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不做白月光和朱砂痣,爱自己才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2021-01-16  本文已影响0人  陆陆不是鹿鹿

“白月光在照耀,你才想起她的好。朱砂痣久难消,你是否能知道。窗前的明月照,你独自一人远眺,白月光是年少,是她的笑……”闺蜜在洗澡,隐隐约约能听到从浴室传出来的歌声。

一个月前的今天,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箱,搬来和闺蜜同住。

记得那天,是成都的初雪。

早晨醒来时,看窗外模模糊糊的亮,我以为天亮了,拉开窗帘,才发现原来是下雪了。

我欣喜地趴在窗户上看着飘落的雪花,心里突然想到,再过几天,就该是我和周天天的恋爱七周年纪念日了。

想到这里,我又缩回了被窝,钻进了周天天的怀里。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缓缓地睡去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下雪的缘故,我那天特别开心。下完班就打车去了周天天的公司楼下,准备等他一起下班买菜回家。

还顺带买了两只冰激凌,因为我们俩都喜欢在冬天吃冰激凌。我追他时,也是每个冬天,风雨无阻地送冰激凌去他教室。

但是,我并未如愿等到周天天,反而是看到了他牵着一个女生的手一起走出了公司大楼。

那个女生一脸明媚地看着他,手里还捧着一杯奶茶,像极了初恋的小女生。

跟闺蜜说到这里时,闺蜜都忍不住吐槽,电视剧都编不出这么狗血的剧情。

可是,偏偏发生在了我身上,大概,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因为当那个女孩甜糯糯的声音传进我左耳时,有那么一瞬,我忽然想到了我跟周天天第一次约会时的情景,可那种不真实的感觉也仅仅只持续了几秒。很快,清醒便占据了我的身体,直至每个细胞。有股寒气似乎从皮肤里层沁泌到表面上来,那种真切的冷,让人突然厌恶这个下雪的冬天。

这是我喜欢周天天的第十个冬天。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只记得那天进到家里时,巨大的温差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我没有多说什么,当天就搬出了我们合租的那个公寓,搬到了闺蜜的住处。

闺蜜遗憾地问我:这就是所谓的七年之痒吗?

我只是耸耸肩,哪有什么七年之痒。无非是失望太多次了,不想原谅了,只想逃离。

在我收拾行李的时候,我无数次想大吵大闹,质问他为什么。

我甚至在心里恶狠狠地诅咒他,这个坏蛋,老天爷是不会让坏蛋获得幸福的。

可是,当我收拾完行李,关上门,走在雪地里,行李箱的轮子在雪地上划出的那两条竖直的凹槽,像是通向无尽头远方的铁轨。

那一刻我不知我为何会有这种想法,好像下雪是一场告别仪式,告别的不止天空,甚至还有我一直将就的过去。

我和周天天认识十年了,我追了他三年,在一起的七年里,我们收到过无数祝福。

朋友时常打趣,如果你们分手了,我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可是,只有身在其中的我们才知道,这段感情,早已千疮百孔,我不停地缝缝补补,最终破碎,无济于事。

其实,这不是周天天第一次背叛我们的爱情了。但是,大概觉得这段感情来之不易,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去维护。

但世界上所有的原谅和宽容都是以折磨自己为代价的。

我的性格好像渐渐变得敏感,疑神疑鬼,缺乏安全感,控制欲爆棚,抓着一件小事与他争吵,喋喋不休。

每次争吵完又把自己关在卧室里,捂着被子哭肿了眼睛。

偶然一天,看到周天天和他朋友聊天,说:我感觉熙熙好像跟以前不同了。

看吧,一段糟糕的感情真的会影响人很多很多。

他仿佛杀死了我所有的热情,一个滔滔不绝,一个默不作声,这就是我们渐行渐远的原因。

直到离开他,有一瞬间,我像是被剥离了灵魂,又像是获得重生。

闺蜜说:就像歌里唱的那样,那你这算是周天天的白月光还是朱砂痣呢?

我不置可否,白月光或是朱砂痣又有什么要紧。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道“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不管是得不到的美好,还是未能珍惜的痛,终究意难平。

而一段感情走到最后,我们早已互相影响,变得不像自己了,只能像两只发狂的小兽一般互相撕咬,直至撕碎美好感情的最后残酷的一面。

离开他这一个月以来,我才发觉,原来我也可以做回自己,可以勇敢面对失去,勇敢开始新的生活,或许,这才是最重要的吧。

所以,我不想要成为谁的白月光或是朱砂痣,我更愿意做自己的小太阳,好好生活,爱自己才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变化与偶然常在,愿我们都能温柔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种种不确定,好好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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