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之二百二十七
十四年
【经】
14.1 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戍来奔。卫赵阳出奔宋。
14.2 二月辛巳,楚公子结、陈公孙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牂(zang)归。
14.3 夏,卫北宫结来奔。
14.4 五月,於越败吴于槜(zui)李。
14.5 吴子光卒。
14.6 公会齐侯、卫侯于牵。
14.7 公至自会。
14.8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
14.9 天王使石尚来归脤(shen)
14.10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
14.11 卫公孟彄出奔郑。
14.12 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
14.13 大蒐于比蒲。
14.14 邾子来会公。
14.15 城莒父及霄。
【传】
14.1 十四年春,卫侯逐公叔戍与其党,故赵阳奔宋,戍来奔。
14.2 梁婴父恶董安于,谓知文子曰:“不杀安于,使终为政于赵氏,赵氏必得晋国。盍以其先发难也,讨于赵氏?”文子使告于赵孟曰:“范、中行氏虽信为乱,安于则发之,是安于与谋乱也。晋国有命,始祸者死。二子既伏其罪矣,敢以告。”赵孟患之。安于曰:“我死而晋国宁,赵氏定,将焉用生?人谁不死,吾死莫矣。”乃缢而死。赵孟尸诸市,而告于知氏曰:“主命戮罪人,安于既伏其罪矣,敢以告。”知伯从赵孟盟。而后赵氏定,祀安于于庙。
14.3 顿子牂欲事晋,背楚而绝陈好。二月,楚灭顿。
14.4 夏,卫北宫结来奔,公叔戍之故也。
14.5 吴伐越。越子句践御之,陈于槜李。句践患吴之整也,使死士再禽焉,不动。使罪人三行,属剑于颈,而辞曰:“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敏于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归死。”遂自刭也。师属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败之。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屦。还,卒于陉,去槜李七里。夫差使人立于庭。苟出入,必谓己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则对曰:“唯,不敢忘!”三年,乃报越。
14.6 晋人围朝歌,公会齐侯、卫侯于脾、上梁之间,谋救范、中行氏。析成鲋、小王桃甲率狄师以袭晋,战于绛中,不克而还。士鲋奔周,小王桃甲入于朝歌。
14.7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范氏故也。
14.8 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会于洮,大子蒯聩献盂于齐,过宋野。野人歌之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jia)?”大子羞之,谓戏阳速曰:“从我而朝少君,少君见我,我顾,乃杀之。”速曰:“诺。”乃朝夫人。夫人见大子,大子三顾,速不进。夫人见其色,啼而走,曰:“蒯聩将杀余。”公执其手以登台。大子奔宋。尽逐其党。故公孟彄出奔郑,自郑奔齐。
大子告人曰:“戏阳速祸余。”戏阳速告人曰:“大子则祸余。大子无道,使余杀其母。余不许,将戕于余;若杀夫人,将以余说。余是故许而弗为,以纾余死。谚曰:'民保于信。'吾以信义也。”
14.9 冬十二月,晋人败范、中行氏之师于潞,获籍秦、高强。又败郑师及范氏之师于百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