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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1989

2018-08-13  本文已影响731人  太平洋北岸的风
一如年少模样
✘✘✘的爸爸都已经是中国首富了,而我的爸爸还只是个建筑工人;比我小的学弟都考上清华了,而我却只是个二本大学生。生活被我过得这样艰难,你说,我该去死吗?

我叫邓宇飞,89年的。

我妈生我时正值春节,由于时间掐得精准:在23点59分59秒时,我被生下。仅仅一秒,分毫不差,我也因此死死地抓住了80后的尾巴。一秒之间,我与我的后辈晚生们隔了一个年代,而我则感觉我与他们隔了一个世纪,甚至更久。

她们说(指三姑六姨之类的)生我的时辰好,正值年末,正是家家富足之时;若是过了年,到了年头,家家外出务工,植秧种苗,是个农忙之季。说我会生辰,专挑闲时富时出世,忙时穷时避之,是个福娃,日后定是衣食不愁,幸福一生。

因听了这许多婆姨,妯娌的演命,我爷爷也就是我爸爸的爸爸,对此深信不疑。决定亲自为我取名。几经思考,日日详谈,终是取了个让他人满意,令自己点头的名字:小四狗。理由是贱名好养活。

没错,我倒的确好养活,上小学之前几乎不得病,唯一一次感冒也是别人传给我的。

那是在一个冬天,一个没有雪的冬天。虽然我家这儿本就没什么雪,或者说就是根本什么都没有。

那个时候是武使片的天下,在我们小朋友这里也不例外,不会个降龙十八掌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的。我还记得有一年,也是一个冬天,大雪纷扬。

“我终于可以练我的独门剑法:落雪剑法了!”一边说我就一边脱了衣服往院子里跑,手里还拿着自盘古开天地时遗留的法器:落神剑!(其实就是根木枝削了个尖。)

趁雪景,飘飘扬扬;我舞棍,不是!舞剑!剑光四散。一面舞,口中阵阵有词:“落神剑一出,天下谁敌手?!”

“四狗,过来,把衣服穿上,别感冒了。”

“呔!哪里来的怪人,吃俺老孙一棍!啊不是,应该是:呔!哪里来的怪人?吃俺邓大侠一剑!”

“禀告大侠,吾乃邓家堡少堡主,老堡主见少侠骨骼清奇,实乃练武奇才;但又见天气多怪,大雪飘摇,恐寒气入少侠体,感染风寒,特命在下将这一件护体霞衣奉上,以保少侠无恙。”

“什么神衣,不穿!”

“少侠当真不穿。”

“不~穿!”

“那就休怪我无情了。”

“哼!正好让你尝尝本大侠独门剑法的威力!呀!!!”

在几经交涉无果之下,我使出了独门剑法,但奈何对方太强,三回合我就败下阵来,独门剑法完全没威力,我倒是领略了我爸的独门掌法。

当然,这都是我感冒后很久的事了。

感冒的原因,源自一场拜师学艺。

我的师父,是正经的90后,所以算得上是我的后辈晚生。他坐年头,我抓年尾,虽是晚生,但我也大不了他几天。

师傅名叫四郎,我叫四狗,都是犬科,他非要说,狼比狗大,我不服,与他辩驳,他却说:“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后面的我没听清,但他也没重复,但我就是不服。

直到那一次,我被人欺负,他上前为我出头,那两个小混混与他打赌,要是敢喝他们的尿,他们就放过我。我当时想都不敢想,他要是不喝,我会怎样?他要是喝了,他会怎样?虽然我挺好奇尿是什么味道的。没想到他端起杯子,一饮而尽,还吧嗒了两下嘴。那两个小混混被吓的不轻:没想到这世界上真有傻子!喝傻了可不关我们的事儿!

他走到我面前,为我拍掉了身上的灰。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喝?”

他说:“他们说,喝了就会放了你。”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帮我?”

他说:“因为我们是朋友啊,再者说,狼比狗大,强者就应该帮助弱者。”

我又问他:“尿是什么味道?”

他没说话,死死地盯着我。

就是这一次,我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敬佩。虽然他还是没回答我的问题,但这种敬佩一直伴随着我到长大以后,并且一直如此。

那天去找他,他跟我说他习得一门独门武林心法,只要我叫他师傅,他就传授于我。

我当时想:叫声师傅换本秘籍,不亏!所以我叫了,而且还特别殷勤。

他说:“这本秘籍可是我千幸万苦才换来的,花了我四十个玻璃球呢,你要好好练,将来称霸武林,拯救世界的重任就靠你了!”

我回答:“是是!师傅!徒儿一定好好练!定然不负师傅重望!”

那本秘籍,其实不是纸本,所有内容只能靠口传。

秘籍第一步,就是在冬天的晚上,脱掉衣服,不盖被子睡觉。

一天过后,四郎问我:“练的怎么样?有感觉吗?”

我说:“除了冷,没别的。”确实,在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我的家乡原来也不是传说中的那么温暖。秋风萧瑟暖,北风刺骨寒呐!

四郎说:“你还没练到境界,境界到了,一定会有感觉的。”

我想了想,回答他:“哦,好吧。”

几天过后,果有了感觉:头重脚轻,鼻塞咽疼,飘飘欲仙,但同时也欲仙欲死。我跑去问四郎:“这是怎么回事儿?”

四郎说:“没事,这是秘籍在打通你的任督二脉。”

我问:“师傅我是不是病了?要不要告诉我爸呀?”

四郎说:“不可以!练功本来就应该隐蔽行事,再说了,要是让外人知道了,那他们岂不是都要来学我辛辛苦苦赚来的秘籍吗!”

我点点头,答应了他。

“放心吧,你没事儿,过几天秘籍的反应就会更为强烈,到时候你就是盖世大侠了!”

两天后,果然如四郎所说,秘籍的反应更为强烈:我浑身发热,一会儿怕冷,一会儿怕热,口干头痛,头重脚轻。

我跑去四郎家,想问一问四郎,这到底怎么回事。

一到他家,我就见他奄奄一息的躺在地上。我赶忙将他扶起,一摸他的额头,竟然跟我的一样是烫的。这货明明说这武功秘籍只有我一个人练,没想到他也在练,这个不讲诚信的家伙!

看着他一副要死的样子,我关切的问题:“四郎,你怎么样了?”

他勉强睁开眼睛,回答我:“是师傅。”

“哦,哦!师傅,你怎么样了?”

他拉着我的手,虚弱地说:“为师怕是不行了,我这神功已练好了一大半,要是就此荒废,太可惜了,你来,我将这一半神功传给你,我也好就此瞑目了!”话毕,两个巴掌就拍到了我脸上,抽的我生疼。

我问他:“师傅,运动不都是从后背吗?你这样是不是太草率了一点?”

他闭着眼睛说:“我都要死了,哪还这么多事!”

他轻喘一声“啊~”,两个巴掌从我脸上离开,风一吹,有点冷。

他慢慢躺回地上,闭上眼睛,手自我的肩头滑下,落到地上。

我看着他,一动不动。

“师傅!你不要死啊!师傅!上次你要买棒棒糖跟我借的两毛五分钱还没还呐!师傅啊!还有你上次借走的玩具,吃完的零食,都没还呐!师傅啊!你不要死啊!只要你不死,钱不要你还了,玩具你随便玩,东西你随便吃,好不好?呜呜呜~”

我悲痛欲绝,真是太伤心了。但转念一下,比我大的狼没了,那我就是最大的了,这么一想又很开心。但这样又很不厚道,所以我决定趴在他身上哭一会儿,然后再笑。

我就这么哭着,真是太伤心了,抽泣,眼泪都给我哭干了。我就这么趴在他身上,诶,不对,怎么会有轻轻的起伏?是我在动吗?我用力压了压,不是。我停止了抽泣,再仔细一听,怎么还有轻微的呼噜声?

丫的,这货没死,居然睡着了!

把我给气的,害我浪费了这么多眼泪。但转念一想:面对这么一个装死的人我都能哭的这么认真,我真是好有爱心哦!

当晚,我俩被送进了医院,神功没有成功,但我们成功感冒了。但神功的内容就是感冒,所以,我们其实也是变相成功了。

感冒好后,我追着四郎打,四狼追着小李子打。小李子通过40个玻璃球的高价把秘籍卖给了四郎,而四郎又坑了我,我俩讨论之后,决定追着小李子打。

两年后,我们都成功上了小学,我用了学名:邓宇飞。小四狗成了过去式,我以为这个名字已经与我一刀两断了,没想到它还是跟了我一辈子。

时间一直是不经过的,日子也是这样。浑浑噩噩的六年,在每天插科打诨的生活里,我们就这样小学毕业了。我曾以为这一天永远不会来,起码是很漫长,没想到它来得很快,来得很匆忙,以至于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它就与我匆匆击了个掌,急速地驶向远方。

0几年的时候,我们参加了中考,九年义务教育的九年,结束了。

我是不太记得那是0几年的事的,毕竟那是段黑历史,我与四郎分离的日子。

那天考完试,我就被四郎强拉到镇上的集市,他是决定要通宵的,并且是带上我,但没经过我同意。

下午三点,我们进了一家网吧,明文规定开机是要身份证的,但因为中考,我们都带着身份证,算得上是近水楼台。

开好机器,打开电脑,一切准备就绪,准备组团,搞死某一个boss。一切都如我们预期,直到进入游戏,我们抬头看向对方,余光撇见四郎爸爸时。

我和四郎慌得不行,因为我们的父母都说过不准去网吧。

双方对峙良久之下,四郎率先开口:

“叔叔,我不是你儿子!”

四郎爸爸举起手,向我们这个方向抬起,我和四郎紧闭双眼,生怕那一巴掌打下来。

但在我们都已经准备好挨打的那一刻,那一巴掌还没落下来,睁眼一看,才发现四郎爸爸在挠头。

“哦,这样啊,我还想给他送点钱呐。”

“爸!爸!是我!快给我吧!”

“嘿嘿!小子,露馅儿了吧!”四郎爸爸魅邪一笑。

“完了,暴露了……”

“爸,您听我说……”

“算了,你想玩就玩会吧,我回去了。”

“对了!”

“对了,”

“别告诉我妈!”

“放心,我不会告诉你妈的。”

“对了,以前就一直听你们讨论,你们玩的什么游戏?能带带我吗!”

在那个夏天的午后,一个闷热的网吧里,我们三个男的凑在一起,在网吧斥巨资之后,玩了一下午扫雷,关键还乐此不疲。

考试结束,当晚有个聚会,照例如此。目的是让即将分离的学生有个好好道别的机会,如果不能再见,那就用力道别。

记得很多,包括我们喝了很多酒。记得四郎与我的同学聊了很多,包括他们的未来,他们还谈到,要是谁谁谁结婚了谁要当伴郎?要是谁谁谁生孩子了,谁要当干爹?他们谈的很多,但我记得的只有这些,我记得我们点了几瓶啤酒,几瓶白酒,但关于当时的谈话,我仅仅只记得这些。那一个愿意保护我的四郎,就要离开我了,那个愿意一直保护我而且不收保护费的四郎,可能就要永远离开我了。

四郎拎着瓶啤酒走到我面前,与我的瓶子生硬的碰了下,发出并不悦耳的哀鸣。

“大家都这么高兴,你也不过来跟我们一起聊聊。今天过了,鬼知道下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你也是,三年的感情呢。”

“嗯,等会儿,等会儿去。”

“你知道吗?我们刚刚都聊到结婚生孩子了。还规定了谁结婚谁当伴郎,谁生孩子谁当干爹呢。你猜我的是谁。”四郎喝了口酒,灯光打到他背上,他的影子正好将我拥入怀里,他傻傻的笑笑。

“小李子?大马猴?总不能是桃园名吧?”我疑惑不解地问。

“错、错、错,全错!”

“谁呀!”

四郎没答我,但那傻笑一直挂在脸上。

“谁呀!”

“想想你还有谁没说。”

“我还没说?谁?”

“你呗!还谁!”

“我可跟你说,这可是定好了的,你要是敢不来,那我就敢削你我跟你说。”

“好好,我答应你,你结婚我去做伴郎,你生孩子我去当爹,好不好?”

“你咋这么说呢?”

“怎么说?”

“什么叫当爹?是去当干爹!少一个字差好多呢,你也不问问我媳妇儿同不同意!”

“万一她同意呢?”

“你!”

“好了,不逗你了,你说到你结婚的时候,咱们还能聚在一起吗?”

“会的!一定会的!你给我听好了!兄弟,你要一直给我好好的!”

“你也是,脾气别老什么暴,照顾好自己。”

“你也一样,管好你的嘴,别什么都说,对也好,错也好。不关你的事,说话做事凡事都留几分,不要授人以柄,你太直,这样对你不好,对谁都不好。”

“我知道,对了,以后打算做什么?”

“不知道,谁知道呢?”

我们红着眼圈,流着泪,酒瓶碰着酒瓶,一直醉到后半夜,拉着彼此的手,一句句的喊着“兄弟,你要保重啊!”,我们知道,我们的青春就像这一个个空的酒瓶子,倾尽所有,只是换来满怀故事。

两个月后,我顺利上了高中,三年之后,我顺利上了大学,离开了我生活十几年的地方,我却没有一颗泪要流到这片土地上,也许是我过于冷漠,也许是出于流泪也于事无补。我成功地走出了曾经几代人都未曾老出过的土地,然后我却没有任何自豪感,准确来说是内心毫无波澜。如果我本身就是套杯具,那走到哪儿,都不过是换了张桌子。

直到我工作了,我都未曾与四郎谋过一面,那个曾经保护过我的傻小子。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见过了小李子,几次闲聊之下,我得知了联系不到四郎的原因:由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他入狱了,为了一个女人。

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难道死狼他变了?这匹死狼!也是,世界都会变呢,何况是人?何况是那个正义感爆棚,善恶分明的死狼!

我决定去拜访那个女孩,哦不,女人。我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能让死狼把自己的原则扔到地上,还往上面吐了两口唾沫。

4月19日,我特地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回那座阔别已久的城市找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在复制粘贴的房屋前兜兜转转后,我在一间出租屋里,见到了那个女人:

不算漂亮的脸庞,但也不难看,属于长得中规中矩那种。个子不高,一米五左右;素颜,也许是自认没人拜访的原故,以至于时至中午身上也只是套了件睡衣。我不明白死狼喜欢她什么?我也不明白他竟然为她会去杀人!

我被她安排坐下,她还给我沏了杯茶。从茶叶到汤色,不难看出这是云南的特产:普洱茶,普洱茶刚刚开封,显然是为了我才特意为之,茶包边还有一袋茶,但我这久经茶界之人却始终未曾参透那袋里的茶究竟是哪一名茶。出于好奇,我本能地上前摸索,以求个蛛丝马迹。

正当我低头观茶时,她正提着烧好的水向我走来,见我仔细观茶,她饶有兴趣地问:“二十块一斤的茶叶,要尝尝吗?”

我没言语,只是点了点头。

没想到她还真给我泡了两杯茶,一杯名茶,一杯民茶。

“你很喜欢喝茶吗?”我问她。

“也不是喜欢,习惯吧,谁让我自小在茶山上长大。”

“哦哦。”我点了点头。

此后便是长久的沉默,空气里凝结了尴尬的分子,在长久的沉默之后,她率先开口:

“听说你是杨一铭的朋友。”杨一铭,死狼的学名。

“嗯,怎么了?”

“他是个好人,”她顿了顿,“如果不是因为我,他也不会去做傻事的。抱歉,我真的很抱歉!”

“我听说了。”

“我真的特别感激他,要不是他救了我,我可能都……”

“等等,”我一愣,因为这与我掌握的情报严重不符,“你说他救了你?怎么回事儿?”

“那一天晚上,我值夜班,很晚才回家,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几个小混混,他们想期凌我……”

“期凌?”我的脑海里快速闪过这个词:期凌,强奸的文面说法。

“对。”

“然后呢?”

“要不是他,我当时可能已经被……但没想到他为了我,居然……”

“他进去几年了?”

“六年。”六年,六年前正是我刚上大学的时候,也是我再也联系不上他的时候。

“你有什么打算?”

“我要等他,等他刑满释放,还有九年,我要等他。你看,这六年里我学会他喜欢吃的菜,认识了他的好多朋友,我还学会了你们这的方言,我说给你听啊!你望,致各地方叫客西头!”说着,她指了指自己的膝盖。

“像吗?!”

“像像!!”看着她满眼期待的样子,我连连点头。

“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你会祝福我们的,对吗?”

面对她的疑问,我明显不知所措。我是来兴师问罪的,但最后我却潜移默化与她站在了同一战壕内“对,当然会,我可是答应过杨一铭,他结婚我要来做伴郎,不然他是要削我的!”

她笑了,我也笑了。

假期还剩三天,我决定去看看死狼,时间正好,我去的那天正好能与他见面。隔着厚厚的玻璃,时隔六年之后,我们得以再一次窥见对方的真容:他还是同以前一样,什么都没有变,一样坚毅的目光,一样坚韧的脸庞。反观我,与他断联的这几年里,经历了太多风雨,碰了太多壁。我从来不敢想,若是同样的境遇,我会怎么做?

社会这把大剪子下手狠毒,把我剪得支离破碎鲜血淋漓,才算是勉强合格,被塞进一个叫“人”的大盒子里,这个盒子里人很多,他们的伤口也很多,没有什么包扎的药物,简简单单的绷带掩盖住了伤口,却不能抚平伤痕,而那些连绷带都没有的,只能同我一样,就这样让伤口流血,任凭它淌着,淌着。

我告诉他,佳琪是个好女孩,他没有救错人。我还告诉他,她会一直等着他,直到他们结婚,直到他们死亡。

同时我还告诉自己:死狼没有变,他还是从前的那个四郎,正义感爆棚,善恶分明的四郎。

我敬佩他,一直如此,直到我长大以后,也同样一贯如一。我想起了他说他比我大,我还想起了他未曾脱口的那半句话。这几年我知道了后半段,我也应该承认事实,狼行千里,能吃肉;狗行千里,只能吃屎。

我不会预见未来,同时也不会未卜先知,也许这一切早已注定,也许冥冥中已有安排,许多事情我们来不及想,但许多事情也远没有那么复杂,在泥潭里生活久了总会学会挣扎,我,或者我们,都只是还未适应而已。

假近尾声,我也踏上归途。300来公里的路,算不上远,但途中几经转折,浪费了些功夫。我从中午出发,现在已时至傍晚。三小时前我从中途下车,去看了眼老朋友:桃园名,一个高学历的农民,我的初、高中同学。

从车站下车,徒步200米才到他的农场。我没有去他家,倒不是不认识,只是他媳妇我从未见过,不去,也省得尴尬。

他招呼我坐下,还给我泡了杯茶,这茶我认识,当时去见四郎时,佳琪给我沏过,二十块一斤的民茶。

毕业至今年深日久,发生过许多事,遇到过许多人,只是他未说,我也未问。不过我怎么也没想到一位天生握笔杆子的高才,怎么到头却握了锄把子。

他变了很多,多数是好的方向,在我们那一群人里,他是结婚最早的。

他还在抽烟,这到与我认识的他一致。只是牌子变了,从前他的一包烟的线能买现在的五包。从名烟吸到民烟,他也感慨良多。

我问他:“怎么原来的牌子不抽了?”

他答:“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

我又问:“怎么不一样?”

他答:“以前就我一个,一人吃饱全家都不饿,当然是想怎样就怎样了。”

“那现在呢?”

“现在除了我,还有老婆孩子要养,我享受了,他们怎么办?他们吃什么?当然是能省则省了,烟嘛,能抽就行。”

“你现在做合作社,收入的话应该很可观吧。”

“哎,哪那么容易呀,毕竟是靠天吃饭。记得以前我们总是看不起农民,说他们的职业太低端,但到我做了才发现,种一块田并不比解一道高等数学题要简单,甚至还难得多。什么时候插秧?什么时候施肥?这里面的学问大着呢。”

“没错,都很艰难,我们都很艰难。”

“曾经想着改变世界,但你看看现在,连解决温饱都难……”

我们都没说话,沉默着望着对方,烟灰斑驳,落到地上,一缕缕白烟飘向大海的方向。曾经有人说“生活就像是温水煮青蛙”,我觉得不对,温水是煮不了青蛙的,因为水温一高,它就跑了。生活应当是这样:在你不经意间打开猛火,盖上锅盖,也许会有力大的挣脱逃跑,但更多的是在一滚一滚的沸水中由一只活青蛙变成了一只死青蛙,关键是你并非一死了之,在经历死亡的同时,你还得承受挣扎过后的绝望。

告别桃园名,回途转车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瓢泼大雨,我心想:连老天都为我这个倒霉蛋哭诉,只是雨大路滑,怎么行得?但转念一想这事儿也倒简单:他哭他的,我走我的,互不干涉。

这200米的路,我独自一人走过。雨水浸润着我的衣服,渗透进每一根纤维里。这些年我独自走过好多的路,都是我独自一人走过。以前读书时,遇见困难,我总是自勉自励“别去问别人,靠自己!”,这些年来,我对这个词,有所改观。在家自己做顿饭,就算咱靠自己了;但在社会,靠自己包含了柴米油盐酱醋茶,涵盖了我从未想过的方方面面。在家靠自己和在社会靠自己完全就是两回事,因为社会,从未是我的家。

透过被水浸润的发梢,我看见向我驶来的客车。我坐在车上,雨水从我的衣服上脱落,我的四周皆是水渍。

和着窗外的雷声,和着车门的迎来送往。我的眼眉有些低垂,我的四周陷入黑暗,我便这样痴痴地睡去。这辆车,好像并非要开往我工作的茶园,而是要开往我童年的方向。

小李子本名李材,小李子是他的外名,我取的。不晓得是因为什么,可能是当时我正好想起了李莲英,想起了慈禧叫他小李子。

小李子的父母都是会计,李材,理财,这名字也算是子承父业。只是因为我与四郎的犬狼之争,小李子也要横插一脚,于是将“材”改作“豺”,犬科又成功添一成员。

我们小时候其实没什么可玩的,无非就是溜铁环,拍纸牌,打弹珠之类的。

溜铁环可玩性最高,但也最危险。以前家里人就劝我们不要再到马路上玩了,但我们没听,认为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但就在我们听到同龄的小朋友被车轧死之后,这个游戏戛然而止,这整个项目也被我们给毙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这么想,但司机不这么想。同时,我们也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听人劝,吃饱饭。”

拍纸牌没那么危险,但却是个全凭实力的游戏:多大力道拍,下多少本,都是技术。小李子不是技师,软磨硬泡让我和四郎教他,但也是学艺不精。拍牌不中,他就百般牢骚,而且理由颇多,不是怪风,就是怪雨。一次,他又拍牌不中,于是便开始百般狡辩,非说自己往下拍时放了个屁,真气散了,非要重来一遍,我与四郎拗不过他,只能让他重来,但他又没中,因为是玩真的(谁输了他的牌就得归别人),情急之下小李子一口把牌吞了!没错,一口!三十多张牌连同上面的泥沙被他一口给吞了,可能是怕咽不下去,他还吧嗒吧嗒地嚼了几下。我与四郎惊讶万分:他的嘴咋这么大!他的胃能受的了吗?等等!我们的牌!为了游戏和平,为了人畜平安,为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了避免小李子在游戏时再次食性大发,我们把这个游戏禁了,而且义无反顾!

当时的游戏界三大巨头,如今只剩打弹珠一棵独苗,为了延续香火(当然也是为了再禁就真没得玩了),我们保留了这个传统项目。

那是个夏天,是否多事我们不知道,但的确炎热。河堤边的小土坑是我们的战场,每天在这片土地上摸爬滚打,关键还乐此不疲。

潭虎这人起先我们并不认识,但听说他打遍各镇无敌手后,我们也略有了耳闻,在听说他要来挑战我们镇后,耳闻也就更为频繁。

听说有人要打上门来,正当时的愤青们自然是当仁不让,跳出来保家卫国,甚至成立了“反恐反暴力协会”,桃园名三生有幸成为会长,但刚坐了一天高板凳就被撸了下来,理由是抓阄制选举会长不够民主,不够公平(因为参会人员鱼龙浑杂,才会有不限年龄,身份的选举制度,美其名曰:绝对民主)。带头“造反”的几位人兄提出:唯有投票才是最民主的选举制度!桃园名也可以投票,这是他的权利。桃园名获票一张,他自已给自己投的,余下票数全部一边倒地被镇长儿子收入囊中,顺理成章,镇长儿子成为会长。

有人说这其中有猫腻,这倒是不假。在桃园名还安然在位的那一天,那小子就四处施展权威,见威吓不成,又换诱惑,答应给每一个投票给他的人五块人民币,在当时那个年代五块可算巨资,虽然钱在任何时候都是最有效的通行证,这也就奠定了他信徒一大片的事实。威逼不成,还可利诱,这小子还真是子承父业,深谙官场世道。

于是在新会长地带领下,协会开始大举操练。日日苦练,丝毫不敢懈怠。就怕对方是个绝世高手,能打遍周遭几个镇无敌手,不是千古绝唱,也肯定是个高手一流。况且从被他打败的镇子中听得:此人身高两米,牛高马大,面容狰狞恐怖,花鸟失色,力大无比,武功奇高,会奇门遁甲,往来无形。

见兵马已演习完毕,会长下令:镇口迎敌!

第一天,精力充沛,潭虎未来。会长更加笃定潭虎是个高深莫测之人,还懂兵法:避敌锋芒。

第二天,精力减半,潭虎未来,会长觉得他在伺机而动,所以更加警惕起来。

第三天,精疲力竭,潭虎未来,会长心想这老哥该不是睡着了?于是借口说回家关窗户匆匆离开了现场。其余会员见老大跑了于是也借口说:下雨了回家收衣服,我妈喊我回家吃饭,煤气忘关了我去关下煤气,裤子忘穿了我回去穿条裤子等等诸如此类的理由纷纷离开了现场。

那日我们在河畔打弹珠,过来一个人要抢,那是我们知道了,这的确是个多事之夏。在打劫无果后,那人自报家门:“我叫潭虎!打遍几个镇无敌手的弹珠高手,今天我就要挑战你们!让你们成为我的手下败将!”

我们盯着这眼前这个人,结合传言,发出感慨:丫的一点都不像!我想要是会长知道了这人挑战的内容,肯定得一口老血喷涌而出:丫的!老子兵都练好了你就来挑战这个?!

所谓身高两米,是因为他的对手是小孩,指的是小孩视角;所谓狰狞恐怖,是因为小孩子输后,对他形象的曲解;力大无穷,武功奇高更是无中生有的事;唯一的奇门遁甲,也不过是他有两个一大一小玻璃球而已。

面对潭虎的挑战,我们起先爱答不理。但没想到小李子立即倒戈,亲手将自己的玻璃珠双手奉上,只求潭虎能给他个大的。

潭虎到的确给了他个大的——一个大耳光子。

小李子捧着被扇红的脸蛋,眼中含泪。不晓得同样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要是周公谨见了他该是怎样?是安慰还是嘲弄?也许是安慰,但我想更多的是嘲弄:丫的,这世道是怎么了?我曾经犯过的错,这丫怎么还犯?学历史的时候都跑去跟周公下棋了吧?

于是小李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我们接受潭虎的挑战。他宣称是为了正义!(其实是为了自己的玻璃珠。)

由于潭虎有两颗珠子:一大一小,攻击时用大的,百发百中;防守时用小的,躲闪从容;可谓是无往而不利。

于是在接连输了两天后,在第三天到来之前,在第二天的傍晚,我们开始讨论有没有别的赢的方法。

“要不我们把他杀了吧,这样我们就不会输了。”小李子突然说。

我与四郎面面相觑,几秒钟之后我们全票通过了这个方案。

于是开始谋划具体计划。

计划是这样的:

在我和潭虎打玻璃球时,四郎跑去吸引他的注意力,然后小李子趁机从潭虎背死用石头将他砸死,然后立即把石头扔进河里,火速撤离现场,再然后等潭虎被人发现时,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再回到现场。

这个计划差点搁浅,原因是小李子认为用刀比用石头好,然而我认为石头到处都有,而刀还要去买,不合算,于是否决了他。但他还是不依不饶,坚持要用刀,甚至声称不用刀他就不干了。在四郎提出:谁定计划谁准备道具的时候,小李子立马与我站到了同一战壕内。

第二天,潭虎如约而至。四郎也依照计划去吸引谭虎的注意力,只是没想到关键时刻小李子竟然怂了,举着块石头在潭虎背后唯唯诺诺。潭虎就要回头,而小李子还是举棋不定。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抄起潭虎的玻璃球吞了下去。

潭虎被吓的不轻,连滚带爬跑出了我们的视野范围。四郎抱着我痛哭,小李子怀抱着石头呆立在那里。我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甚至留下了遗嘱:

我死以后,记得要把我烧成骨灰。一把撒向大海,因为我还没有见过大海;一把撒向天空,因为我也想试试飞起来的感觉;一把撒在我邻居张小满的门前,我要每天每天地看着她,我还没跟她说我喜欢她呢,对了,你们去撒骨灰的时候,顺便把这个消息告诉她吧,对了还有,她欠我的两毛五分钱也给要回来,就送给你们了;再然后的一把就撒到我爷爷的门前吧,我活着的时候没有好好陪他,现在我死了就可以永远陪着他;还有三姑家旁边二哥的邻居的表弟的同学养的那条狗,也撒一把给它,我从它边上过的时候它老是想咬我,现在我要报复!还有总是打我手心的张老师,也给她来一把,好好吓吓她,让她欺负我们!最后,我的好兄弟,你们也一个拿一把,等以后有坏人欺负你们的时候,就把我扬出去,让我最后再保护你们一次……等等!我到底有多少骨灰!

事实是我没死,第二天我再去小河畔的时候,四郎和小李子吓得不轻,连连高呼:“鬼爷爷!鬼爷爷!您活着的时候我们对您不够好是我们不对!但您过去了也就别回来看我们了,我们保证清明的时候多给您烧点纸钱。让您在那边吃好喝好玩好,您就别过来了!”

“真的?”

“真的真的!不骗你!”

“我记得我生前你们经常借钱不还,现在我要向你们索命!”说完我就向他们跑去。

“站住!别跑!”

四郎和小李子被吓得东窜西逃,我正洋洋得意时,没想到却露出了破绽。小李子眼尖,逃跑之余往我这瞟了一眼,大喊:“鬼不是没有影子的吗!”

于是乎,我又被这两个人反过来追着打。

我们的游戏项目还是只有打弹珠一项,因为被潭虎一大一小教训的惨,我们手里的玻璃球也是寥寥无几。

我攻,四郎小李子守。一打二,我处劣势,但我不慌,因为我有法宝,没错,就是被我吞了的那颗大玻璃珠。

当我拿出那颗玻璃珠时,小李子立马炸了锅:“这不公平!你不能这样!”

我说:“我只有这颗玻璃球了,没别的。”

小李子还是嘟囔着不公平,但我没有理会,管你的,反正是我在打。

小李子长了双鼠眼,他看人总是能使对方后背发凉,特别是在斜视人时,那种瘆人的感觉就尤为真切。

我扒在地上准备进攻,小李子就在我对面,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看得我头皮发麻。正当我要进攻时,小李子一个扑咬,吞了我的大玻璃珠,然后立即逃之夭夭。

由于速度过快,我一时还未反应过来,反应过来时,我才想起追赶。我在他后面一面追一面喊:“丫的!老子刚拉出来的!”

事情到此本应结束,但没想到回家关窗户的反恐协会会长在返回现场时正好遇见了潭虎,就顺手把他灭了,还缴获了潭虎四处打家劫舍收集来的不义之财。于是当晚召开庆功会。

会上有我们仨的事,让我们几个受害者上台发言:

“我们都要谢谢会长大哥哥,没有他,就没有我们的玻璃珠!”我说。

“是的,会长大哥哥是个当之无愧的英雄!”四郎也说。

“向会长大哥哥学习!向会长大哥哥致敬!”小李子补充道。

发言结束后,我们以为已经没我们事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会长还要求我们给保护了我们的每一个会员发慰问品:每人一颗玻璃珠。至于出处嘛,羊毛出在羊身上,自然是由我们这伙被保护了的自掏腰包,当然也包括了小李子刚拉出来的那颗大玻璃珠。

由于会员人数太过庞大,一度使我们的积蓄告罄。事后我们算了一账,这一场保卫家园的革命我们一共损失了两百多颗玻璃珠,二十多块人民币,以及一条裤子;没错为了给没发到玻璃珠的会员发玻璃珠,四郎把他的裤子卖给了收废品的。

我们同时还做了一个大胆的猜想:如果当时没参加这场革命(其实也是被动参加的),我们会损失什么?答:一百多颗被潭虎以非正当手段羸去的玻璃珠,但不会损失另一百多颗玻璃珠,二十多块人民币以及一条裤子。

综上所述,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是受害者。

客车打了个踉跄,我也毫无例外地被惊醒。雨还下着,这一点从客车的雨刷还在摆动就可以证实。我的衣服被雨淋湿,但所幸一觉醒来已经被我的体温捂得半干,只是头发还是湿漉漉的一片,整团湿气压的我抬不起头,只好把头靠在窗户上。天空是黑蒙蒙的一片,借着车内微弱的光亮,我仅仅能窥见这雨天的一点缩影:原来毫无踪迹的雨点突然向车窗打来,“啪!”,在车窗上分散,形成水滴缓缓下流;在第一轮雨滴绽出水花后,新的一轮又将袭来,如此往复,直至成为泡影。

客车驶进隧道,车速很快,两旁的灯很快被甩到后面。一黑一白,一明一暗,很像每个人临死前的人生倒带,生活中的每一幕都在眼前闪过,有愉快,有悲哀,有许多后悔不已的事,却无法重头再来。我们无法改变这一切,客车终将驶出隧道,而我们也只能拖着淋了一夜雨的身体,与所有的平凡妥协,一面忍着疲倦,一面驶向未来。

路灯的灯头很小,小到像老鼠的眼睛,这让我想到了几天前刚见过的小李子,一样的鼠目。

我与小李子自初中一别后就再未见过,若不是我打听四郎,打死他我也不知道他与我就在一个市里。

他说他是清华毕业的,这不是吹牛,是真的,他学的人体解剖。他还是与小时候一般无二,一样的鼠目,一样的寸光,以至于我认为他学人体解剖完全是因为当年我把玻璃珠吞下去了还能拉出来的事耿耿于怀。

我怀念小李子的时刻被打断,我原本打算怀念他四分钟,但却只勉强怀念了三分半。打断我的是一对父子,正大刀阔斧地谈论时实世事,这让我想起了我,在某一段时间里,我也曾是个愤青:

在某一段被省略了具体年月的时间里,我读了许多书,有许多名著,但更多的是垃圾。由于这些书的作者总是挖坑不填,使我产生很多疑问,也不只一次地掉进坑里:这世界到底是怎样的?它是不是病了?为何同书上所言有太大出入?这个世界如此虚幻,它何曾真实?

在那一段时间,我的多数时间同妓女一样:在床上;做的事也一样:放纵。唯一不同的,她放纵身体,我放纵思想。整天盯着天花板:这世界何曾真实?我能改变什么?世界完了,我无从下手;我完了,我无从下手;我什么也不能改变!这世界何曾真实?它除了无力,还给了我什么!

但后来我发现我错了,世界很真实,真实得可怕。在我正做美梦却被饿醒,往桌上翻东西却发现仅剩的半碗泡过的方便面已经腐烂变质,翻箱倒柜找人民币却只是找出一块钱时,我看清了世界的真实。

世界很真实,真实得可怕,同时也很可爱。正是因为它真实,我知道了何谓温饱;正是因为它真实,我才知道了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的真相,要是我我也不回头;正是因为它真实,我才能在买包子的时候瞟一眼身旁的姑娘;正是因为它真实,我才知道在冬天的早晨吃一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是多么爽的一件事。

“我爱你!真实得可怕的可爱的世界!”,说完,我对着天空一阵狂亲。

我不希望我会一帆风顺,但我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一直问心无愧!同时也希望世界不要介意我亲它时没能及时抹去的满嘴的油!

车途尚远,所幸那对针贬时弊的父子可能是骂累了,已躺在座椅上酣睡而去。我并不认为他们就是那明事理,通天下之人,若是给他们个官,今天还在口诛笔伐的对象,难保明天他们不会为其说尽好话,溜须拍马;他们口中的正义,不过是迫使天平倒向他们的砝码。不过我仍要感谢他们,若不是他们及时闭嘴,我也不会有闲情雅致去悼念我的青春。

我曾一度认为我的初恋是在高中,没想到她却在我小学的时候就已出现,当时全然不知,现在想想,不知道也好,免得我去祸害别人家的姑娘。

我真正认知里的初恋,是在高二,全员备战大学的时候。

初恋对象是我的老同学,所谓老同学就是指认识了很久,双方都特别熟悉的人;用我们学校门口卖红薯的老大爷的行话来说就是:熟得快要烂掉。

鉴于我们的关系,我们自然也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什么国际局势,什么国家大事,什么中外名人,什么人文荟萃,学校里谁又向谁表白了,谁又跟谁劈腿了,谁谁谁脚踏两只船,谁谁谁没人疼没人爱只能孤芳自赏,上到家庭琐事,下到每日心情,无话不谈,在学校里交头接耳,在家就捧着自己偷买的小灵通继续交谈甚欢。在买不起电话卡的日子里,我们就捧着座机煲一下午电话粥。在某一段时间里,因为我经常打电话,所以电话费特别贵,于是我爸还曾一度怀疑我是不是加入了什么传销组织。

但其实所谓的初恋对象也只是我单方面的说法,由于还处于地下活动尚未转入地上,所以也只能说是暗恋。至于初恋对象虽是我的说法,但也尚未统一口径。

她也许不知道我喜欢她,我说的是也许。若干年以后我才知道,与女人的关系情同情侣但又不是的异性被她们形象地称为“蓝颜知己”,也就是俗称的“男闺蜜”。

我记得高二那年的暑假,酷暑当道,七月已至,却还不流火。

放假后两日,恰逢集市,她发了短信说她要去赶集,顺便要剪头发。我问她剪的原因,她告诉我:剪掉一些烦恼和牵绊。

一厢情愿的事我没少干过,但很多时候是碰得一鼻子灰。因为我这种飞蛾扑火式的性格,以至于我大多数时候是灰头土脸的。偶尔的干净,也不是我碰灰的墙倒了,那只是刚好下了雨而已。

对于她的行程,我是略微知道的。这说来也简单,她近期的心情,聊天时的只言片语,不经意间的微小动作,等等,无一不能成为我推测她行程的证据,光我所知的就已多达十几种。只是这类方法太过麻烦,两点之间直线最短,所以我选择了一个十分简洁的方法:在跟她聊天时直接问。

我知道大致地点,掐准时间精心策划了一场不期而至的“偶遇”,只是对方不知道而已。

到底是这样,这世间所有不期而至的偶遇,说到底也不过是精心策划的结局。

可能是时间掐得太狠,把它弄得疼了,所以那天的太阳格外毒,这可能是时间对我的报复。但毒的也太不寻常:眼前的一切在我眼里晃着白光,太阳把我烤得七荤八素,t恤死缠着我的肉体。一瞬,只消一瞬,我就已恍然大悟:这时间它不是要报复我,它远没有那么小气。可时间也远没有那么大气,所以再三斟酌之下,它决意,烤死我。

天气对我恨之入骨,小贩们倒是对我疼爱有加。一改往日或事不关己,或高高挂起的做派,反对我嘘寒问暖起来:

“热不热啊?我这有水!不贵,可便宜啦!”

“你可别听她的,她那水都不知道摆那多少年了,早过保质期啦,她那可是在坑你!来我这吧,我这有冰的,解渴!”

“她放屁,我这水好得很!看看,还有五天才到保质期呢。别听她的,喝冰的伤胃,还是喝我的,我给你打折。”

“你那水6月25号到期,现在都7月中旬,早就过期了!谁还敢喝你的水!小伙子别听她的,她懂什么呀,冰的,解渴!”

“你一天天的,就你能是吧!告诉你我那水按农历算还有五天才到期呢,根本不会有事,不信我喝给你看,别听她瞎说八道!”

“哦!那你能!保质期按农历算,你怎么不按黄历算?还能给你算算这些水的生辰八字,好让你拿去加班坑人!”

“我怎么坑人了?你倒是说呀!怎么就不能按农历算了?!”

“就是不能!”

“怎么?!”

“就不!!”

“你放屁!”

“你才放屁!”

……

由于两位大妈在水的保质期是否能用农历计算以及谁放了一个屁的问题上争论不休,导致我在想取我性命的烈日下站了半个多小时,在我被烤得皮开肉绽,外焦里嫩之际,我……还是没买到水!

我记忆里的她有一头及腰的长发,所以优先筛选目标就是长发女孩,倒不是我脸盲,毕竟我几天前刚与她见过面,所有数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革新,只是这样目标更大而已。但她说今天要剪头发,我的目标可能会面临惨死刀下,所以可能会有认错人的尴尬,于是我只得将她的模样以及在我所认知里的短发样式全部一并揉入我的脑海回炉再造,经过一系列复杂且严谨的脑内活动(以下简称活体PS)后,我组建出了一个个略显微妙的模型。虽然微妙,但我想应该大概有效。

这个世界对所有人而言都是幸运的,因为除了同性,就是异性;然而当你要找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大街上的异性比比皆是,这时候幸也就成了不幸……

说实话,当你倒霉之际,你会感觉全世界都在与你作对,像此刻的我一样。不要迟疑,幸运的人各有各的幸运,而倒霉蛋们却总是惊人的相似。如果你在满大街兜兜转转、寻而无果,你就能体会到我的感触,堪比感同身受。

失败只有一种,那就是在抵达成功之前放弃的人。如果照这么算,那我大抵是个废人了……

但有时候命运就是这样,关上了一扇门,还会为你再开一扇窗,虽然途中它有可能会给你一巴掌,让你不得不屈服,但很庆幸的,它还是开了。志向在高山的,他永远不会在意脚下的泥沼,志向在洼地的,一点点的沼泽都会将他湮灭。虽然窗外的世界并不那么新奇,也许只是邻居家的网格界面,但改变,好过一尘不变。

我记得当时见面很突然,突然到措手不及。 在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之后,我决定休息会,说实话我并不抱太大希望,我并不能保证她还在这里,我也不能保证徒劳无功会有什么效果。这个世界总是这样,一切都未改变,一切都在改变。

行进了大概四五十米后,我停在了一间小店门口。太阳依旧燥热,但很庆幸,终于有阵风从我身旁漫不经心地刮过。我扫视四周同风一样漫不经心:诶!我身旁一米开外就站着一位短发女孩。不过还是算了,我是来偶遇的,并不是肆意搭讪的,没错,这样很渣!我把目光从她身上抽离出来,虽已停留了数秒,但我还是没能从她微微飘动的发隙间探清她的真容。

尽管我已是百无聊赖,还是有个声音在对我说看一看吧,万一有奇迹发生呢?好吧,我抱了一丝希望。我并不相信奇迹,所以也只是抱了一丝希望,万一希望胎死腹中,也不至于死的太过难看。

我略微上前一步,尽量让自己与她所站的位置持平,偷偷朝她的方向瞄了一眼,没想到她也正好在看我,四目相对的瞬间,我看清了她的样子,若是没有这惊鸿一瞥,那我此行将没有意义。我的心脏开始狂跳,如果说血脉喷张是专门为了这个时候量身定做,真是太适合不过。

这一段短暂的肾上腺素飙升以我匆忙将目光闪躲暂告一段落。

我们都一征,几秒之后才洋溢出微微上扬的笑。这是在确认:是友邦?还是敌军!这不比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决意要把你弄死的恶笑;也不比使阴耍诈的淫笑;这是纯粹的、真诚的、表示美好的笑。我这才想起,笑本身就是全人类共通的语言。我想,让她去做某一口香糖的代言人再适合不过,因为她绝对能笑出强大。

率先开口的是她,这与许多三流国产剧的情节类似,但不做作。

“好尴尬!”没错,不是什么嘿,哈喽,你好之类的,而是一句好尴尬,不过这移至语文情境里也算是独出心裁,独树一帜吧。

我记得当时回答得很敷衍一面笑,一面“嗯”了一声。许多莫名的情愫充斥着我的脑袋,我所有的思考戛然而止。她短发的样子我从未见过,这与我所有PS模型出入较多,但这可能是因为模型比较微妙的缘故。干净、简洁、明快、大方,似乎所有形容一篇好文章的词语,都可以用到这里。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美丑之间有一条线,越过这条线,美得超凡脱俗;跌下这条线,丑得不堪入目。在我看来,她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短发女孩。虽然我并没有关注过几个短发女孩。

“你来这儿干什么?”

这一问打乱了我所有思绪,把我一下从幻想世界拉回现实。我有点懵,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计划上根本就不是这么写的。我忘了回答什么,总之搪塞的无比生硬。回答过后就陷入了一段时间的沉默,我想看她,但又不敢看她。四周很尴尬,连空气都是尴尬的,尴尬的空气被吸入,再由尴尬的我呼出,四散到尴尬的边缘。

想的越多,说的就越少吧,我所有想说的话都在脑中预演了几遍,没想真正见到她时,我却哑口无言。

仔细回顾这段偶遇,发现与我的计划大相径庭。我在脑袋里不断查找着我当时所作的计划书,仔细翻阅一遍,上面赫然几个大字:

“在随便一个什么地方,跟她见一面。”

我不相信我的计划这么简短,于是我翻过背面:

“重点是要见到!”

原来我在语塞时,期望的详细计划,不过是一种应急措施。

学生时代的喜欢,是连走到一块儿都会感到幸福的。而不像现在,见惯了套路,失去了天真,迷失在投入产出比的沼泽里。

在每个人的生命,或许都有一个人惊艳一段了时光:他/她让你对明天充满期待,却始终没有出现在你的明天里。但在年少时那种懵懂的喜欢,却会化作一段挥之不去的美好回忆。当你回首往事时,忍不住嘴角上扬。这,就叫做青春吧!

过了两天,我到同一个地方买水,太阳不再那么毒辣,也没再听见大婶儿的争吵,或许是她们累了,暂时停战;或许是已经分出了结果。总之,一切重归平静。我要了一瓶水,冰的。我问大婶是否已经停战,大婶告诉我:“哪儿啊!隔壁摊的那天喝了那过期的水,当晚上就拉稀了!听说啊,都搬进厕所里住了!”

回家后的几天,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络。我也在仔细咀嚼那天的经历,这感觉就像是初入酒场的人就被胡乱灌了一杯酒,起初苦涩、辣喉,但细细品味却又有回甘。

在一个不经意的下午,电话粥照常煲着,我向她表明了我的心意:

我:“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但我在犹豫该不该告诉她。”

她:“如果喜欢当然要告诉人家。”

“但我怕告诉她了,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而且我也怕我会耽误人家。”

“嗯,你是得好好考虑,不过我还挺好奇的,能让你喜欢上的女孩,一定是很优秀的吧?”

“当然!很优秀!特别优秀!优秀的快要爆掉!”

“是吗?那她我认识吗?”

“当然,你当然认识。”

“她是谁?”

“我问你个事儿,要是有人向你表白了,你会怎么办?”

“我会拒绝他。”

“为什么?”

“因为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学习,不是谈什么情啊爱啊的。现在的爱情不叫爱情,只能算作喜欢,我们现在根本没有能力去支付爱情,结局也只是悲剧而已。而关于现在的我,我也不想谈这些。”

“哦……”

“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她是谁?”

“如果我说,那个人是你呢?”

“什么?你在开玩笑吧!”

“没有,是真的……”

“不不不!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对不对?”

“不,不!我喜欢你!是真的喜欢你!”

“你……我觉得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合适……”

“你听我说,我喜欢你!真的!我想保护你,保护你一辈子!”

“收回去!快收回去!把这话收回去!”

“遇见你之前我没喜欢过人,遇见你之后我没喜欢过别人。”

“邓宇飞,我们还是做朋友,也只能做朋友。”

“为什么?”

“因为我根本没想过要找一个人共度余生!我承认跟你在一起很快乐,但不是非得做恋人,这世间有一种情感叫友情,它胜似亲情,高于爱情,胜过世间的一切情感,我们还是做朋友,也只能做朋友。”

“可是……”

“没什么好可是的!我说过吧,现在的爱情不叫爱情,其量也只是喜欢而已,我们也还没有应付爱情的权利。我没想过这些,也没想谈这些……”

“……”

那是在一个临近黄昏的傍晚,我的第一次告白,宣告阵亡。我以为那一句“我没想过这些”的意思是我还有机会。我是这样以为的,并且这样一直以为。

她的确如此,从未谈过这些。从高中三年,到大学四年,一直如此,也许,是一直如此……

这个世界真实的地方就在于它不允许假设,也不会存在如果。没错,她恋爱了,在临近毕业前夕,对象是学校对面步行五十四米外的一间餐厅的临时洗碗工。

那是个夏天的周末,晚上难得的幽静,月光透过树影婆娑,远处有阵阵蝉鸣。没错,这是个标配的夏夜,也许还是个豪华升级版。

我与她扯了许多闲篇,但都无一例外地拐到了她男朋友身上。

当晚我说了很多,一篇小型作文的节奏:

“不管我们做什么,朋友、敌人、死敌,恨一辈的存在。

首先一点你要对自己负责,思考清楚你找的另一伴能为你带来什么,别跟我扯什么单纯的爱情,不存在。没有依附的感情只是一盘散沙,风一来就散了。两个人在一起首先一点要有希望,如果连希望都没有,形同死尸的感情,即使有短暂的快乐,也只是回光返照而已。如果允许他人涉及自己的青春,这一切都要好好想想:你给他带来什么,或者他能给你带来什么,精神上的愉悦,物质上的满足,如果什么都没有,只靠甜言蜜语,只靠头脑发热来维持的感情,鸡血过后,将是难以弥补的种种难以收拾的后遗症。生活除了种种,还有种种,我写的东西几十万字是有的,以至于我十分清楚语言的苍白。两个一起生活的人必定是再大风雨,我守护你式的安全感,而不是一株纸娟花,美丽的外表经不起任何风雨式的落荒而逃。你马上要进入社会,你的知识面将更广阔,人际圈也将更活范,你会遇到更好的:内外兼修,疼你爱你会付诸行动的那种;而不是靠一个,一个个不靠谱的承诺,就光明正大践踏你青春的人,那样的人不可信,更不可爱,若是爱而不得,我更愿意你不去跨那雷池半步,以免再受伤害,我不愿见到你暴露在无遮拦的暴风雨里,更不愿你就这样独自承受,若爱而不得,就不要去跨那雷池,一步也不要。把一切交给时间,时间会替我们删剪糟粕,到时候,到底是高尚的艺术,还是破烂的内裤,一目了然。

你首先要对自己负责,不要做任何稍加推理就能得出是蠢事的事,对自己负责,不要去伤害自己,也不要玷污青春,你会遇见好的,更好的,但最主要还是爱你的,愿意为你付诸行动的。

无论我们做什么,朋友、敌人、死敌,恨一辈子的存在。

上面提到的所有,跟我没有关系。我是喜欢你不假,但我没那个资格,现在的我什么也不是,在我有所成就之前我连个屁都不是,我给不了你向往的生活,但我由衷希望你幸福,不独挡一面,两人共同分担那种,不冷暖自知,有人嘘寒问暖那种,无条件支持你,尊重你那种,充分理解你那种……

我话说完,你可恨,可骂……”

天气很热,我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润,死死地依附在我的身上,我承认我自私,自私得像紧紧扒住我的汗水一样。可我也从未说过自己有多么高尚,口口声声为了她好,也不过是我无计可施之下搬出的应急应用。

时间沉默了很久,才下定决心鼓动她发言,天气越来越热;她沉默了很久,也许她不知道,她的后背早已被汗水浸透。

“我不需要恨也不需要骂,感谢你提醒,也感谢你能和我说这些,我也知道余生还长,我会认真思考。我知道自己在干嘛,我自己也会把握分寸,既然选择了那么就坚持下去就好了,我也知道自己的任务是什么,很明确。”

说完,她就走了,我看着她的背影,微风轻轻摆动着她的裙摆。我又看了看路灯下的影子:几秒钟前,这里还有两个影子,现在,只剩下一个了……我不禁想起曾对她说过的一段话:我仔细想了想,我不耽误你,还是会有别人耽误你,那我决不甘心,怎么能让一个渣渣来耽误你呢?所以还是由我来耽误你吧;如果住不进你心里,那便算是  客死他乡!

度过昏沉的六月,七月,还未流火;我们的最后一个暑假,我们的学生生涯,苦难的学生生涯,结束了。

那也是一个集日,太阳很毒,炙烤着大地。

我也去赶集,独行。原本与朋友同行,但没想到这货因为太久没吃西瓜,一晚上吃了四个,肚大如牛,最后跑肚拉稀,不能与我同行。这事虽在我意料之外,但所幸没有使我大喊大叫,毕竟见怪不怪,其怪也就自败了。

我其实是没什么目的的,只是瞎逛;毕竟大学四年,我也离开了这里四年(虽然中间有寒暑假,但总的算来还是四年。)

我边走边看,口中念念有词:“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What is your QQ?”

由于太阳毒热,两旁的小商贩撑起了遮阳伞,在那一群纳凉的人群中,余光一撇,我看见了她,那位我未遂的恋人。

他们说,朋友之间表白的,要么天天见面,要么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即使说了要做朋友,但做不成恋人,做什么都很尴尬。的确如此。

我很木纳的看着她,心里在想我要不要上去打招呼?该怎么说?是用嗨,你好,还是用哈喽,撒哇滴卡?紧接着又该说什么?是谈谈她未来的工作,还是聊聊她以往的生活?总不能是一句你还好吧?这样的废话。我就这样很木讷的看着她,看她已有去意,我才下定决心开口。

但没想到她却很理解我。还没等我开口,她就已经转身走了。

那天太阳很大,车水马龙,我们十年的感情,就这样被轧死在了马路上。

两个月后,我听朋友说,她跟那个洗碗工分了,具体情况未知。有传言称那个洗碗工把她甩了,也有传言说她傍上了大款,看不上那个洗碗工,于是她就把他甩了;更有甚者说她同时跟几个男生不清不楚,于是在绿帽落实之前,那个洗碗工主动一刀两断,撇清了干系。一时间众说纷纭,我也不能分辨谁真谁假。只是我脑海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对我说:他们分了,你就有机会了。我给了自己两巴掌,遏制住了这种想法。

当晚,我从我到家之后就再未碰过的行李中,翻出了一本法语词典,一把火,把它燃成了灰烬。

这是这十年的感情里,她送过我的唯一一样东西。因为她说过想去法国巴黎,想让我当她的专用翻译,于是给我买的这一本法语词典。不过现在,没那个必要了……法语中“terminer”一词代表判决,也有终止,结束的意思。没错,这一切是该结束了,已经走到了尽头,重生也不过是再一次的消亡。就好像所有的开始,也不过是已经写好的结局。

车子慢慢停稳,时至清晨方才到站。在我回顾往昔的时候,那对讨论时事的父子早已下车。我也要下车了。

我没回去我工作的茶园,而是再次回到了我阔别已久的城市。

饿了一夜后,我简单的吃了早餐:一杯豆浆,三个包子,两根油条。内容简单,吃法也简单,不用去考虑用筷子还是勺子,刀叉还是手抓。

简单吃过早饭后,我仍在车站徘徊。本来是马上要走,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之后,我有了新的任务,等一个人。

时至八点,我要等的人终于匆匆出现:张梓梓,我的未婚妻。

她还没吃早饭,由于时间紧迫,没什么功夫吃好的了。只有面,我给她点了一碗。这家店的好处之一是码多量足,但我想只要你肯给钱,所有的店都是这样。

我给她点的是一碗牛肉面,在煮面的时候我还特意叮嘱:加两个鸡蛋,两块肉排,再加点雪菜,她喜欢吃辣的,酱料可以多一点……几分钟后,一碗过分丰盛的牛肉面摆在她面前。

吃完饭后,我们向医院出发。昨夜凌晨,我接到电话,说我爸爸出了车祸,让我赶紧回家一趟。我打电话给梓梓,告诉她我暂时不能回去,但没想到她却非要跟过来,说很担心爸爸。于是才有了今天早上的事情。

我们去到医院,见到了我父亲,老人家伤势不重,远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严重,这一点我值得高兴,但也没有那么轻,腿部骨折,肋骨也被撞到,要好长一段时间才能修养过来。但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老人家睡得很安详,我们便没有再打扰。退出房门,轻轻放开把手。

医院的走廊通常是人满为患,但今早却难得的清静。也许是因为这是走廊尽头的一间病房,也许是因为这个世界终于太平,进医院的人少了许多。但这一切都无关紧要,我父亲没事儿就够了。

我们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我低着头,不禁开始发起牢骚:

“想我也是工作两年之久了,却还是没攒下什么积蓄,我爸爸抚养我了这么多年,从未向我抱怨过什么。但如今他需要医药费了,我所有的积蓄,除了能垫了他的医药费外,却什么也不能给他买!”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爸爸不是没事吗?宇飞,你已经很努力了,爸爸出事谁也不想,但这不怪你,你已经很努力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梓梓安慰我说。

“我原本以为小四狗那个名字,早就被我甩到九霄云外,但没想到他还跟着我。我曾经讨厌朝九晚五,但没想到我现在也在寄人篱下的讨生活。我好像一条狗,总有一条绳子要束缚我,而我却无法挣脱,还要摇尾乞怜,以为持生活。”

“我曾经的朋友,该走的走了,该散的散了,一个也没留下。我比他们大,却有的地方不如他们。我与他们隔了一个年代,但我觉得不止一个年代,也许一个世纪,也许更久。因为相隔,所以我不知道四郎的行事方式在这个时代,是对还是错;我不知道小李子的人品算个好人么;我也不知道当年桃园名因为看不惯各种老师的作风就毅然辞学是否就丢了整个世界?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不如他们,我没有四郎的勇敢,小李子的机敏,桃园名的果断,我有的只是身为每一个普通的人所拥有的平凡,曾经想证明我的独一无二,可是到了后来,我发现身边与我相似的人太多我从未孤单,自那时起,我才发现这个世界上平凡的人太多,他们都做着相似的梦,可这个世界上又哪儿来的独一无二呢?”

梓梓就这样安静地看着我,一言不发,静静地听着我发的牢骚。

“✘✘✘的爸爸都已经是中国首富了,而我的爸爸还只是个建筑工人;比我小的学弟都考上清华了,而我却只是个二本大学生。生活被我过得这样艰难,你说,我该去死吗?”

“宇飞,你怎么了?要是你死了,那我该怎么办?在这个世界上,虽然超越你的人不胜枚举,但不如你的人更是浩如烟海。没有谁是所谓的一无是处,你要是感到迷茫,就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当时认为天崩地裂的大事,现在不也成了小事。没有过不去的坎,调整好心态,只要明天,不比今天要遭,那明天不就是很好的吗?”

“我没怎么,只是觉得长了这么大,从未按自己的意愿活过,虽然做出了很多,但活的依旧很艰难,很多事情无法改变,我尝试着接受,但生活却越来越不堪,也许我的人生是失败的,我父母最大的错误应该就是把我生下来。”

“太阳,星星,月亮,地球,在茫茫宇宙中存在了数十亿年,可于宇宙而言,地球也不过沧海之一粟,如果非要把我们放进宇宙,在宇宙的史书里,我们连尘埃都够不到。宇宙不会计划未来,我们也只是偶然事件中的一部分,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放弃。即使我们生活在阴沟里,但依旧有仰望星空的权利。我们所坚持的每一件事,不是因为这样做了会有效果,而是坚信这样做是对的不是吗?”

“邓宇飞,我还得告诉你个消息。”梓梓严肃地对我说。

我问:“什么?”

她答:“我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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