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朴素的田园牧歌|读汪曾祺《受戒》
文|童攸宁
明海十三岁就当了和尚。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的舅舅回了家,他爹娘就跟舅舅商议让他跟着舅舅当了和尚。在明海眼里,当和尚的好处很多,一来可以吃现成饭,二来可以攒钱。攒了钱,还俗娶亲,买亩田都是不错的选择。但是这和尚却不是什么人都能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明海样样符合,于是明子跟他爹娘磕了一个头之后,就跟舅舅走了。学名明海就是他的法号。
明海走的时候需要渡河,撑船的就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伯,船上还有一个正在船头蹲着剥莲蓬吃的跟明海差不多大的女孩子。
汪曾祺想要叙述的四十多年前的一个梦境,就从这里开始。
一直都喜欢沈从文的典型京派文人笔墨,《边城》是我无论读多少次都会觉得飘渺梦幻却又充盈着淡淡的哀愁的一首诗。无论是沈从文还是汪曾祺,个人觉得他们小说的结构技巧比起真正连缀起小说情节情感的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核来说,都是分量比较轻的。他们的小说是诗化的,从起笔着墨到落笔成书,一气呵成,天然无藻饰,这种风格,左翼天才女作家萧红也具有。无论是《呼兰河传》还是《生死场》,萧红用孩童的视角,最本真的笔触写出了她对东北那片黑土地最浓郁的热爱,同时也表达了对生活在其上的人们“忙着生,忙着死”的无奈。鲁迅先生对萧红评价很高,大概也是因为这位女作家能做到艺术技巧与思想深刻性高度结合的原因吧。
似乎说得有一些远,但是逢着自己喜欢的作家,想要说的总归是会多一些。
正如我的题目所写的那样,我读《受戒》,看出的就单单可以形容田园牧歌的朴素,纯真两个词。
汪曾祺写真,写的比谁都大胆。不信你看:
明海当和尚的地方叫荸荠庵,正如这寺庙名字的不伦不类难以理解一样。寺庙里的和尚,更是放浪形骸。最年长的和尚普照,汪曾祺在书里这样写道:这是个很枯寂的人。一天关在房里,就是那“一花一世界”里。也看不见他念佛,只是那么不声不响地坐着。他是吃斋的,过年时除外。
请注意这一句:过年时除外。所以也不奇怪其他和尚是怎样一种状态:大和尚仁山打牌老输,二师父仁海有老婆,每年夏秋来庵里住几个月,因为这里凉快。三师父仁渡很是聪明精干,杂耍小调样样精通,相好的更是不止一个。
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庵里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
单独拿这些和尚来看的话,的确是对其信仰的大不敬,但是放在汪曾祺的文本语境之中,却是融合得恰到好处,这些吃肉食色的和尚,跟整个环境居然是和谐,丝毫不冲突。如果没有了这些和尚的随性和恣意而为,小说的确也大为失色,这样的荸荠庵在现实中存不存在并不重要,和尚的可爱与本真却是真的,喝酒吃肉不瞒人,情爱也不避讳,但又是同样虔诚地念经敬佛,怎样是真,怎样是假,不用说,汪曾祺也说出了他的答案。
若说荸荠庵的和尚是真,那明海和小英子则唱出了最动人的田园恋歌。
明海要渡河,初次船上相见,小英子先搭上了话,同样是船上的姑娘,小英子比翠翠似乎更加开朗了一些,如同汪曾祺之于沈从文,文笔少了哀愁,多了些明亮欢快。小英子这样介绍自己——“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荸荠庵……”“小英子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
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做农活,帮大英子画她的嫁妆绣样。这样好看能干的男孩子谁都喜欢,于是小英子的娘把他认了干儿子。两个小人儿白天一起干活,晚上一起看场。我不知道看场是怎样具体的活动,于是单单摘下来汪曾祺的原稿:
他们并肩坐在一个石磙子上,听青蛙打鼓,听寒蛇唱歌,听纺纱婆子不停地纺纱,看萤火虫飞来飞去,看天上的流星。
“呀!我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小英子说。
这里的人相信,在流星掉下来的时候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心里想什么好事,就能如愿。
读《边城》的时候,大概最打动我的就是二老夜晚的时候为翠翠唱的那些歌。茶峒人的淳朴就体现在这些细微的真挚里,翠翠梦里听见了那些为她而唱的歌却不知那人究竟是谁。相比翠翠二老的含蓄隐约,明海和小英子却是十分坦率又勇敢的,譬如以下文摘: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明海的心波因为这一串脚印而被牵动,少男朦胧纯真又羞涩的爱慕溢于言表。这样的描写不只一处,汪曾祺的心思细腻,总是能通过细节极力渲染人物心境,我们再看一处:
从庵赵庄到县城,当中要经过一片很大的芦花荡子。芦苇长得密密的,当中一条水路,四边不见人。划到这里,明子总是无端端地觉得心里很紧张,他就使劲地划桨。
小英子喊起来:
明子!明子!你怎么啦?你发疯啦?为什么划得这么快?”
明子为什么划这么快?我想这是他排解自己紧张情绪的方法,只剩他和小英子两人的时候,他大概觉得自己的心跳大声到能被小英子听见。明海是羞涩的,小英子却浑然不知,浑然不觉她跟明海在一起会有什么尴尬。她比起明海,始终都是勇敢一点。
明海受戒结束之后,小英子去接他。于是就是这段文末所有人都记得的描写:
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
“好,不当。”
“你也不要当沙弥尾!”
“好,不当。”
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花荡子了。
小英子忽然把浆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
然后这次换做小英子跳进中舱,两只浆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苇荡。
这几句短短的对话,呼应了上次芦苇荡明海的慌乱。小英子的活泼可爱,明海的温顺体贴显而易见。小英子不懂女孩子的矜持为何物,她的率真大胆甚于明海。如同翠翠一样,小英子也可以被形容为一只小兽,她有灵气,至于皮肤是否也黝黑,我确乎是将文本细节忘记了。
早在读第一遍的时候,就有了想写点东西的念头。今日得闲终于完稿。曾经想过以大学阶段学习的所有评论写作的规范写法来写它,却觉得那样写,似乎东西就不再属于我。思索再三,我抛弃了一切给我设限的东西,单纯切入了一个点,以文本加之自己所思所想,写了这篇我自己也不知如何定义的文体。
之前在知乎看到一个观点:有人将文学比作上帝,那么学院派的规范就是教廷。既然人们都可以通过圣经与上帝直接对话了,那么教廷的存在似乎并非为了人类,为了所谓普世性的基督之爱。
观点是片面的,但是似乎也非完全错误。但于我而言,没有丢下书本,没有停下笔,始终想读,始终想写,我心永不枯竭,这便真是极其幸福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