”可为之印证,其道:“(政和三年)七月己亥诏:……比裒集三代鼎、彝、簠、簋、盘、匜、爵、豆之类凡五百余器,载立于《图》(即《宣和博古图》),考其制而尚其象,与今荐天地、享宗庙之器无一有合,去古既远,礼失其传矣。祭以类求之,其失若此,其能有格乎?诏有司悉从改造,……可于编类御笔所置礼制局,讨论古今沿革,具画来上。联将亲览,参酌其宜,蔽自朕志,断之必行,革千古之陋,以成一代之典,庶几先王,垂法后世”,明确记述了徽宗诏修《宣和博古图》的用意,他认为“今荐天地、享宗庙之器无一有合,去古既远,礼失其传矣”,应“悉从改造”,全部予以重新考订,并要“亲览,参酌其宜”,决定取舍。虽然汝瓷代表着当时中国青瓷的最高成就(“汝瓷为魁”),但因其“礼失其传矣”,当然在“悉从改造”之列。南宋学者蔡絛在其《铁圈山丛谈》卷四中,对编纂《宣和博古图》一事也有记述:“及大观初,乃效公磷之《考占》作《宣和殿博古图》,凡所藏者为大小礼器则五百有几”,言该书效仿李公磷的考古著作《考占》,收录古大小礼器样式500余种。不独如此,乾隆帝在其为北宋官瓷作品刻铭诗中也咏道:“铜之寿者三代遗,宣和博古曾辨之”,言及《宣和博古图》对三代古铜器进行过用心的收录甄辨。尤值一提的是,如前文所述,徽宗在决定对礼器制作进行改造时,其决心也颇为决绝,不独要“断之必行”,还要“革千古之陋,以成一代之典”,以“垂法后世”,泽益后人。而在这种颇为宏伟目标的指引下,徽宗超越当时包括汝瓷在内的贡御瓷器,在“京师自置窑烧造”官瓷,追求法度,实乃是其“断之必行”的结果了。
其实,不独是徽宗帝,社会的发展,生活的富庶,使朝臣对秩序、典雅、体面而又尊严的礼仪活动或者说生活方式也是心向往之,故唱和徽宗追求礼器法度和意义的文臣武将大有人在,更何况这个美好事业还是帝王徽宗亲自倡导的,怎能不尽力维护?故《宋会要辑稿》礼十四之六四至六五,记载朝臣的意见道:“(大观四年(1110)四月二十八日,议礼局)又言,祭法曰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诸儒皆以谓祭天即南郊所祀感生之帝,祭地即北郊祭神州之神。历代崇奉以为天地大祠,故牲以茧栗,席以藁鞂,器以陶匏,其仪必与昊天上帝、皇地祇等。今太常祠感生帝、神州地仪注,牲用茧栗,席用藁鞂,巳合古礼,而所用之器与宗庙同,则为非称。伏请自今祠感生帝、神州地祇并用陶匏。……从之。”大家(诸儒)殚精竭虑地经过一番考证,共同请以陶(瓷)入为礼器之列,认为徽宗建窑实乃祭祀所需,合乎古仪,且言辞恳切。徽宗对这等关乎国礼的细致进言,毫无疑问,当然“从之”,并诏敕内府付诸实践。
至于徽宗京师置窑创烧官瓷的事业发展,《宋史》卷一六一《志》道:“政和三年《五礼仪注》成,罢局。”记载了徽宗关于稽考古礼器形制用于服务制作“新成礼器”的事业在完成其使命后,遂罢局结束考订工作,开始进入指导和礼器制作的实践,故在罢议礼局的同时,随又设置礼制局,且在礼制局下设有具体的专业制作机构——礼制局制造所。这一机构的变化,标志着礼器的改造,已由初级稽考和试验阶段转入规范的生产制作阶段。《宋会要辑稿·礼》一四之六六“政和三年十月十四日手诏”亦道:“……裒集三代盘匜罍鼎,可以稽考取法,以作郊庙禋祀之器,焕然大备,无愧于古,可载之祀仪。先是臣僚言,陛下览观三代,一新祭器,肇造盘匜,增备罍鼎及礼料容受之数不无增损,欲乞报太常、光禄寺等处修入祀仪,故有是诏”。从此诏不难看出,徽宗为造新器,“览观三代”,就是为了追求所造之器“无愧于古”,且经过自己的实践,时已“焕然大备”, “可载之祀仪”,为国仪之用。为此,清学者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三也道:“(政和四年四月)甲戌,礼制局制造所乞进呈所制造冬祀礼器。御笔令书艺局进呈。”这段文字,在记述了由议礼局到礼制局制造所生产礼器变化状况的同时,也说明徽宗在京师设置的礼制局制造所,至迟在政和四年,已按照要求,为朝廷进呈其制造的冬祀礼器了。此外,《宋会要辑稿·礼》一二之一O至一一还专门载有关于制造所大致的生产功能和使用者的地位,其道:“政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礼制局言:近奉诏讨论臣僚家庙所用祭器。……诏礼制局制造所制造,取旨给赐时太师蔡京、太宰郑居中、……权领枢密院童贯,并以次给赐。”言政和六年朝廷赐太师蔡京等臣僚的家庙所用祭器,即由“礼制局制造所”制作。能赏赐给臣僚做家用礼器,当可推知此时礼制局制造所应该颇具生产规模,“无愧于古”的国仪礼器自然已“焕然大备”,用之有余。而作为礼器之一的陶瓷器皿,当然属制造所的一项事业,故奉徽宗之命,置窑为朝廷烧制祭祀礼器,尤其在徽宗如此“断之必行”的决心下,当是创制北宋官瓷真正意义上的原因。当然,朝臣们对这项事业也不乏赞歌,《宋大诏全集》卷一二二《政和三年南郊赦天下制》专门载有:“……钦修特祀之尊,若昔大猷,尽正相沿之陋……大报于郊,对越昊穹,佑我烈祖,陶匏象性,牺牷贵诚,奠苍璧以礼神,秉元圭而拜祝,器协商周之旧,乐兼韶濩之纯”,言徽宗敕修的礼器,“器协商周之旧,乐兼韶濩之纯”堪比商周古神器,且“陶匏象性”,更合乎天地之性,必能“佑我烈祖”。赞美之辞,可谓溢于言表。
总之,徽宗在京师置窑烧制礼器,事件脉络清晰,记述详实,更重要的,也可为传世的北宋官窑多为礼器的作品所印证,故而徽宗汴京北宋官窑的设置(即叶寘《垣斋笔衡》:“京师自置窑烧造”),这一垂范千古的事业,源自宋徽宗,缘起于对国仪礼器法度的追求,其实践和主理先后由朝廷的议礼局及礼制局制造所掌控,地点就在当时的京师开封,全部资产乃朝廷所有,非之前极富贡御色彩的“官搭民烧”或“民代官烧”,这是毫无疑问的,故“官资、官管、官艺、官用”,实为徽宗汴京官窑区别于此前所有窑口的最根本的特性,其作品与汝瓷当然也有巨大的差异,是一种极富庙堂意义和宗教意义的新瓷种。此外,1998年由冯先铭先生等编纂的《中国古陶瓷图典》,在窑口“汴京官窑”条目中也言:官窑为宋代五大名窑之一,有南北之分,北宋后期所设官窑在东京汴梁,即今河南开封。认定开封为徽宗官瓷的原产地而非汝州。
综上所述,依据《宋史》、《宋会要辑稿》等诸多历史文献的记载,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这个平常而又特殊的帝王纪年,对中国陶瓷史而言,当是一个极具意义年代,徽宗设置在京师开封的议礼局,以及专门为宫廷烧制瓷器的国有窑口“汴京官窑”,在徽宗帝的钦命和主持下,第一次以“官瓷”之名在中国陶瓷史上出现,“北宋官瓷”(亦称汴京官窑)之名,从此如一颗耀眼的明星,极富魅力地升起在中国的陶瓷星空,照耀着中华民族的陶瓷之林,这实是前所未有的瓷业盛事。毫不夸张地说,朝廷自置官窑烧造瓷器,不仅彻底改变了以往由各窑口烧制贡御瓷器乃至包括朝廷在民窑口搭烧(监烧)自己所需瓷器的历史,其纯正的国有资产,也为中国官府(国有)手工业开创了一个崭新的陶瓷官窑制度。而随顺这一划时代的国器制造窑口的诞生,一代名瓷也倏然问世,并以其至高至精的艺术创造,绝响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