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棚户区改造?你是否还蒙在鼓里不清不楚?
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即棚户区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国务院以国发〔2013〕25号全文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基于国务院大力股励全国棚户区改造工程,各地方如火如荼的展开,但有些拆迁方也把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也列入棚户区改造的范畴之内,拆迁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何为棚户区改造?你是否蒙在鼓里不清不楚?
何为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具体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年度改造计划的改造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住房或通过改建、扩建、翻建等方式实施改造的住房。
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搜cqlst1981
不在棚户区改造范畴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规定: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棚户区改造房屋质量和住房环境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规定:提高规划建设水平。
1、优化规划布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2、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按照有关规定规划建设相应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要加强安置住房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确保居民安居乐业。
3、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特别是抗震设防等强制性标准。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防止假冒伪劣建筑材料流入建筑工地。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积极推行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棚户区改造主要责任
(一)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要加强信息公开,引导社会舆论,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尽快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抓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工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大中央资金补助力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各地区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福利性住房。对在棚户区改造及安置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