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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逻辑

2019-04-26  本文已影响27人  大琦有钻
“必要”的逻辑

吴晓波和高晓松先后为“必要”背书,小柯也出来说喜欢在“必要”购物。

然后我就忍不住下载了一个。

“必要”的逻辑

百度上这样介绍:

必要是用户直连制造的电子商务平台,采用C2M模式实现用户到工厂的两点直线连接,去除所有中间流通环节,连接设计师、制造商,为用户提供奢侈品质,平民价格,个性且专属的商品。必要平台由原百度市场总监,乐淘董事长毕胜先生投资设立。

“必要”上产品介绍的标配就是:某大牌的生产商。

所以会给人一种错觉,好像买了这家的产品,就等于以零头价格买了那个大牌。

“必要”这种创业思路,虽然号称是“两点直连”C2M,但是这样的做法,却让我想起一部电影:

《我不是药神》。

格列宁的研发商因为所售药品价格昂贵,被很多人骂“黑心商家”。印度仿药物美价廉,患者也因此看到了一线生机。

但是一样东西价格贵,这是一个综合因素,抛开格列宁商家的研发成本,这款药实行零关税也才是去年的事情。每一个环节的成本,最后都转嫁给了那个买的人。

结果没想到被印度的仿药给包抄了。

没有高昂的研发成本,逃避了进口关税,最后以很美丽的价格到了需要的人手里。皆大欢喜。

跟“必要”何其相似。

那些大品牌那么多年的积累,大牌设计师研发最新款式、全球市场调研消费者研究竞品、无数大牌明星代言……有些品牌甚至是一个家族两代三代人的心血。

结果就这么轻易被截胡了。

只需要一句,我是谁谁的生产商。

就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

这事儿其实真挺矛盾的。换位思考,如果我是实业主,我也希望能证明我的实力——为大品牌做代加工本身就是实力证明。

只是,存在即是合理么?

ps. 必要的购物体验一般。而且没看到退货退款路径。niubility

“必要”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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