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驻唱遭到一路人攻击 ,网友:想红也不必这样
提起街头卖唱,大家就会想到瞎子阿炳的《二泉映月》。如果没有街头卖唱,也就不会留下这首空前绝后的民间音乐。
到现代不少明星音乐家,成名前都有过街头卖艺的经历,一是可以锻炼自己,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工”,街头卖艺比较随性更能锻炼人;二是可以靠自己的技艺挣点小费,很多艺人在成名前,生活窘迫,只好靠街头卖艺来补贴家用。
在国外的街头,有很多的音乐人、画家,他们把路人当观众,自顾自的沉溺于创作中。过往行人有时觉得好会留下一笔钱,大多数行人自顾自的走开 ,从未有人干涉过。
可是为什么有些人觉得,街头驻唱对他人造成了影响呢?
3月21日傍晚,武汉汉正街上,一女子一手拿着手机一边在拍视频,一边诉责当街卖唱的一对情侣:“唱得太难听了”!并扬言说要报警。
唱歌的女子回忿说自己是有证的,是经过市场管理员允许的。围观的群众不少人也拿出手机来拍摄,但无人上前去制止。
难不难听?我们且不说,但是这名女子的行为实在是不应该。汉正街是商业步行街,是谁都可以去的地方,既不是居民小区需要安静,也不是办公场所有所顾忌,街上店铺哪一家不是叫卖声、喊声震天呢?
让我们不得不怀疑此女子的行事目的,她为何如此?
随着自媒体的发展,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想当网红,一些主播拍一些千奇百怪的视频来吸引眼球。
上次有人拍自己睡觉,一晚上几百万的播放量。有人为了蹭热点、蹭流量,不惜以低俗扮丑无下限的来吸引人关注。
这名女子是不是也是为了吸引眼球,引起别人的关注来个独立特行呢?否则,觉得别人打扰了自己,讲理就好好讲理吗嘛?有必要拿出手机来边拍边讲吗?
再一个她一个路人,在商业街上也就是逗留一段时间,不喜欢可以直接走开啊!何必为难一个街头驻唱的呢?
有网友调侃此女子是城管老干妈!武汉的汉正街头,卖唱的从来都有,城管都不管,当夜晚的灯光亮起来,音乐响起来,给这座英雄的城市增添了不少气氛。
街头驻唱的是一对情侣,他们也许是学生,也许是被生活所迫的青年。无论哪种情况,行人爱听不听,谁也没有强迫谁。至于给他人造成干扰,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一、这是商业步行街,街上并没有车辆,如果是主干道上,影响了行了通行,那么不用这位女子出面,城管也会管的。
二、这是傍晚下班之后的时间,街上的灯都亮起来了,这一带是商业街很少有居民。即使有居民,家里也会做隔音处理,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商业街的噪音大,这不是哪一个人,哪一家店造成的。不热闹能成为商业街吗?
三、再说能去街头卖唱的,怎么着也得有点水平吧!随随便便的,不是每个人都能拿得出手。音乐是一种艺术,好的音乐带给人身心愉悦的同时,让人放松心情。
四、如果一定要说是噪音,只能说这名女子自身有问题,心情不好,想找一个发泄口。这个时候即使是莫扎特、贝多芬再世,她也能挑出问题来。因为她这种人从来不找自己的问题,只会找别人的问题。
街头卖唱的艺人对于街头卖唱,偶尔有点噪音不适的时候,大家都是持包容的态度,因为这是我们多姿多彩的生活中的一种生活方式。
也许每个人的感受不一样,你觉得好听,别人觉得是噪音。那么你觉得是别人打扰你了,你走开就是。
一个人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喜欢自己,更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
这名女子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基本的包容心,这种表现让人觉得她很没有教养,没有素质。
她还理直气壮的说要报警,社会上就这种人最多事了。报警也是需要有条件的,否则报假警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500以下的罚款。
大家都觉得没什么问题,只有她一个人选择报警,警察会受理吗?扰民也是需要有条件、证据的,她一个过路的人,试问这是她的地盘吗?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名女子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跟的。做人呢放别人一马,也就是放过自己,像她这样对一个路人尚且纠缠不放,很难想象,她如何和自己的同事、亲友和邻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