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同日同日生(合)
那天上午十点多一点,小雅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你是小雅吗?”“是,您是哪位?”“你猜我是谁?”“听不出来啊,您找我有什么事吗?”“真的听不出吗?”“不好意思没听出来,您要没事的话,我先去忙了啊。”
小雅把电话从耳边拿下来准备挂断。四十岁的人了,哪有闲功夫猜谜玩儿,谁在这恶作剧故弄玄虚。
“小雅,别挂,我是阿仲。”“阿……仲,阿仲!真的是你吗?可是你从哪里找到我的电话号码呢?”“别提了,这二十多年,我委托公安局的朋友把和你同名的电话号码都找到,然后一个一个打过去。结果全都不对,还经常被骂。”
“哈哈”小雅幸灾乐祸地笑“我们家有族谱,我这辈儿的女孩子,都取三个字的名字,中间字是‘凤’,可是上小学的时候呢,老师就说叫文雅挺好听的,我妈就把中间字给省略了,可是户口本上名字没改。直到考大学填志愿我才知道自己名字是三个字的。又回头把小学初中高中的简历统统按户口本儿改了一遍,别提多坑人了。想不到,顺带还坑了你。”
“可不是嘛,我到处打听也没结果,赶巧有一天市里来个工作组到我们单位,我就问人家认不认识一个叫文海的人,他竟然说认识,他说认识你哥!你知道当时我有多激动吗?赶紧要来你哥的电话号码。真怕这次又弄错了,头几天也没敢打。后来实在忍不住才打过去,真的是你哥,这才知道我们一直叫的都是你两个字的名字,而公安局登记的却是三个字,难怪一直也找不到。”
“难为你了。”小雅在电话这端的声音突然黯然了下来。他竟然如此煞费苦心地寻找自己二十年。她早已不是个不谙世事的黄毛丫头,什么样的动力能让一个男人等待和寻找这么久,她瞬间想到了。
“小雅,我想去见你。”“好啊,随时欢迎你来。”“那么,今天,立刻出发,一个半小时后见。”
挂断电话,小雅很开心。阿仲是她的发小,他住她房前,她住他屋后。阿仲的爸爸和小雅的妈妈是镇上中学里的同事。阿仲的姐姐和小雅的哥哥是同班同学。
上小学后,阿仲的奶奶成了小雅的毛笔字老师。那是个非常特别的老太太。她常穿着的月白衬衫,蓝色的卡其裤子和一双军胶鞋都洗刷得褪了颜色,但却干净得一尘不染。
花白的齐肩短发利落地拢在耳后。说不出来她哪里有多好看,就是整体给人的感觉和别的老师,别人家的长辈全都不一样。长大后才明白,那就叫“气质”,是的,阿仲奶奶身上散发着一种大家闺秀的文雅和知识分子特有的书卷气。
听大人们说,阿仲的爷爷是国民党,跟着老蒋去了台湾。阿仲奶奶说话轻声细语,透着慈爱,所以小雅很喜欢去阿仲他们家。
阿仲小时候被娇惯得害个牙疼都要哭半晌。要是小雅去了,他准会止住哭声,小眼睛上挂着泪花花,腼腆地笑了。他们就会一起看他那两套宝贝连环画:《大闹天宫》和《哪吒闹海》。那时候全彩页的连环画绝对是稀罕物,家里有几本白纸黑道儿的小人书都算不错的了。
大概也只有阿仲奶奶这样的人,才会给孩子买这样贵重的书籍。小雅每次来阿仲家,都是先看书,然后再一起出去玩。阿仲性格温和、内向,话特别少。小雅性格活泼好动,胆大包天。
由于性格互补,他们很少闹矛盾,阿仲什么都听小雅的。可是邻里还有几个小伙伴就不一样了,他们在家里也都很娇惯,难免有争强好胜的心思。有几次,他们就挑唆阿仲不和小雅玩,傻傻的阿仲就答应了。
这样的情形有两三次,第三次之后,小雅就不怎么在家附近活动,她跑到远点的地方去找别的孩子们。没多久,到了九月份,小雅被送去上学,她有了更多的小伙伴和更广阔的天空,很少再来找阿仲了。
四年级的时候,小雅家搬到市里。初中二年级她放寒假回来看望外公,和阿仲聚过一次。后来,阿仲家也搬到县城,从此和小雅失去联系。
在小雅心里,阿仲和别的发小毕竟不同。上学之前,阿仲给她的陪伴最多。他们喝过同一口缸里的水,吃过同一根冰棍儿,分过同一瓶汽水、同一个面包,就连泡泡糖、牛皮糖,也是一人一半。
在童年的记忆里,阿仲比自己的哥哥要好太多。哥哥最坏,只要小雅想跟着他和他的小伙伴一起玩,他就会喊:“快跑啊,我小妹来啦。”
仿佛小雅是个什么吃人的怪物。凡事他都和妹妹争抢,好玩的都藏起来,说是小雅会把他的宝贝弄坏。
阿仲从来不会这样,他乐意和小雅分享他所有的书、玩具和吃的东西,哪怕是从高粱地里打的乌米,或者他用火烤过的蚂蚱和蜻蜓。
想到这些,小雅就笑起来——那无所不吃的童年。见面地点就在小雅单位附近的酒店,阿仲的朋友来提车,他们一行四个人。
尽管和二十年前相比,两个人变化都非常大,但还是立刻认出了彼此。阿仲小时候虽然不白,可也没有现在这么黑。当年细腻光滑的皮肤现在留着痘印和大毛孔,小男孩成了一个粗糙的中年大叔。不过奶奶遗传给他的庄重内敛没有变,谦逊温和也没有变。
阿仲看了看小雅,感到有点晕。小不点怎么长这么高呢?一米七二,多亏没穿高跟鞋,不然需得仰视才见。
容貌不是小时候的俏皮可爱,而是成熟中透着清丽,皮肤仍然白皙细腻,身材苗条而不失丰满。气质的改变是巨大的,她小时候淘气要淘到上天入地,可不比哪吒省心到哪去。可现在的她,文雅端庄笑容温婉,就好像天生是个淑女。
阿仲说:“如果走在街上,即使面对面,我也绝对认不出你。”小雅笑:“怎么,我老得那么厉害吗?”“怎么会!你要是算老,哪还有人能算年轻。”“你怎么不长个儿?”“谁叫你长那么高?”两个人笑起来,他的哥们儿也都笑。
阿仲对他的哥们儿们说:“看她现在的样子,你们能想象到她小时候有多淘气吗?”哥们儿们摇头,一个说道:“小雅姐很斯文。”小雅说:“小时候,我的斯文都用来扫地。”
阿仲说:“小时候我就没见她走过路,出门全靠跑的,确切地说,是飞!一会儿上墙,一会儿上房,光高处还放不下她,还要到地下的菜窖里胡闹。”一桌子人错愕地盯着小雅。她点头“嗯。”
“在我眼里她是女侠,我们这一片儿的小孩都由她来保护,但凡外边的孩子来欺负我们,她都敢跟人家去打架,胆子大敢下手,我小时候是不敢打架的。”
小雅笑:“拎着棍子领着狗,打遍天下无敌手。”朋友们目瞪口呆,他们实在无法将描述中的人物和眼前的女子合二为一。
“她很聪明,没满六周岁就上小学了,还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我只是被家里送去学校当做流浪儿童被管教。”
“如果我小时候不是那么耳根软,听别的小朋友挑唆,害得你越跑越远,家里也不至于那么不放心你,早早把你送去上学吧。你当时是不是很生我的气?”“原本有一点,后来发现上学伙伴更多更好玩,就不气了。”
“你知道吗?奶奶不让我太早上学,怕我跟不上。从那时起,我每天都要趴在后窗台上盼你放学。眼睁睁看着你飞回家,又飞出去玩,天黑了才回去。很想喊住你,可是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呃,还有这回事?我只顾着疯跑,没注意到哦。”
“每当想起你,我都有一种挫败感。你还记得吗?我们俩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可我总是被你保护。”“是有同年同月同日生这么一回事,可我怎么记得是小娜?”
“她比咱们小两个月。总觉得我们之间有着奇妙的缘分,小时候你还说长大了要嫁给我。”“那你也没说你愿意呀。”
“我心里很愿意,不好意思说。搬走以后你回来探亲,我们其实见面两次。第一次我读五年级,我玩着推铁圈儿跑得正欢,你从对面走过来,喊我的名字。”
“是呀,你掉头就跑,理都没理我。”“你没看到我脸都红到脖子根儿啦?”“天快黑了,哪里看得清,再说你黑不溜秋的,脸红也不明显。”小雅坏笑着。
那天看到你,我感觉心脏快从嗓子眼儿跳出来了,紧张得要命,所以跑了。”“我吓着你啦?”“不是,我立刻想起你要做我媳妇的事儿,心里感到又甜蜜又不好意思。”
“小孩子玩过家家的戏言,怎么能当真呢?”“可是,在我心里是作数的、认真的,除了你,我没有这样喜欢过任何别的女孩子。”
小雅瞪大眼睛仔细看了看阿仲说:“你也太早熟了吧。小学五年级就爱上我啦?那个年纪哪知道情为何物?”
阿仲不理小雅,也不在乎他的兄弟们诧异的眼神,继续说道:“再见到你已经是三年后。初中二年级的寒假,你回老家看外公,我在五公里外的姥姥家,你让我姐陪你来找我。
你不知道,我姥爷跑到邻居家找到正和别人打扑克的我,大喊一声‘你对象来了’,我脑子里立刻出现你的样子,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不知道如何表达那种开心,发疯一样往回跑。
可当我看到你,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知道咧着嘴傻笑。”小雅笑笑接过来说:“走了五公里回到家,你们姐弟俩做了一桌子菜,我们三个人一起吃饭,一起放烟花。
你一定也不知道,那是我离开家乡之后的五年当中,最开心的一天。刚转学过去的时候,那些同学欺负我,被我逐一打老实了,但是我很难过。
因为在老家这边同学们都很友好,就算有特别淘气爱打架的,也不过一两个男孩子。可那边呢,就算女孩也是特别事儿多,嫉妒、使绊子、出坏水儿,上学不再那么有趣,我每天都在想念家乡,想念你们。
五年级的时候,我爸得了脑血栓,家里没有一天是安宁的,你知道我妈是他们几个的后妈,老爸一倒下,三哥天天找茬和我妈打架。”
“所以那次见面,我感觉到你变了,不再是那个无忧无虑天真透明的你,忧郁而冷冽的气质,让我更加着迷。同时在你说要回去的时候,我担心极了。”
“我们都没有想到,第二天车站一别,竟然就是二十几年。”“是啊,转年我们家也搬到县城去。再后来你外公家也搬走了,我没办法找到你的联系方式,就这么把你弄丢了。”
两个人的眼角湿润了。阿仲的一个哥们儿接过来说:“小雅姐,我和阿仲从初中起就是同学,一直到大学。我对他太了解了,这么多年,没有哪个女生能让阿仲看上眼。三十来岁才娶了现在的嫂子,他们的日子真是一言难尽。
到现在四十岁了,他儿子才上幼儿园。我们经常在一起喝酒,每次酒后他就一句话‘找小雅’!你知道为了找你,他把公安局的哥们儿折腾苦了,也把自己折磨坏了,找一次错一次,他好歹也是个局长,差不多每次都被人骂。”
小雅叹了口气说:“初三,学校分了快慢班,我和他分在一个班里。‘他’就是我的初恋,我喜欢他就像你喜欢我一样。所以你说的这一切,我感同身受。
这二十年你是怎么过来的,我就是怎么过来的。那是一本书,我写了三十几万字,还没有完稿。”那个哥们儿惊讶地说道:“你们俩还真像,阿仲也喜欢写作,他也写了本书。”
阿仲说:“我的书里有你。”小雅说:“我的书里也有你。”沉默,气氛有点尴尬 。小雅说:“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我们,似乎真的有着相同的命运和喜好。相同的命运是爱而不得,相同的喜好就是通过文字和自己对话。”
阿仲的表情极为复杂,思忖良久,开口问:“你是说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吗?”小雅道:“傻,怎么可能呢?小时候谁会勉强自己去和讨厌的人一起玩。只有喜欢的才做朋友。但是,老天爷他没给我们再进一步的机会啊。
我得承认,如果不离开,我们之间有着极大的可能。”阿仲说:“造化弄人!有句话说‘恨不相逢未嫁时’,明明我们最早相遇,出了娘胎就认识,可还是来不及。”
“是啊,如果不是那时家里每天打得鸡飞狗跳,如果不是我需要一个理由来支持自己去上讨厌的学,如果不是每天在阴霾底下生活,渴望一缕阳光,我也不会爱上他。早几年遇见,也只会是淡淡的喜欢,晚五年遇见,也许我会爱上别人。如果现在才认识,我们可能就只是认识而已。
嗬!传说中的缘分就是这么个玩意儿,一个时间窗口和一个心境窗口的碰撞与重叠。”“他对你好吗?”“很好,他是个温柔善良的人。”
顿了一下,小雅问:“你爱人是不是外向又泼辣?”闻言,满座皆惊:“你怎么知道?”小雅说:“我突然发现在我爱人身上,其实有着你的影子。温文尔雅,内向得貌似木讷,而内心极是敏感细腻。他爸爸是军人,在军人家庭长大的男孩儿,身上有着一种服务和牺牲的精神。你爷爷也是军人,所以你爸爸有这样的特征,你也有一点。”
阿仲思量着说:“我老婆除了长得不像你,性格脾气是有点像你小时候,嫉恶如仇,有正义感,本性善良,还有如你所说的泼辣外向加霸道。”“哈哈,小雅笑道:“你一定多数时候都要听她指挥,顺从她的意思。”
“对,就像小时候听你的使唤一样。”两个人相视而笑。阿仲说:“小雅,但是你的改变真的是太大了,我感觉你和小时候就像两个人。一个高来高去、拎着棍子喊打喊杀的淘气包,怎么就能变成今天文雅知性、端庄稳重的样子呢?”
“因为爱情啊。从我第一眼看到他,就不想再做一个飞檐走壁的猫妖了,他那么儒雅,怎么会喜欢那个张牙舞爪的我呢?少女时代的我第一次感到自卑,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
“你自卑?你是谁?你老爸是当年镇上一把手,后来县里举足轻重的人物,再后来调到市里更是手握大权。而你,是他的掌上明珠,我们眼里的文家七公主!”
“是啊,被骄纵得天不怕地不怕的我,连死都不怕。真的,我的那个支离破碎的原生家庭,经常让我觉得活着多余。但是我唯独怕他啊,我一见到他就脑子空白,智商负数,手心冒汗,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这是我见到你时的样子。”苦笑,小雅说:“张三爱李四,李四爱王五,王五爱赵六......无限不循环,佛家说的娑婆具体到爱情婚姻这件事上来,就是这个表象,就是让不明就里的人们内心充满遗憾和不甘。
用老子的话说,这就是‘道’的一种——天地间关于情爱的法则。”“老天爷为什么要弄这样错乱的法则呢?”“我原来也不懂,并且也为此痛苦和迷茫,可此刻我突然懂了。”
阿仲不解地看着她眼里的光亮。小雅说:“如果每个人都得偿所愿,那还修行什么呢?修行,就是让非要爱李四的张三,去和他根本不爱的王五结合,这种痛苦我想你一定体会过了,那是一场劫难,情关难过嘛。
如果一味痛苦下去,那这一生就算白来做人。我们应该反思,去认识到这不是某个人偶然的遭遇,而是世间普遍存在的法则。这样是不是心里就好过了一点?
然后就要听老子的话,顺天道而行。你不是让我和不爱的人在一起,去体验情之烦恼吗?那我就不去烦恼,就好好地去爱你安排给我的这个人,不论他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二麻子,我都努力和他一起创造幸福和快乐。
如果能做到和原本一点都不爱的人生活得和谐快乐,这便是渡了情劫,闯过了情关。余下,还有什么难得住你呢?”
阿仲沉思好久,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说:“小雅,小时候跟不上会飞的你,现在你不飞了,可我还是跟不上。”“一个男人只要结了婚,你唯一要取悦的、关爱的女人,就是你的老婆,好好修行,家和万事兴!”
告别时,阿仲给了小雅一个地址,无巧不成书的是,他家竟然和小雅老姨家住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老姨住一单元,阿仲住三单元。“我可以去你家吗?像小时候一样,喝你家的水,吃你家的饭?”
阿仲说:“你到了给我打电话,我们出去喝酒,不可以去我家。”小雅一脸贼笑。阿仲的哥们说:“你要是去了阿仲家,嫂子非得把天捅穿,弄死他不可。”
“嗯,这是我小时候的性格。你敢和别的丫头一起玩,我就不理你,不打扁你已经算仁慈。嫂子比我当年还要厉害。好好待她,拿你当命的人,值得你所有的好。”“嗯,我知道了。”
一年以后,小雅去看老姨,顺便看望阿仲。他说那天老婆过生日,他给她买了个礼物,说了几句贴心的话,老婆哭了。
又过了一年,阿仲给老婆买了新车,一家三口过得其乐融融。阿仲当上了某大局的局长兼书记。
小雅再也没有去看过阿仲。电话、微信,这些都默契地沉默着。但是生日的那一天,两个人都在心里接到对方几个字:生日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