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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以自己为标准要求一切,是极度自私

2023-06-13  本文已影响0人  生还者

正常人都必然会反感、乃至厌恶和排斥所有极度自私的人。

对于极度自私的人而言,判断整个世界其他所有的人和几乎所有的事物的标准只有一条,那就是,是否符合他们自己的喜好,或者,是否能够满足他们自己的需求。除此之外,他们拒绝接受和承认其他任何标准,且拒绝考虑其他任何人的喜好和需求,甚至拒绝遵守某些公认的规则或者准则——除非某些标准、某些喜好、某些需求、某些规则对他们有利或者能够让他们获利。他们从不会拥有任何形式上的“同理心”,更不会承认“人与人在人格和尊严上应该是平等的”,甚至拒绝承认某些令他们不满或者对他们不利的客观事实,只认为整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应该顺从他们、应该为他们服务。

在有明确、清晰、正当而合理的规则且有足够的力量保证这样的规则实施的环境中,这样的人多半能够被有效地限制,难以直接暴露其本性,从而几乎不可能胡作非为,也很难对其他大多数正常人的合理利益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反之,在没有明确而合理的规则或者无力保障规则得到实施的环境里,这些人便会抓住一切机会肆意妄为,强行要求他人必须遵从自己制定的标准,甚至用自己能够使用的一切手段攻击、打压任何不顺从自己的人。

在现实世界中,几乎所有主观性相对较强的领域,尤其是个人主观喜好能够起到很大的影响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的领域,都很难有完全统一、适用于任何情况的固定标准,至少很难有大量的、精确的、客观性较强的标准。

因此,几乎与所有种类的艺术领域相关的环境都是自私自利之人随心所欲地鼓吹他们自己的个人喜好、贬低一切不符合他们自己的个人喜好的作品及与他们不同的喜好的环境,甚至很可能成为他们随意攻击、打压任何与他们不同或者仅仅不让他们满意、不愿顺从他们的人的环境。即便在有一定的明确规则制约的情况下,自私自利之人也绝不会放弃任何一个用自己的个人喜好来要求他人的机会,只为满足自己的情绪发泄需求。当这样的人成为某些艺术作品的读者或者观众时,他们从来都只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把对自己是否有利或者满足自己的情绪需求视为评判艺术作品的唯一标准,甚至会公开要求作者按照他们的个人喜好或者个人某些需求来修改作品。而且,他们的理由往往只会是他们“看不懂”“不喜欢”“不舒服”,或者对整部作品当中的某些部分无法理解、不愿接受。

在文学创作这一主观性相对很强且十分容易被整体性地肆意丑化的领域之中,这种现象更是数不胜数。那些根本不能确定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读者、且多半完全没有向作者支付任何实质性的报酬的自私之人所给出的理由不仅多种多样,而且冠冕堂皇。

有些人会说,自己看不懂某些文学作品当中的某些词句、某些段落当中使用的写作方法;

有些人会说,自己没接触过某些文学作品当中涉及的某些方面的知识;

有些人会说,自己没听说过某些文学作品当中的某些用于举例的人物、事件或者其他作品当中的情节、片段;

还有的人会直接说,自己认为某些文学作品不能满足自己的主观喜好、甚至是情绪需求,也就是让自己“不爽”“不舒服”“不痛快”。

无论这样的人给出什么样的具体理由,其中心思想都是自以为作者及其作品必须迎合自己、必须完全为自己服务,其具体要求也都是作者必须按照自己的个人喜好来修改作品。他们所表达的想法不是单纯的“我不喜欢”,而是“我不喜欢,你就必须改”。

这样的需求完全是不合理的,甚至可以说是荒谬的。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好、不同的需求,也有不同的能力范围、不同的知识储备。任意两个不同的人的所有个人喜好都不可能完全一样,能力范围和知识储备更不可能完全一样。无论写作者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写作,都会有人不喜欢或者不愿接受;无论写作者在自己的作品当中应用哪一方面的专业知识、使用哪些人物或者事件作为范例,都会有人看不懂或者难以理解;无论写作者在自己的作品当中表达什么样的观点或者情感,都会有人表示拒绝认同甚至强烈反对。

如果仅仅因为自己不喜欢某些语句或者情节、不懂得某些知识或者范例、不认可某些情感,读者就可以随意要求作者修改作品,那作者还如何进行创作?而且,为什么读者就可以单方面地要求作者修改作品?作者可不可以要求读者或者不是读者的人更改阅读习惯或者评价标准?更何况,当不同的读者或者其他人向作者提出互相矛盾、完全不可能同时满足的要求时,作者应该怎么办?

这一点,不仅适用于文学领域,同样适用于其他大部分貌似没有统一标准的艺术类领域。想要做到“看似没有单一的标准”,就应该保证“没有任何一种标准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也就是不能任由某些人利用单一标准去污蔑、篡改任何不符合这一标准的作品,更不能任由这些人随意攻击、打压这些作品的作者或者仅仅是与他们不同的人。否则,无论是真正的创作自由,还是真正的评价自由,都将不复存在。任何鼓吹且强制推行实质上的“迎合我,才有自由”之类的想法和做法的人都不可能带来自由,只能带来强制性的服从。

然而,极度自私自利的人是不可能去考虑这一点的。即便他们能够想到这一点,他们也完全不在意。因为,他们从来都只认为自己的喜好和需求必须被满足,却从不认为一切不同的喜好和需求、尤其是和他们对立的人的喜好和需求同样应该尽可能地被满足,甚至不认为其他任何与他们不同的人也有提出自己的需求的权利。他们更不会懂得,“自己有权利表达自己的喜好”和“要求他人必须顺从自己的喜好”完完全全是两回事。因为,他们的所有想法和做法的本质都是自以为比别人高贵、自以为高他人一等。

无论是“我无知,我就有理”,还是“我看不懂,我就感到不爽”,都只是某些人自以为比他人高等的产物。这种想法不仅算不上高级,甚至十分低级,低级到根本连作为参考的价值都没有,只能被无视,甚至是被摒弃。

对于正常人而言,只有分清正常的个人情感表达和不合理的要求,才能防止极度自私的人潜移默化地干涉他人的合理利益、甚至是直接侵害他人的合理利益。通过这一点认清极度自私的人的本质之后,正常人更要尽可能地远离他们、尽可能地不要和他们产生任何不必要的交集。

没有正常人能够始终完全遵从他人的个人标准,也没有人有这个义务。

20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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