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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咨询:你是真的爱上了ta?

2019-03-11  本文已影响39人  97b3ffd05784
幸福咨询:你是真的爱上了ta?

Branden把浪漫的爱情,定义为一种“精神/心灵-情绪-性”的三个维度同时存在的依恋感。我自己的解读是,当浪漫之爱发生的时候,我们会感到心灵相通、情绪热烈、和性的吸引。

他对浪漫之爱有着很高的评价。他认为,选择浪漫爱情的人,是个人主义的,因为他们追求的是个人的幸福(举例来说,而非家族的责任等),他们非常注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差异,认为每个个体是高度差异化的(所以他们才会只能爱上某些特殊的个体),同时他们相信由这种爱情带来的、高度幸福的人生可能。

选择浪漫爱情的人不惜为了爱情对抗家庭、对抗社会规则。他们是具有反叛的潜力的——因而很多更为传统的社会结构中,这种爱情并不受到鼓励。

如今的很多年轻人讨厌相亲,实际上是讨厌相亲背后折射出来的,与浪漫之爱不一致的爱情价值观。在那种社会取向的爱情观里,个体之间的差异是不被强调的,(合适的人有很多,合适就可以了)。同时在这个价值观中,个人的幸福感的程度不如家庭结构的稳定来的重要。

而假如能够把相亲只是作为寻找浪漫之爱的一种渠道,很多青年人就不会如此反感。又或者,如果是本身也更能够接受社会取向的爱情观的人,对相亲自然也就不会排斥。

我们被一个人吸引,并不一定是出于爱。有时候,只是出于你们彼此心理结构的适配,一方激发了另一方长久存在的心理问题模式,两个人在当下的关系中,重新处理着从过去就存在的、关于自身的问题。当这种问题被处理好之后,这种病理性迷恋往往也就消失殆尽。

在浪漫之爱中,有两种重要的体验,但这两种体验的根源仍然都围绕着价值观。一种体验是,对方符合你的价值评价,ta在你的价值评价体系中是高得分的。另一种体验则是,对方喜欢你的原因,也符合你对自己的价值评价。如果对方因为你自身根本不认可价值的理由爱你,你将甚至无法感受到被爱。

浪漫之爱不仅是一种情绪,它更是是一种评价。爱上一个人,认为那个人是自己快乐的来源——这就直接受到“我们认为哪些东西能带给我们快乐”的价值判断的影响。

例如,如果一个人不认为稳定的亲密关系是自己快乐的来源,ta就不会因为另一个人能够带给ta这样的关系而爱上那个人。一个人假使认为征服是快乐的,ta就会爱上那个能不断给ta制造征服体验的人,ta会与那个人发生真正的浪漫之爱。

同时,人们会爱上这样的人:在那个人眼里的自己,与自己内心的自己是一致的。这是一种外部世界对于我们自我认知的确认与反馈。如果对方眼中的自己,与自己内心的自己不一致,无论对方多爱自己,也难以给自己带来深刻的满足感。此时,影响我们的浪漫爱情的,仍然是我们内心对自己的价值评价。自我价值评价低的人,会爱上对自我评价低的他人。

所谓的合适,往往指的是更小的风险、更顺利的相处、更少的矛盾。而激情则被认为是一个中性、无法用来回避风险、甚至有可能带来风险的因素。

当我们在选择亲密关系的时候,我们其实仍然是在选择自己的价值取向,在选择自己所理解的幸福的定义,以及最终在选择自己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亲密关系、浪漫爱情,不是一个微小的问题,它们既是你的精神的化身,也是你心理状况的外显。每个人在其中的选择,就造就了时代的精神。

感恩您给我服务的机会。感恩您的布施!感谢您与我共享美好的生活品质,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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