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are Young/“ 我喜欢你,但是我配不上你。”
《We Are Young》是美国独立流行乐团Fun.于2011年9月发行的一支单曲,获第55届(2013)格莱美年度歌曲奖(Song Of The Year)。Fun.是一支来自美国纽约的独立流行乐队。We are Young/“ 我喜欢你,但是我配不上你。”
凌晨一点,周围是烟雾缭绕的夜,浓妆艳抹的女生站在路灯下,你拖着沉重的步伐,坐上了一辆出租车。
“姑娘,这么晚了去哪啊。”
“回家啊。”
你回答的一点也不温柔,在北京的五年,你变得越来越暴躁,记得,从前,你是一个温柔如水的南方姑娘,顺从、不反抗。
所以在高中你才会在期末考试那年被考试作弊的同学陷害,所以在大学你的PPT被室友抄袭,老师却在全班面前批评你,所以你拿到的每一分奖学金都被人要求请客吃饭。
你一直生长在温暖的摇篮里,爸妈对你疼爱有加,在外面所受的委屈到那个称之为家的地方,你都能一一消化。
那个夏天,你胃痛,回家休息,却看见自己的妈妈和那个你一直称伯伯的男人抱在一起,他们打情骂俏,你听见妈妈在他怀里撒娇呢喃的声音。你突然一阵恶心,大人的世界到底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你知道如果你告诉了爸爸,那个你一直为支撑的家庭就会变得破碎不堪。但是,那年冬天,爸妈还是离婚了,原来,这段爱情里并不只有一个人出轨了。
你一直对那些混混般的女生心生厌恶,你觉得她们是太孤独了,所以才想方设法的去吸引他人的关注,以那特立独行的方式。
后来,你和她们走在了一起,十八岁那年,你说你想尝试过的和从前不一样,乖乖女当了太久,你有点累,是不是,变得和她们一样,就会活得轻松一点?
你想起玛蒂达对里昂提出的那个问题----生活是否永远艰辛?还是仅仅童年才如此?
总是如此。
We are Young/“ 我喜欢你,但是我配不上你。”改变并没有让你感到高兴或者开心,你突然觉得从此以后幸福二字都和你绝缘了。
可能是十八年过的太好了,所以之后的生活需要变差一点,这是所谓的平衡吗?
你说你不想要这种平衡。
你看了《七月与安生》,七月的生活让你想起了自己从前的自己,而安生,似乎才更像真正的你。
你学着安生一样,去流浪,去远方。
你也爱上了一个酒吧的驻唱歌手,可惜他并没有带你去北京,他觉得你思想太飘摇,他说他并不想成为蜗居在北京胡同里的那个人,他觉得在原地就好。
你说你要去北京,要离原地越远越好。你喝了很多的酒,你跑到他的床上躺下,他并没有对你做什么。
你骂他混蛋,他让你滚蛋。
你为什么会爱他?是爱他在舞台上的青春,还是只想找个可以流浪的人陪?
他明明唱着 :今夜 我们青春永葆 今夜 我们年轻依然。
可是你们怎么还没年轻就提前老去了?
原来生活不是电影,没有那么多放荡不羁的青春,就算这样,你还是走了。
你带着父母给你的钱,走近北京蜗居的群体。什么空寂的小巷生长着茂密的灵魂,明明只看见霓虹灯里闪烁的悲凉,还有的是,变成钢筋水泥的欲望丛林。
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真实存在的?你有点厌恶自己的无知和幼稚,你并不知道这样的折磨是要给谁心疼的,你没有找到一个能倾诉的人。
你站在镜子前,白皙的肌肤,修长的双腿,线条优美。的确是大好年华,却蜷缩在这样一个20平方米都不到的地方。
为了生活的更好,你终于还是走进了夜场的酒吧。
你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有在你卖酒时趁机揩油的老男人,他油光满面的样子让你的胃开始翻腾,拿了充满臭味的人名币,你赶紧逃离。
你渐渐学会了逢场作戏,你听别人说这样做你能挣的更多。
你还是保持自己与那些人的距离,只是,你的妆容更加妩媚了,镜子里笑意盈盈的你真好看啊,难怪那些男人都喜欢悄悄把钱递到你的口袋里。
你每个月的销量都是第一,你不在乎别人的言论,你只知道,你马上就可以搬离那个潮湿阴冷的房子了,一个人住,不需要多大,但你希望它可以是温暖的。
毕竟,你的心也太凉了。
你遇见林莫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干净的高中生,你从酒吧出来,路过那所叫做---建林中学的学校。
人来人往,你偏偏一眼看见了他,只是一眼,此后坠入深渊,万劫不复。
你不敢上前打扰,他站在学校门口好像在等待着谁。白蓝相接的校服穿在他的身上格外好看,一辆黑色轿车出现,他上车,轻手关门,离开。
他不是言情小说的主人公,你也不是那个幸福的女主角,说的直白一点,你们始终是无法相交的。可能你是那匹野马,而他却是你永远无法企及的海洋。
说来也巧,你换上工作服,却看见了站在酒吧门口的他。
“小孩,怎么不进去?”
“进去啊,等同学一起。”
“买酒找我啊,打折。”
你不停的向外张望,却发现站在门口的他消失了,你有点后悔没有问他叫什么名字,哪怕他不能记住自己,你也希望,能有个名字让你去想念。
你真是一个寂寞的女人。
第三次遇见他,你觉得你们有一种莫大的缘分,你觉得你需要去做些什么。
周末,你在花店挑选着百合,推开门,一阵清脆的声音出现在你的耳边。
.“你好,有百合吗?”
你回过头看他,喉结若影若现,一双板鞋,衬衣的颜色恰到好处。
“怎么又是你,你叫什么名字?”
“林莫。”
“你没卖酒吗今天?”
“你跟踪我啊?”
我们相视而笑,我们的距离是不是就这样拉近了?
“买花送谁啊?女朋友?”
“送妈妈,我还没到早恋的地步。”
早恋?你不自觉的笑了,这些年和社会上的男人说了太多的话,和林莫的几句话,让你有一种回到校园的感觉。
他嘴角微微上扬的样子,略带羞涩的样子,认真挑选百合的样子,都让你觉得空气里有种特别的味道,可能这就是阳光的味道吧。
“百合的钱我帮你付了,等哪天真的去喝酒了,再找你打折。”
你还未回过神来,林莫就离开了。
你握着手里的几朵百合回到家,把那些枯萎的发黄的百合扔进了垃圾桶。
其实,不止是花,所有的事物都会有过期的那天,不好好保养,就要被抛弃。
而这些花店里用营养液养活的花,则注定了有被丢弃的一天。生命的来去或许就是这样,不断更新更替。
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苍老了很多的面容,化妆品侵蚀着你原本细腻的肌肤,你老了,你不得不承认。所以,你才会在看到林莫的时候怦然心动,而其实,你早就没有了心动的资格。
那一刻,是北京时间下午的19点钟,你踩着黑色高跟鞋准备去上班,灯红酒绿的都市提醒着你:不努力,就要回到原地。
什么时候,你连喜欢一个人都没有了资格和勇气。
林莫,我喜欢你,只是我配不上你。
因为我太脏了,而你干净如水。
……
“姑娘,到了,到家了。”
“啊,好,好,好…”
四下无人的街道,你打开车门,下了车。
“师傅,谢谢你了,歌很好听。”
I know I gave it to you months ago 我知道我令你陷入情网
I know you're trying to forget 我知道你难忘伤痛
But between the drinks and subtle things 然而在酒醉金迷间
The holes in my apologies, you know 我的道歉如此蹩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