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自我超越》后记

2018-05-21  本文已影响0人  minutemen

在上回《论自我超越》读后感的最后,遗留了这样一个问题:

假设在我们不断追寻的道路上,促使我们践行的动力是五个不同层次的需求的话

1.那么多个层次的需求同时出现时,能否使我们同时关注多个层面的事物,不至于让生活只为面包(生理需求)旋转?

2.倘若我们有能力持续、快速地满足以上的5个基本需求的话,是否能够让我们取得不断的成长和突破?

今天,上面的疑问将会得到答案嘛?


对于第一个问题,其本质是:当一个人的多种需求并存时,是否存在优势?

关于这个问题,虽然还未在书中阅读到答案,但个人觉得:

也许多种需求的并存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在一个时间段里,由于多层次的需求的驱动使注意力可以同时观察、留意到不同层次的事物或者信息。但人的注意力毕竟有限,多种需求同时“嗷嗷待哺”,“效率”这个角色的位置也许将会被弱化。

那么第二个问题呢?

从文中可以看出答案:显而易见是的——在满足这五个层次的需求后,将成为·“自我实现”的人

“自我实现”的人具有一种归属感,他们爱的需求得到了满足,他们有朋友,得到爱的温暖,感受到爱的价值,在生活中有自己的地位和空间。他们具有理性的价值观和自尊感。

这本身便代表着一种突破和进步。

而在基本需求已得到适当满足后,会受到更高层级的动机——“超越性动机”的驱动。即——

其内在的需求与外在的要求契合一致——”我想“也就是”我必须“。—— 那种自愿而热切献身的主观情感或屈从于命运而又被愉快幸福地承受命运的主观情感。

这种热爱使命的人,想把自己与他们的工作同一化(相融合、一体化),并使工作具有自我的特征,成为他自我的一部分。

如果你问他们“你是谁?”他们会回答——“我是律师”“我是母亲”——以自己的“使命”来作答。职业并非是独立存在的,它宁可说是某种最高价值的载体、工具和化身。所爱恋的是职业的价值,而不是职业本身。—— 律师这一职业就意味着“公正”为目的,为不是“律师”本身为目的

在那个世界里,我们将自我奉献给我们所热爱的。

未完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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