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之道国学•学术童蒙注周易

比卦 — 水地比,比乐

2017-08-19  本文已影响12人  童蒙vlog
比卦

比,亲辅也。其卦坤下坎上。
以卦象论,水在地上,最为亲切,比之象也。
以爻论,五居尊位,众人比而从之,有一人辅万邦、四海仰一人之象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蒙之刚中在下卦,故曰“初筮”,比之刚中在上卦,故曰“原筮”
元者,善也;永者,恒也;贞者,正也。无咎者,有此三德也
坎为加忧,不宁之象,民有不宁,必从君以求安,君有不宁,必得民而共保,上下相应,来着自宁
初、二、三、四四阴而言,九五以刚中施亲比之道,则天下众阴,皆服从而来,故曰:“上下应也”。上六处阴之极,刚愎不逊,是为顽梗之夫,归附独后,为众所疏,故曰:“其道穷也”,后夫凶之象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有孚者,诚信也。比之者,比于人也
诚信比人,则无咎矣
缶,瓦器也,以土为之,而中虚,坤土,阴虚之象
坎,下流之物,初变成屯,屯者盈也,水流击缶之象
比之道以诚信为本,若中无信实,虽欲亲之,人谁与之
缶者质朴而无纹饰,不事虚饰,以此交人,人矣乐推其诚相与,即素未识面者,亦将乐与比助。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六二柔顺中正,上应九五,皆以中正之道相比
盖其抱道在躬,而不愿夫外,故曰:比之自内,贞吉
虽九五求六二之贤,若急于用世,出而求君,虽有其道,已自失矣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如商汤之三聘伊尹,刘先主之三顾诸葛,斯谓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此爻阴柔,处坤之终,不中不正,承乘应皆阴,有远君子而比小人之象。
所交非其友,所事非其君,不以正道相助,而以私谊相亲,上比“无首”,“无首”有伤之象”

六四:外比之,贞吉

之字指九五,六四以相近而比之
六四柔顺得正,舍正应之阴柔,而外比九五刚明中正之贤,得所比之正矣,吉之道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 ,吉。

显者,光明正大无私也。三驱者,设三面之网,即天子不合围也
坤为邑,又为众,又三四为人位,居应爻二之上、五之下,邑人之象也
不诫者,禽之去者听其自去,邑人不相警戒以求必得也。
九五刚健中正以居尊位,群阴求比于己,显其比而无私,其不比者,亦听其自去。来者不拒,去者不追,故有此象。占者比人无私,则吉矣
舍逆取顺

上六:比之无首,凶

九五乾刚之君,乃首也,九五已与四阴相为显比,至上六则不能与君比,是比之无首,其道穷亦,故蹈“后夫之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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