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它的魔力在于,瞬间让你面目全非
亲爱的书友,本次我们共读的是《乌合之众》的第一部分:它的魔力在于瞬间让你面目全非
《乌合之众》:它的魔力在于,瞬间让你面目全非每个人生而孤独,所以最怕孤独。
终其一生,我们总在下意识地寻找那些和我们心意相通,志趣相同的同类。
我们渴望被理解、被接纳、被认同。我们希望融入群体,享受被包容的心安理得,被同化的愉悦自在。
本书中的群体,指的是只有在某些既定的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它非常不同于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人所具有的特点。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采取同一个方向,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但它无疑是暂时的。更准确的说法叫心理群体。
例如对某个明星无限追捧的粉丝群体,他们之间可能地域不同,互不认识,但是基于对某个特定明星的共同喜爱,而具有了某些共同的特质。
也包括在历史上,某个特定历史时期参与暴动的民众。
心理群体一旦形成,表现出来的最惊人的特点是:虽然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在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上并不相同,但当他们成为一个群体后,便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使他们与之前单独一人时大为不同。
这段话简单说就是,一旦进入了某个特定的心理群体,最吊诡的是:你可能马上就变得面目全非了。
这个令人惊诧的结论得出的原因是现代心理学已经确认的一条真理:无意识现象不但在有机体的生活中,而且在智力活动中,都发挥着一种完全压倒性的作用。
这种神秘的无意识,更多来自独特的遗传条件。如一个种族在特定的宗教、政治、道德、爱憎方面,形成的根深蒂固,存在于本性中的特质。
勒庞认为,正是这些特征变成了群体中的共同属性,削弱了个人的才智和个性。
他更犀利地指出,群体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如果整个世界指的是群体,那整个世界并不比伏尔泰更聪明,而应该说伏尔泰比整个世界更聪明。
至于让群体产生这些特定特点的原因主要有三:
首先是数量上的优势。所谓法不责众。群体是个无名氏,不必承担责任。
其次是因为传染。
第三是群体易于接受暗示。
这就像催眠师对特定群体的集体催眠。被成功催眠的群体,有意识的人格消失得无影无踪,意志和辨别力也不复存在,一切感情和思想都受催眠师的支配。
由此可以推断,这样的心理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在感情和行动上却会非常夸张。既可能是令人鄙弃的犯罪群体,也可能是令人仰慕的英雄群体。
这些心理群体,具有的普遍特征是:
1.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
2.易受暗示和轻信
3.夸张与单纯
4.偏执、专横和保守
作为具有上述特点的心理群体,作者将他们的范围扩大化,突破了以往群体心理学家们只着眼于对犯罪群体的心理研究,让心理群体具有更广泛的指向和更深远的意义。
他提出了群体的道德这一概念。勒庞认为:
群体可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也能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牺牲和不计名利的举动,这是孤立的个人根本做不到的极崇高的行为。以名誉、光荣和爱国主义作为号召,最有可能影响到组成群体的个人,而且经常可以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群体为了自己只有一知半解的信仰、观念和只言片语,便英勇地面对死亡,这样的事例何止千万。
正因为群体总是比较极端,容易冲动,所以他们既能够极具破坏力地摧枯拉朽,也能极具感召力地成就美德。
而且他们所达到的水平,即使最聪明的哲学家也难以望其项背,他们是无意识地实践着这些美德。
如果他们开动脑筋,考虑起自己的眼前利益,我们这个星球上根本就不会成长出文明,人类也不会有自己的历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